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人民政府 关于王兴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永政干字〔2022〕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省、市在永各单位:
接中共永昌县委任字〔2022〕131号文件通知,经县政府党组2022年第15次会议研究,决定:
王兴会同志任永昌县教育局副局长,免去其永昌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学职务;
杨清同志任永昌县第一高级中学校长,免去其永昌县职业中学(永昌县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吴万彪同志任永昌县第一高级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卢春彦同志任永昌县第一高级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刘杰同志任永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
王国林同志任永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免去其永昌县第六中学副校长职务;
吴森茂同志任永昌县第五中学副校长,免去其永昌县新城子中学校长职务;
王晓琴同志任永昌县第六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永昌县第一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杨斌同志任永昌县第六中学副校长;
王有武同志任永昌县第六中学副校长;
叶春天同志任永昌县第七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常大江同志任永昌县六坝中心小学校长;
金鹏同志任永昌县水源中心小学校长;
杨振宇同志任永昌县朱王堡中心小学校长;
刘韶华同志任永昌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正科级)、永昌县文物局局长(兼);
张武林同志任永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免去其永昌县东寨镇卫生院院长职务;
朱永健同志任永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丁德贵同志任永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永昌县新城子镇卫生院院长职务;
严泽成同志任永昌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免去其永昌县朱王堡镇卫生院(永昌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刘吉亮同志任永昌县朱王堡镇卫生院(永昌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永昌县南坝乡卫生院院长职务;
董明德同志任永昌县新城子镇卫生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魏廷龙同志任永昌县红山窑镇卫生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朱永平同志任永昌县城关镇卫生院院长,免去其永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斌文同志任永昌县东寨镇卫生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蔡宗元同志任永昌县六坝镇卫生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雄同志任永昌县南坝乡卫生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杜才会同志任永昌县水源镇卫生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赵继峰同志任永昌县新城子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福学同志任永昌县焦家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孟亚东同志任永昌县城关镇社区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海龙同志任永昌县南坝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重阳同志任永昌县朱王堡镇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徐泽林同志任永昌县河西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刚同志任永昌县河西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景伟同志任永昌县河西堡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永昌县河西堡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丁文庆同志任永昌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永昌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站、小坝良种站)主任,免去其永昌县种子技术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
杨琛荣同志永昌县第五中学副校长职务;
祝忠瑜同志永昌县职业中学(永昌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齐福民同志永昌县第六中学校长职务;
黄煦同志永昌县第六中学副校长职务;
戴邦利同志永昌县第七中学校长职务;
叶春天同志永昌县第一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张先平同志永昌县朱王堡中心小学校长职务;
茹福年同志永昌县金化小学校长职务;
张兆成同志永昌县六坝中心小学校长职务;
赵世书同志永昌县水源中心小学校长职务;
潘成同志永昌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王振喜同志永昌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赵吉鑫同志永昌县红山窑镇卫生院院长职务;
杨继功同志永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陈玉霞同志永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绍毅同志永昌县中医院副院长职务;
赵荣天同志永昌县城关镇卫生院院长职务;
范积菏同志永昌县六坝镇卫生院院长职务;
柴炳禄同志永昌县水源镇卫生院院长职务;
徐瑞同志永昌县城关镇社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马维和同志永昌县河西堡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柴永山同志永昌县河西堡镇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职务;
赵守平同志永昌县河西堡镇住房和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张典忠同志永昌县河西堡镇政法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有军同志永昌县河西堡镇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爱芳同志永昌县河西堡镇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永生同志永昌县国土资源局河西堡分局局长职务;
郭尔金同志永昌县148法律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廷龙同志永昌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永昌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站、小坝良种站)主任职务。
永 昌 县 人 民 政 府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