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3-01-31 09:39 【字体:

根据《审计法》《预算法》有关规定和《2022年度全县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和各级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优化审计资源、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督促整改、提升监督效能,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较好地完成了2021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根据审计情况看,2021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财政收入趋于稳定,经济运行实现企稳向好。2021年我县财政工作以保重点、保民生、保稳定为根本,认真落实国家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系列政策措施,切实为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2021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066万元,较上年(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301万元)增加6765万元,增长24.78%;其中完成税收收入270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的79.5%,完成非税收入69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的20.5%。

二是预算管理不断规范,存量资金使用效益突显。持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强化预算支出约束,进一步健全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机制,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着力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全力保障永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盘活存量资金2318.99万元,其中:统筹629.24万元用于疫情防控,统筹679.88万元用于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统筹921.05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统筹88.82万元用于民生改善。

三是惠民政策落实有力,民生福祉得以更好保障。2021年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实现教育支出38574万元;落实富民、惠民、安民政策,发放城乡低保、就业等社保资金34695万元;落实医疗、医保、医药改革、防疫政策,医疗卫生资金支出12028万元;持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积极落实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实现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支出11871万元;充分利用国家贷款贴息政策,落实扶贫、金融贴息资金264万元。

四是涉农资金持续增加,脱贫成果有效巩固拓展。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政策要求,切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办实事,有效促进产业提质增效、脱贫人口就业增收,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改善。2021年安排扶贫发展专项资金21305万元、水利建设资金8595万元、农村综合改革奖补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4498万元,较2020年增加12779万元,有效巩固拓展了脱贫攻坚成果和涉农领域重点项目的建设。

一、审计工作情况

(一)县级财政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经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218800万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221819万元,完成预算收入的101.4%,其中: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06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699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000万元,调入资金13759万元。

经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218800万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际完成210143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6.04%,结转865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经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2021年政府性基金调整预算收入为78711万元,实际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871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78711万元,实际完成支出7645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7.14%,结转2252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经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为69.37万元,实际完成收入69.3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为69.37万元,实际完成支出69.3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4.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对县卫健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经审计,县卫健局2021年收入合计1523.97万元,支出合计1694.37万元,加2020年结转177.66万元,2021年度共结转结余7.26万元。其中“三公经费”支出2.55万元,较上年下降6.25%。

5.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

(1)政府性债务的规模和结构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246038.4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24507.93万元,专项债务121523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7.52万元,比2020年(债务余额163560.45万元)增加82478万元,增长50.4%,其中:一般债务增加6100万元,增长5.15%;专项债务增加76378万元,增长169.18%。2021年化解政府性债务17438.74万元(本金11022万元,利息6415.86万元,债券发行手续费0.88万元),全县政府债务余额均在债务限额以内。

(2)新增债券情况。2021年,县委县政府积极争取债券资金49000万元,用以支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其中:新增一般债券7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4200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债券资金共计支出49000万元。

(二)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21年10月以来,县审计局完成了县民政局局长王玉鲲、县住建局局长王鹏学、县医院院长王永祥等3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任中审计;完成了县司法局原局长蒲浩林、县商务局原局长吴岩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局长李永文、县统计局原局长张庆亮、县神秘骊靬景区管理处原主任陈兴祥、新城子镇原书记梁少卿、新城子镇原镇长何杰善、红山窑镇原镇长焦益民、六坝镇原镇长陈有华、朱王堡镇原书记张世明、朱王堡镇原镇长张仁吉等11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领导干部在任期内,能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部署要求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能够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较好地履行经济责任,但个别单位仍存在项目未及时组织竣工验收、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21年10月以来,县审计局完成政府投资竣工决算审计项目7项(永昌县2017年农田水利设施整乡整村推进井河混灌高效节水示范项目、永昌县2019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永昌县北海子景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永昌县第三小学综合楼及运动场建设项目、永昌县城热源厂环保设施升级和基础设施供热增容改造工程项目、永昌县2020-2021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永昌县2020年脱贫攻坚饮水安全有保障冲刺清零项目及零星工程项目)。审计完成的7个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报审完成总投资33371.28万元,经审计核定,完成投资31815.95万元,节约资金1555.33万元,审节率4.66%。

