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月亮山墓群等10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永政发〔202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市在永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管理,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促进永昌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我县10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已经县文旅局、县住建局实地勘察界定,并经县政府第31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予公布。
附件:月亮山墓群等10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意见.docx
永昌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