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定指示、计划和规章制度,结合全县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组织实施。

(二)统一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指导和管理。

(三)编制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全县教育事业和发展,认真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和中小学危房改造,负责做好各类体育竞赛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做好本系统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委会等群团组织的工作。

(五)负责教育行政执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本系统内的信访接待工作和案件查处工作。

(六)统一管理指导全县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勤工俭学等各项业务工作。

(七)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全面提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八)指导和管理学校德育工作,制定德育工作目标,落实德育工作任务,强化监督检查考核。

(九)督导评估各乡(镇)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和各类学校的教育工作,并对教育工作中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情况,提出建议。开展义务教育检测工作。

(十)指导管理全县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总结推广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经验,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素质教育。

(十一)统筹、管理、使用、审计全县教育经费,并向县政府提出城市教育费附加的分配方案。负责学校校舍、教学设备建设和校园“三化”建设的检查评比工作;加强对全县中小学收费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做好教育事业的各项统计工作。

(十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各类学校领导、教师队伍的管理,做好或配合做好学校领导的选拔、任用、考核及教师队伍的培训提高工作。

(十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资源配置和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工作;负责审批本系统内奖惩事项;管理教职工队伍的计划生育工作。

(十四)负责教育系统的人事管理和人事档案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扫盲、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民文化技术学校管理等工作。

(十六)组织管理全县各类招生工作和自学考试工作。

(十七)组织、指导教学仪器、电教设备的供应、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八)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关系,共同做好教育工作,承办好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九)负责全县中小学校资产管理,编制全县中小学基本建设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基建工程,管理基建项目的档案资料。

(二十)负责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催还贷款,定期向有关部门报送有关信息。

(二十一)管理青少年活动中心。

(二十二)管理电大工作站。

(二十三)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检查和指导工作;加强对全县寄宿制学校营养早餐、校车接送管理工作。

联系地址:永昌县城关镇北大街8号

联系电话:0935-7522794


部门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张琴云:主持教育局党组和教育行政全面工作。履行各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

党组成员、副局长魏玉云:负责招生考试、财务(内部审计)、人事职称、教师队伍建设(教师减负)、师德师风、信访、工会、妇联、老干部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招生办、人事股、计财股。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兴会: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教学研究、基础教育、体育艺术、语言文字、民族宗教、卫生健康、文明城市创建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干部考核、党务政务公开、志愿服务、共青团、少先队、关工委、保密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教研室、办公室(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股)、基教股(语言文字办)。

党组成员秦国志:负责意识形态、宣传报道、职业教育、学前教育、民办教育、项目建设(招投标)、环境保护、招商引资、教育信息化、社区教育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其他工作。分管青少年活动中心、职教与民教股、电教中心(宣传办)、永昌开放学院、资建股。

党组成员陈德星负责学生资助、行政审批、依法行政、法治建设、法治宣传教育、普法、“放管服”改革、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疫情防控、扫黑除恶、教育督导、乡村振兴、联系村帮扶、质量振兴、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学生资助中心(教育服务分中心)、督导室(教育促进中心)、安稳股。

机构设置:

办公室(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股): 积极配合局领导做好联系协调、调查研究和信息服务工作;负责草拟教育局党政综合性文稿;协调和处理机关党务、政务方面的具体工作,承办、督办党政会议决定的各项事宜和领导批示;做好各项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主管机关文电、档案、信息、宣传、保密等工作;负责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党费收缴管理和党内统计等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职工的政治学习、考勤登记、文娱体育、卫生等工作;负责机关车辆管理、对外联络、接待和服务工作;做好系统信访工作;做好局机关财产管理、后勤服务及物品采购工作;负责局机关通讯和安全保卫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教育发展与改革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职责;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工作职责;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党的建设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负责协调全县教育系统新闻宣传、舆情应对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科级领导干部考核、推荐等有关工作。

联系人:许延森

联系地址:永昌县城关镇北大街8号文教楼二楼207室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5-7522794

督导室: 组织实施全县的教育督导、评估等工作;依法对县政府有关部门、乡镇政府、教育教学机构的义务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办学行为、教育教学质量等进行督导,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督导报告;制定各种督导评估方案及实施细则;制定年度教育目标责任书并考核;定期向县政府报告教育督导情况,保证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施;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系统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联系人:孙朝海

