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昌县2020年度河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3-30 10:44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省市在永有关单位:

《永昌县2020年度河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6日


永昌县2020年度河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河湖〔2018〕314号)、甘肃省水利厅《关于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甘水河湖发〔2019〕26号)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县河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省市河道划界工作安排部署,遵循河湖划界基本原则和划界标准,在2020年年底前进一步完成全国水利普查河道名录内5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的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通过划定河道水域岸线权属,进一步健全管护责任体系,发挥河道的社会经济效益,建立健全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制度,逐步建成水生态空间和水资源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保护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二、工作目标和划界标准

(一)工作目标。2020年2月底完成长胡子河划界工作;2020年5月前完成大泉沟划界工作;2020年10月底完成马营河、平口沟、河沟(含白沙沟)、大西沟、北泉湖、夹道沟、小干沟、白露沟、水沟、长沟、大泉南支渠的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二)划界标准。根据《水法》《防洪法》《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甘肃省河道及水利工程土地划界标准》(DB62/T446—2019)相关规定确定基本划界标准。

三、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2月底前)

1.编制实施方案。结合我县河道实际情况,由县水务局组织编制《永昌县2020年度河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划界工作的实施范围、划界标准、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等内容,经县政府审查通过后,报金昌市水务局备案。

2.资料收集。收集整理全县行政区域内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水利工程土地划界成果等工程技术资料;收集水利普查、权属调整移交、土地征用等各类权属调查成果资料以及近年来河道整治的详细资料和现状河道地形图等,确保划定工作顺利开展。

3.项目经费预算。由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预算河道划界工作经费,报县财政局审核。

4.组织招标。由县水务局负责招标工作,择优确定具有国土测绘及水利勘测相应资质的技术单位承担划界工作。

(二)调查划界阶段(2020年3月至2020年8月)

1.2020年5月底前完成工作底图制作。以单个河道为单元进行测绘,形成河道影像图(比例尺:1:2000)和断面图;结合最新国土数据和遥感影像,叠加套合水流、湿地、国有林场产权确权等各类确权成果图件,在影像图的基础上进一步形成河道划界工作底图。

2.2020年6月中旬前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依据《甘肃省水利工程土地划界标准》(DB62/T446-2019),结合河道现状和特点,在原有资料以及断面测量和洪水分析计算成果基础上综合确定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在工作底图上标明河道岸线、堤线、管理线和保护线。确定河道管理范围内滩地、草地、林地、湿地、建筑物等权属,建立河道划界数据库,形成宗地图、土地登记表、地籍调查表和土地登记申请书等成果资料。

3.2020年7月中旬前完成划界成果审查和公告。由县水务、自然资源、发改、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会同各乡镇,就河道划界成果进行核查,重点核查岸线边界划定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是否符合当地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审查河道管理界线内各种资源情况是否真实准确;审查国有、集体所有权边界划定情况等。将审查书面结果报县政府审定通过后,将河道划界成果在永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及相关乡镇进行公告。

4.2020年8月底完成告示牌、界桩和界碑埋设工作。河道界桩采用钢筋混凝土预制桩,高1.2米、宽0.2米、厚0.2米。告示牌采用钢管及铅反光面制作,宽2米、高1.5米,在县界、集镇、村庄等人群密集处布设。由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对权属合法、界址清楚的河道土地使用权登记颁证。县水务局进一步整理汇编界桩控制测量、界桩分布图、成果表等资料,在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水利一张图”上逐一标注河道管理范围坐标,建立河道管理数据库。将划定成果充分应用到河长制湖长制管理、河道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河道监管执法和水利工程管护工作中,为加强河道管理提供信息化技术支撑,实现河道管理与保护范围数据与国土“一张图”数据共享。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0月中旬前)

由县政府组织对划界工作成果进行综合验收。在完成自查自验的基础上,书面申请市级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永昌县河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领导小组(永政办发〔2019〕94号)负责2020年度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各级河长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牵头组织开展好各自责任区河道的划界工作。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各级河长,全力推进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目标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交流,本着尊重历史、服务大局的工作态度,在职责范围内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协助理清河道管理范围内耕地、草原、林地、湿地、文物、建筑物等权属和位置关系,妥善处理好存在的问题,共同做好划定工作。

(三)保障工作经费。县财政、水务部门积极筹措落实河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县水务局等有关单位要加强经费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四)做好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政务网、微信公众号、陇政钉等平台广泛宣传河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政策规定和重要性,普及河道管理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及相关知识,提高全社会的认识和支持,为划定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基础和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