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已过有效期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10-28 09:25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省市在永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县政府对截止2019年12月底以前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已过有效期的政府规范性文件30件,其中需要废止16件,修订12件,重新发布2件,清理结果经县政府第124次常务会议研究审定,现予以公布。本通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以后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若因工作需要,由县政府相关部门重新起草制定。修订和重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由县政府相关部门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进行修订和重新发布完毕并予以公布。规范性文件发布实施后,15日内报永昌县司法局备案。

附件:已过有效期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