联系地址:永昌县城关镇北大街8号文教楼二楼209室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5-7566345

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人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指导做好绩效工资考核工作;负责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审核、认定工作;做好教师招聘及教职员工的调配工作;做好教育系统评先评优工作;做好系统干部人事年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领导班子进行考核、考评;做好中小学校长的培训工作;做好审批教职工的产、病假。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师资培训、表彰奖励等有关工作职责;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师德建设、校长教师交流等有关工作职责,承担组织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工作职责,组织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教师相关补助政策的有关工作职责。

联系人:周晓玲

联系地址:永昌县城关镇北大街8号文教楼三楼312室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5-7523203

计财股: 贯彻《会计法》《会计准则》,执行《会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主管全县教育经费的预算、决算、拨款及局机关财务核算报销工作;制定教育经费需求及分配计划;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各单位的财务收支和各类收费的监督检查以及内部审计工作;做好工资统发和各类会计资料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做好资金争取和财务收支通报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资产购置配备和监督管理工作,并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盘活和处置工作;负责做好全县中小学基本建设规划编制及申报工作;负责做好全县中小学基建工程立项报批、投资审核、招投标、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及竣工验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基建工程;负责实施危房改造工程和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负责落实招商引资任务的完成;规范并建立健全基本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参与拟订全县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规定,监测全县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参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经费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申报教职工养老金、职业年金、医保金、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工作;指导全县学校后勤服务工作。

联系人:蔡云

联系地址:永昌县城关镇北大街8号文教楼三楼311室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5-7522025

资产管理和基本建设股: 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资产购置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盘活和处置工作;负责编制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基本建设规划及申报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基建工程立项报批、投资审核、招投标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并建立健全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

联系人:杨成武

联系地址:永昌县城关镇北大街8号文教楼三楼306室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5-7525971

学校安全稳定与应急管理股: 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检查和指导工作;全面掌握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活动;负责制定安全工作预案,组织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抢险,指导、监督学校安全工作的开展;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安全事故;负责对学校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或承办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校车安全工程;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方责任保险”的宣传、承保、联系理赔等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教育系统安全保卫、维护稳定、反邪教、防范宗教渗透、食品安全、预防违法犯罪、预防校园欺凌、应急管理的有关工作职责。

联系人:魏玉俊

联系地址:永昌县城关镇北大街8号文教楼二楼210室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5-7525977

基础教育股(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组织全县各类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管理。定期检查、指导、评价各类学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组织中小学校落实九年制义务教育期间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指导中小学的思想政治教育、艺术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国防教育以及卫生保健工作。负责中小学“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评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教、依德治校工作,全面做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普法的组织实施工作。配合局领导依法处理教育行政管理中的违规违纪案件;负责各类教育招生计划及中小学招生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抓好全县职业技术教育和幼儿教育,调整优化农职业技术教育结构,提高农职业技术教育质量。根据《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依法规范社会力量办学行为,促进我县社会力量办学健康发展。负责管理全县中小学校园“三化”工作,检查督导各学校完成“三化”任务。负责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承担指导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的美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和教育教学改革、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实验设备的有关工作职责;负责全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审核、发放及资料汇总工作;负责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教师有偿家教及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职责;组织实施语言文字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规划的有关职责,承担组织开展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检查、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的有关工作职责,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工作职责。

联系人:杜振科

联系地址:永昌县城关镇北大街8号文教楼二楼213室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5-7521601

职业教育与民办教育股(行政审批股):负责校外培训机构、社会力量办学、教师资格认定等方面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权力等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上报等工作;负责政务大厅窗口管理工作,承担“放管服”改革日常工作;负责有关职业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有关工作职责;负责全县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审核、发放及资料汇总工作;负责职业学校招生改革调研工作;负责职业教育招生计划的制定、下达落实及招生工作;负责指导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的德育教育、安全教育、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艺术教育、美育教育、劳动教育、普法教育工作;负责校外培训机构和社会力量办学的监督管理和整治工作;负责全县成人教育的宣传工作。

联系人:金伯成

联系地址:永昌县城关镇北大街8号文教楼二楼211室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5-7525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