审计结果表明,审计的工程建设项目基本能够按照基建程序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管理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资金能够按照审批划拨程序支付,政府投资发挥了较好的效益,但个别工程还存在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不到位、投资项目工程造价控制不严、建设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1.存量资金二次沉淀,涉及金额1166.85万元。

根据县财政局提供的2021年收回财政存量资金重新安排使用的文件及支出明细表,县财政局2021年12月收回存量资金5050.14万元,于2022年6月16日(永昌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1-5月份财政存量结余资金重新安排使用的通知》永财发〔2022〕143号)重新安排使用,截至2022年7月5日,尚有1166.85万元闲置未使用。

审计责令县财政局进一步核实资金闲置的原因,建立健全资金使用动态监控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滞留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000万元。

根据县昌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资料,昌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收到县农业农村局拨付的永昌县奶绵羊繁育基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资金1000万元,截止2022年5月11日,该项目尚未实施,资金尚未支付。

审计责令昌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3.部分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涉及金额6896.43万元。

(1)根据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提供的资料,永昌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于2021年9月28日公开招标,中标价2448.75万元,建设期限为2021年-2022年,经审计查阅施工合同、监理日志、资金支付凭证等资料,该项目于2021年10月开工建设,截至2022年5月17日,尚未办理施工许可证。

(2)根据河西堡镇政府提供的资料,河西堡镇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泥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项目于2021年10月12日公开招标,中标价3099.85万元,建设期限为2020年-2022年,经审计查阅施工合同、监理日志、资金支付凭证等资料,该项目于2021年11月开工建设,截至2022年7月12日,尚未办理施工许可证。

(3)根据河西堡镇、红山窑镇、焦家庄镇提供的资料,7个项目涉及未批先建,涉及金额1347.83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实施单位

项目名称

立项批复时间

中标通知书时间

合同金额

1

红山窑镇政府

红山窑村北片集中居住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2021.8.3

2021.6.29

215.27

2

焦家庄镇政府

南沿沟村三社集中居住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2021.7.21

2021.6.3

132.01

3

焦家庄镇政府

梅家寺村七社集中居住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2021.10.21

2021.10.15

253.85

4

焦家庄镇政府

杏树庄村一、二、三、四、五、六、七社集中居住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2021.7.21

2021.6.3

263.16

5

焦家庄镇政府

楼庄子村养殖基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2021.10.28

2021.9.1

171.35

6

河西堡镇政府

青山堡村集中居住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

2021.10.21

2021.5.10

244.13

7

河西堡镇政府

宗家庄村集中居住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

2021.10.21

2021.5.10

68.06

审计决定将该问题移交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处理。

4.部分项目进展缓慢,滞留资金2951.2万元。   

(1)根据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资料,农业农村局于2021年收到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5041万元,用于红山窑镇、新城子镇、焦家庄镇、东寨镇等乡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其中红山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于2021年9月1日公开招标,中标价1481.81万元,工期为235天;东寨镇、六坝镇、朱王堡镇、河西堡镇、南坝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于2021年12月15日公开招标,中标价2445.41万元,工期为191天,截至2022年7月该项目尚未整体完工,项目资金支付2703.65万元,尚未支付2337.35万元。

(2)根据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资料,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9月收到第一批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资金750万元,用于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该项目于2021年12月8日公开招标,中标价1293.2万元,建设内容为对焦家庄镇、新城子镇夹道照路沟废弃煤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进行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建设工期为180天,截至2022年6月8日,该项目尚未整体完工,项目资金支出305.79万元,尚未支付444.21万元。

(3)根据县第一小学提供的资料,永昌县第一小学于2021年6月收到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710万元,用于体育运动场建设项目,该项目于2021年7月5日公开招标,中标价为728.55万元,建设人工草坪足球场、跑道、看台及校园广场硬化,建设期限为2021年7月至2021年10月,截至2022年4月20日,项目尚未整体完工,支付项目资金540.36万元,尚未支付169.64万元。

