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人民政府关于田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永政干字〔202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省、市在永各单位:
接中共永昌县委任字〔2022〕20号文件通知,经县政府党组2022年第3次会议研究,决定:
田野同志任永昌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柴百森同志任永昌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维同志任永昌县财政局副局长;
蒲海龙同志任清河现代农业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兼永昌县喇叭泉林场场长(试用期一年);
陈永亮同志任清河现代农业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兼县喇叭泉林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李吉鹏同志任永昌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赵寿林同志任永昌县自然资源城关事务中心主任;
焦晓明同志任永昌县农业资产项目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寿鹏同志任永昌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兼);
刘绍涛同志任永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
李瑞青同志任永昌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兼)。
免去:
田野同志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永昌县政府外事工作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蒲海龙同志永昌县喇叭泉林场副场长职务;
赵寿林同志清河现代农业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赵寿鹏同志永昌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兼)职务;
赵守堂同志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职务;
杜寅伟同志永昌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广强同志永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陈兴祥同志永昌县“神秘骊靬”景区管理处主任职务;
蔡国荣同志永昌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焦益民同志永昌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赵守栋同志永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陈国俊同志永昌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王天明同志永昌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闫文俊同志永昌县融媒体中心主任职务;
王兴福同志永昌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兼)职务;
张琴云同志永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赵明祖同志永昌县财政局副局长、永昌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张旭同志永昌县南坝乡监察室主任职务;
李胜财同志永昌县朱王堡镇监察室主任职务。
永 昌 县 人 民 政 府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