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交通运输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发〔2022〕126号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金昌市交通运输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金昌市交通运输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9〕114号)精神,推动交通运输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交通“先行官”定位,紧紧围绕“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改革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与县、区财政关系,形成依法规范、权责匹配、运转高效的市与县、区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促进全市交通建设与农村地区资源开发、产业发展有机融合。
(二)基本原则
科学规范,权责相当。准确把握全市交通运输领域特点,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合理确定政府提供交通运输领域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方式,对应由政府承担支出责任的交通运输领域事务,切实承担责任,实现权责匹配。
分类施策,稳妥有序。对全市现行相关政策规定划分较为科学合理且行之有效的事项,进行规范;对现行划分有遗漏的事项,逐渐补充完善;对现行划分不清晰的事项,予以明确;对属于改革范畴的事项,根据相关领域体制机制改革进展情况及时调整。
密切协同,形成合力。在中央与省以下政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总体框架下,通过明确市与县、区财政事权,落实市与县、区政府交通运输领域支出责任,充分发挥县、区保障本行政区域内交通运输领域公共服务的主体作用,形成全市交通事务财政保障强大合力。
二、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主要内容
在中央及省级授权范围内,落实好市与县、区责任,充分发挥县、区的区域管理优势和积极性,形成依法规范、事权清晰、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模式。在遵循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我市交通运输领域实际,划分公路、铁路、民航、水路、邮政、综合交通六个方面的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一)公路方面
(1)省道。市与县、区共同承担除省级负责部分以外省道(包括省级高速公路和普通省道)的建设、养护、管理、运营、应急处置的相应职责和具体组织实施。市与县、区共同负责筹集省级高速公路建设中除省级财政出资以外的其余资金,承担普通省道建设、养护、管理、运营中除省级支出以外的其余支出。
(2)农村公路。市级承担专项规划、政策决定、监督评价职责。县、区级承担建设、养护、管理、运营等具体事项的执行实施、承担主体支出责任。
(3)道路运输站场。市级承担本市区域内专项规划、政策决定、监督评价,以及由市级负责部分的建设、养护和管理等职责。市级承担道路运输站场建设、养护和管理中由市级负责事项部分的相应支出。县、区承担建设、养护、管理、运营等具体事项的执行实施,承担除省、市级支出以外的其余支出。
(4)道路运输管理。市级承担本市区域内专项规划、政策决定、监督评价职责,承担相应支出责任。县、区承担具体事项的执行实施,承担相应支出责任。
(二)铁路方面
(1)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支线铁路:市与县、区共同承担组织实施职责,包括建设、养护、管理、运营等具体执行事项,其中运营管理可委托中央企业实施,市与县、区共同承担支出责任。
(2)铁路专用线:各级项目业主单位承担建设、养护、管理、运营等具体执行事项,承担支出责任。
(3)在中央、省级批复的铁路项目设计基础上,市或相关县(区)提出扩大规模、增加面积、提高标准(不含铁路专用设备),所增加的资金投入,由市或县(区)承担相应支出责任,不足部分向省级申报。
(4)县、区承担铁路沿线(红线外)环境污染治理和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除国家铁路、国家铁路运输企业实际管理合资铁路外的其他铁路安全保卫职责,承担主体支出责任。
(三)民航方面
通用机场。市级政府在一定范围内承担通用机场的建设、维护、运营等具体事项的执行实施,承担相应支出责任。
(四)水路方面
中央承担专项规划、政策决定、监督评价职责,省、市、县(区)承担具体执行事项的实施,中央、省、市、县(区)共同承担支出责任。省与市、县(区)共同承担中央补助外的支出责任。
(五)邮政方面
(1)邮政业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管。中央承担专项规划、政策决定、监督评价职责。省与市、县(区)共同承担完善邮政业安全监管支撑体系、加强邮政业应急管理等具体执行事项。市、县(区)承担本区域内寄递安全服务保障等职责。
(2)市级邮政履职能力建设,由市级承担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主要包括履行市级行业管理职能所必需的能力支撑,开展的全局性、综合性重大问题研究,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与相关法规制度制定,行业监管、行业统计与运行监测,应急性邮政公共服务事项。
(3)市、县(区)共同承担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和快递服务末端基础设施,邮政业环境污染治理,邮政、快递枢纽(园区)建设,邮政业信息化建设与科技创新等。县、区承担建设、维护、运营等具体事项的执行实施。上述事项由市、县(区)承担支出责任。
(六)综合交通方面
(1)运输结构调整、全国性综合运输枢纽与集疏运体系。中央承担专项规划、政策决定、监督评价职责。中央(含中央企业)、省与市、县(区)共同承担建设、养护、管理、运营等具体事项的执行实施。
(2)综合交通行业管理信息化。中央承担专项规划、政策决定、监督评价职责。省与市、县(区)共同承担建设、维护、管理、运营等具体事项的执行实施。上述事项由中央(含中央企业)、省与市、县(区)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市、县(区)承担一般性综合运输枢纽相关职责,主要包括专项规划、政策决定、监督评价等,负责建设、维护、管理、运营等具体事项的执行实施,承担相应支出责任。此外,公路、铁路、民航、水路、邮政、综合交通领域市、县(区)履职能力建设,由市、县(区)承担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主要包括相关领域履行市、县(区)行业管理职责所必需的能力支撑,开展的重大问题研究、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与相关法规制度制定,行业监管,行业统计与运行监测,应急性交通运输公共服务等事项。
三、配套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是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重要内容,县、区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市以下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的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各项部署要求上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严格落实支出责任。县、区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支出责任,坚持将交通运输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根据本方案确定的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合理安排预算,切实履行支出责任。
(三)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结合交通运输工作特点,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绩效结果运用,优化支出结构,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协同推进相关改革。交通运输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既是财税体制改革的有机组成,也是交通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要与交通运输领域相关改革紧密结合、协同推进、良性互动、形成合力,并根据交通运输改革发展要求,适时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动态调整交通运输领域市与县、区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