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新冠病毒感染者医疗服务保障信息公布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优化措施,推进乡镇、村社区与医疗机构有效衔接,更好更快更高效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提供就医便利,有序实施新冠病毒感染者分级分类救治机制,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新冠病毒感染者医疗服务保障信息予以公布。
一、永昌县新冠病毒感染者医疗服务保障信息
工作职责:
1.落实居家康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或症状轻微的感染者一般采取居家康复。居民可根据病情情况、救治需求和个人意愿选择居家、集中康复或医疗机构救治。
2.实行网格管理。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向村、社区报备,由村、社区负责居家康复人员管理,按照网格化分片安排村、社区工作人员为居家康复人员提供抗原检测试剂(县医疗物资保障组申领)。
3.完善救治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居家康复人员健康咨询、核酸采样、用药需求等便利服务。落实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分类分级收治和双向转诊制度,形成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级医院←→市级定点医院的多层次、全覆盖的救治网络,满足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就医需求。
温馨提示:
1.鼓励居家康复人员就近向属地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线上问诊,非必要不外出、不接受探访。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点对点到达医疗机构,就医后点对点返回家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120”急救电话是“生命热线”,非医疗急救需求不要拨打“120”,确保急救通畅。
3.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新冠病毒感染者就诊。
二、永昌县发热门诊(诊室)信息表
监督电话:0935-756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