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纪要
2月10日,县长俞天德主持召开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传达学习《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会议指出,《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国家为促进乡村振兴提出的又一项重大举措,充分说明乡村振兴已经从工作安排上升到责任考核,也充分体现出乡村振兴责任越来越艰巨、使命越来越光荣、任务越来越繁重、要求越来越严格。
二、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会议强调,中央和省委、市委在经济工作会后立即召开农村工作会议,充分说明农业农村工作在整个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突出位置,学习好中央和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对我们做好今年农业农村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三、会议审议并同意县司法局拟推荐命名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有关情况的意见,由县司法局按照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县司法局、县民政局联合行文命名,并颁发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标识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