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昌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2年版)的通知


来源:县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09-28 15:14 【字体:

永政办发〔2022〕8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省市在永有关单位:

《永昌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各乡镇政府和各部门(单位)要严格对照《永昌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梳理认领本单位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明确主管部门、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事项不得超出县级清单范围,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永昌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公布后,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加强与县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协调,及时做好部门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中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衔接工作,权责清单等其他有关清单中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的,权责清单等其他有关清单要及时做出相应调整。

二、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各乡镇政府和各部门、单位要依据国家及省、市级层面制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逐项细化完善实施规范。行政许可实施规范编制工作通过行政许可管理系统进行。要依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办事指南编制工作,并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大厅、业务办理系统等平台、场所向社会公布。要严格按照办事指南行权,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数量限制、收费等,不得超时限办理行政许可,但可以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合理优化调整。

三、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各乡镇政府和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全面加强行政许可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及时做好国家和省、市级制定的监管规则和标准的落地实施,并逐项细化完善监管措施,科学合理划分风险等级,明确监管重点环节,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切实提升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精准性。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要依法依规重点监管,守牢质量和安全底线。与行政许可事项对应的监管事项,要纳入“互联网+监管”平台监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

各乡镇政府和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清单管理和行政许可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县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对各部门、单位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清单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全程监督,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推动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发挥实效。

附件:永昌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