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昌县朱王堡镇原镇长张仁吉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报告


来源: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2-05-09 15:30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和《中共永昌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县重点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县委审办发〔2021〕3号)安排,中共永昌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永昌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1月20日,对朱王堡镇政府原镇长张仁吉同志任职期间(2019年2月至2021年3月)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在审计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查阅了朱王堡镇政府2019年2月至2021年3月的财务资料、会议记录、重要事项工作资料、年度计划和各类考核结果等资料。张仁吉同志和朱王堡政府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了书面承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情况

朱王堡镇人民政府内设职能股(室)5个: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副科级事业单位5个: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加挂农村公路管理所、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牌子)、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加挂综合文化站牌子)、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综合行政执法队。

核定行政编制22名,设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事业编制42名。现有干部职工63名,其中,行政人员22人,事业人员41人(其中4人是事业无编人员)。

张仁吉同志任职期间主持朱王堡镇政府全面工作。

(二)基本户、零余额账户财政收支及资产负债情况

张仁吉同志任职期间朱王堡镇政府基本户、零余额户账面收入合计4420.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20.47万元。支出合计4228.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6.27万元,项目支出491.82万元。收支相抵后结转192.37万元,截止2021年3月31日,滚存结转结余192.37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永昌县朱王堡镇政府该账户账面资产总计1008.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45.22万元(货币资金330.81万元,应收款净额314.41万元),非流动资产362.8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62.82万元)。负债合计244.1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244.11万元(应付职工薪酬24.60万元,应付账款218.28万元,其他应付款1.23万元。净资产合计763.93万元,其中:累计盈余763.93万元。

(三)惠农账户财政收支情况

张仁吉同志任职期间朱王堡镇政府惠农专户账面收入合计2849.82万元,其中:拨入专项2849.82万元。支出合计2849.78万元,其中:专项支出2849.78万元。任职初结转结余0.04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滚存结转结余2.44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张仁吉同志任职期间朱王堡镇政府“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1.22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26.03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0.91万元,公务接待费15.12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25.19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0.47万元,公务接待费14.72万元),同比减少3.2%

(五)目标责任考核情况

朱王堡镇政府在全县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中结果分别为2019年“第一名”、2020年“第一名”。

朱王堡镇政府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结果分别为2019年“好”、2020年“好”。

张仁吉同志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结果分别为2019年“称职”、2020年“好”。

二、履行经济责任所做的主要工作和总体评价

张仁吉同志任朱王堡镇镇长期间,带领镇政府干部职工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抓农产品质量监管、基地建设、品牌培育。新认证西兰花、娃娃菜、甘蓝等绿色食品6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100%。发展膜下滴管4780亩,搭建竹结构塑料小拱棚2000亩,建成高标准日光温室70座、钢架塑料大拱棚655座;新建900平方米蔬菜产销综合服务中心1个;扶持冷链企业2家、包装企业1家。

(二)抓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落实甘肃牧然循环农业综合项目、永昌县嘉宇包装材料加工有限公司高原夏菜包装材料生产线、金昌元森秸秆机制木炭有限公司1.5万吨农产品精选加工生产线等招商引资项目。

(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行包村干部督导责任和各村主体责任,整治“十六乱”,“脏乱差”等问题。建成村级公厕4座、户用厕所738座。四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以“零问题”标准,持续做好“两不愁三保障”,完成人饮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架设供水管道2.65公里。

(四)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把意识形态工作同经济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疫情联防联控、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科技普法等政策宣传,普及相关政策知识,加强群众思想道德建设。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常态化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加强镇域内文化经营场所监管,清理各类有害出版物和文化垃圾,维护了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

(五)强化学习,廉洁履职。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制定《镇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严密责任体系、强化压力传导,督促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各类违纪人员10人次。

审计结果表明,张仁吉同志任职期间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能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单位内控制度较为完善,在项目建设、大额财务开支、土地转让等需要集体讨论研究的事项,能按程序集体研究决定。单位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的财政收支情况,财政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政府采购项目按规定实施了政府集中采购,但存在以前年度结余的专项资金一直在单位会计账目滞留的问题。

三、审计查出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专项结余资金滞留账面,涉及金额2.40万元。

经审计,朱王堡镇政府惠农专户民政专项资金结余2.40万元(“精简定补”1.24万元,军人优抚费1.16万元,均为2014年结余),截止审计之日仍滞留单位账面。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第四部分“(三)发挥资金效益。各级财政部门要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为目标,对应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尽快拨付投入使用;对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收回主要统筹用于棚户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规定,朱王堡镇政府已完成项目结余资金2.40万元,属于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应由县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

审计责令朱王堡镇政府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的规定执行,将结余的专项资金2.40万元上缴县财政。

上述问题在张仁吉同志任朱王堡镇镇长前已经存在,张仁吉同志只负有在自己任期内督促相关人员将结余资金上缴县财政的工作不到位的领导责任。

朱王堡镇政府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并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结果函告中共永昌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永昌县审计局。

张仁吉同志如果对本报告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30日内,向中共永昌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申诉。


中共永昌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永昌县审计局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