审计责令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第一小学督促项目尽快完工,发挥资金效益,并将工程竣工验收结果报县审计局。

5.6个项目未进行竣工财务决算,涉及金额22811.55万元。

根据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提供的资料,截至2022年7月,以下6个建设项目已完工逾期6个月,未完成竣工决算。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中标或合同金额

竣工年限

实施单位

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1167.18

2021.11

农业农村局

防沙治沙项目

944.02

2021.12

自然资源局

工业园区供排水管网工程项目

1107.14

2021.12

工业园区管委会

泵站污水收集管网提升项目

1250.07

2021.12

供排水公司

北环路等部分道路供排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

3426.34

2022.1

供排水公司

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项目

4916.8

2021.10

污水处理厂

合  计

22811.55



审计要求相关单位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管理,尽快办理竣工项目的财务决算手续。

(二)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1.政策落实方面:一是县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永昌县房产测绘中心从事与本单位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收取费用33.65万元。二是县商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市场建设服务中心非税收入13.14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朱王堡镇政府专项结余资金滞留账面,涉及金额2.40万元。三是县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县公证处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涉及金额34.27万元。四是县医院带量采购药品未制定采购计划和预算,部分带量采购药品任务未完成。

2.账务处理方面:一是县商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已投入使用的扩建工程会计账面“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不正确,且未转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二是县商务局、县统计局购入的电动车、办公家具等部分固定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三是县骊靬景区管理处、新城子镇政府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到位,办公费、差旅费等未按要求使用公务卡结算。

3.项目管理方面:一是红山窑镇、六坝镇实施的公建民住项目,未组织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二是县医院救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进展缓慢,超工期2个多月仍未整体完工。

(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1.项目工程造价控制不严。审计完成的7个工程项目均存在工程价款结算不实的问题,涉及金额1555.33万元。其中:永昌县城热源厂环保设施升级和基础设施供热增容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涉及金额760.14万元,永昌县北海子景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涉及金额468.38万元,教育系统1个项目涉及金额252.58万元,水利系统3个项目涉及金额67.6万元,脱贫攻坚1个项目涉及金额6.63万元。

2.建设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永昌县2017年农田水利设施整乡整村推进井河混灌高效节水示范区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计提代建管理费193.98万元,应缴未缴印花税4.06万元,建设资金存款利息收入14.83万元未支付财务费用。二是永昌县北海子景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超批复概算投资涉及金额510.53万元。三是永昌县城热源厂环保设施升级和基础设施供热增容改造工程项目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涉及金额102.6万元。

3.基建程序执行不到位。一是永昌县北海子景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未履行消防验收、备案手续、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即投入使用。二是永昌县城热源厂环保设施升级和基础设施供热增容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未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三、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约束,提高财政管理能力。扎实开展专项督查检查,督促各部门单位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质量。针对部分单位预算执行不到位、不及时、债券支付进度缓慢、存量资金二次沉淀等问题,要不断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强化预算执行力度,严肃财经纪律和刚性约束,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二)进一步加强债务规范管控,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切实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机制,持续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严格控制政府债务规模,对各类债务进行逐项甄别,分清偿还责任,加大清理力度,有效整治政府性债务增加、建设类项目资金缺口大等问题,不断提高债务风险防控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管理,不断规范项目建设。强化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意识,落实项目管理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加大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规范项目建设程序执行;加强工程投资管理,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加强预算与规划项目的对接,探索引入项目绩效考核与政府投资预算安排相挂钩的机制,不断提升项目管理效益。

(四)进一步加强审计问题整改,着力深化整改成效。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审计发现问题,确保已有问题抓紧清零,新增问题按期整改;持续加强督导检查,加大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相互贯通,形成监督合力,以有力有效的审计整改,促进被审计单位堵塞管理漏洞、修补制度缺陷,切实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