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订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起草有关科技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编制全县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二)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并牵头组织实施。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拟订科研机构改革发展与布局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科技发展战略和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牵头建立统一的永昌县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负责管理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管理科技三项费用和科学事业费。负责本部门经费预决算及审计监督管理。
(四)拟订全县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统筹布局各类创新基地、平台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并监督实施,组织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级各类创新基地、平台等。推动科研条件保障能力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研究全县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基础性和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组织重大研发任务并监督实施。
(七)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协调推动科技知识产权创造。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统筹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推动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推动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科技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十)拟订区域科技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承担院地合作事宜。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乡镇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工作。拟订全县引进外国专家规划,建立完善引进外国专家、团队机制并组织实施。服务在永工作外国专家,管理来永工作外籍人员。拟订全县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并推动实施重大科普活动、科普创作和科普示范基地建设,指导科技档案工作。
(十三)组织推荐甘肃省科学技术奖和甘肃省外国专家敦煌奖。
(十四)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职能转变。县科学技术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方面的能力建设。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加强科研机构的规划布局、改革发展、宏观管理和绩效评价。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县内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党组书记、局长王岩同志:主持党组、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意识形态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县外国专家局局长(兼)朱金川同志:主管县科技局财务工作、县外国专家局工作。负责法治普法、信访、安全应急、维稳;县“双创”办工作;县域创新发展及生态产业发展;科技统计、科普活动及科技进步指数监测评价;科技服务体系健全完善;非农(工业等)类科技项目管理;城关镇及社区工作;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引进国外智力管理股、规划科技资源股和县生产力促进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莉同志:主管党支部工作。负责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及精神文明、双拥、统战、工青妇;巡视巡察问题整改;脱贫攻坚、困难帮扶及帮扶村工作;机关效能纪律作风建设;农业类科技项目管理工作;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局长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分管办公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文稿起草、督察督办等工作。负责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精神文明、综治维稳、卫生健康、普法教育、安全应急以及工青妇等工作。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日常财务工作,编报部门预决算并组织执行;财务制度建设、财务档案管理、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财政预算资金、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管理与安全;劳动工资、人事年报、工资年报、审计等工作。
负责人:刘 磊
联系电话:0935-7522602
传 真: 0935-7522602
地 址:永昌县城投写字楼西侧八楼812室
(二)规划科技资源股。拟订科技创新战略、规划并协调实施。负责管理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实施科技报告制度、创新调查和科技统计。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规划布局各类科技创新基地和平台,并组织实施。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拟订全县基础研究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工作。承担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负责国家、省市级科技奖励推荐工作。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指导农村科技进步,推动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技术预测,承担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拟订科研机构改革发展与布局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统筹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负责人:李永萍
联系电话:0935-7522602
传 真: 0935-7522602
地 址:永昌县城投写字楼西侧八楼812室
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三)引进国外智力管理股。拟订来永工作外国专家管理办法,全县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出国(境)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外国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外国专家服务工作。拟订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贯彻执行国家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政策。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行动计划和其他国际科技合作计划。承担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
负责人:张永军
联系电话:0935-7522602
传 真: 0935-7522602
地 址:永昌县城投写字楼西侧八楼812室
下属事业单位:
永昌县生产力促进中心:信息咨询。提供政策法规、技术成果、产品供求、知识产权、统计分析等信息服务。提供技术、管理、融资、产业发展、项目申报等咨询服务;技术支撑。提供共性技术与关键技术开发及推广、技术转移、产品检测、中间试验等方面服务;培训交流。提供技术、管理、贸易、财务等方面的培训,组织企业参加洽谈、展览及交流等活动;孵化培育。提供中小企业孵化、培育、创新、创业等服务,提供市场营销、投资融资、贷款担保、产权交易、人才引进、贸易代理等专业化服务;承担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刘 磊
联系电话:0935-7522602
传 真: 0935-7522602
地 址:永昌县城投写字楼西侧八楼81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