永昌县华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简介


来源: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2-09-23 12:46 【字体:

一、公司基本情况

永昌县华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永昌县热电联供项目的运营管理工作,自2021年10月15日起为永昌县县城规划范围内的居民及工商业用户提供供暖服务。

二、缴费业务办理须知

(一)缴费时间。按照先交费后用暖的相关规定,所有用户需在2022年10月15日前缴清2022-2023年采暖季热费。若截止本采暖季结束仍未缴费将按未付金额日3‰收取违约金,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请及时缴费。

(二)收费标准。依据永昌县人民政府物价局价格调整文件规定,居民用户为6.1元/㎡/月,商业用户为8元/㎡/月,行政单位为7.3元/㎡/月。房屋性质的划分严格按照房产证、购房合同、测绘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文件进行判定。因用户无法提供相关证件,导致无法判断房屋性质的按照商业用户价格标准收取。

三、暖气报停业务办理须知

(一)报停业务受理截止时间

报停业务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逾期不再办理。(需带资料:身份证复印件、断管照片)

(二)报停收费标准:按照正常采暖热费的20%缴纳热损耗费。

(三)具备报停条件

1. 采暖季无人居住房屋才可办理报停手续;

2. 未售的空置房屋,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办理报停手续。

(四)不具备报停条件

1. 房屋在建筑保修期内;

2. 无法拆除、封堵用热设施的房屋;

3. 未实施分户供热的用户;

4. 采暖季内有人居住或从事经营活动。

(五)报停手续办理期限

    报停手续办理仅限本年供热期,下一采暖季需重新办理。用户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报停手续的,或未办理报停手续自行停止用热的,视为正常用热,需缴纳全额暖气费。

(六)复热手续

    报停期间恢复用热的用户,须重新申请办理供用热手续,缴纳全额采暖费。重新安装或开启用热设施所发生的费用由用户承担。

(七)报停后注意事项

用户办理报停后,我公司对报停结果进行对外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接到群众举报经公司查实报停房屋在报停时效内仍居住的,用户须全额缴纳采暖费,办理报停手续时缴纳的热损耗费将作为违约金,不再抵顶暖气费,并将该用户列入失信客户名单,五年内不予办理报停手续。

四、业务办理地址

永昌县华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营业厅(永昌县城关镇环城东路东大十字往北200米农业农村局对面)

五、联系电话

缴费咨询热线0935-7522333

报修热线0935-756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