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的农业农村方针政策及国家、省、市有关“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农畜产品、农业生产涉农相关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纠纷仲裁等相关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依法申报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全县渔政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负责管理农业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负责防治、控制、扑灭。承担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协调救灾种子化肥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牧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相关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承担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农田水利等农业投资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合作项目。
(十四)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
(十五)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935-7522618
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忠虎同志: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精神文明、计划生育、综治维稳、群团组织、统战、招商引资、安全生产、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信访方面工作,监管人事劳资、财务资产、项目管理等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寿鹏同志:负责人事财务、脱贫攻坚工作、帮扶工作、乡村振兴、人居环境、产业规划发展、新型城镇化、非公经济、农业龙头企业、职称评聘方面工作。分管县委农办秘书股、财统股、扶贫开发股、产业规划发展股、县脱贫攻坚帮扶工作服务中心、县农业特色产业服务中心、县农业广播电视分校。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兴业同志:负责项目管理、农业机械、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种植业生产、农技推广、农业农村改革和社会发展、农业保险、农村可再生能源生产、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农民工工资及分管领域行业项目、安全生产、信访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农田基建管理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改革和社会发展股、种植业管理股、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中心(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县种子技术服务中心、县农业项目建设中心、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局党组成员张廷龙同志:负责机关党委日常工作、统战、双拥、禁毒、消防、爱卫、矛盾纠纷、质量安全、植物检疫、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普法教育、畜牧兽医、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及草食畜领域行业项目。分管畜牧兽医管理股(渔业渔政管理股)、质量安全监督股(行政审批股)、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县畜牧兽医站、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肉用种羊繁育技术推广站、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农作物病虫害检测中心。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文稿起草、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精神文明、综治维稳、计划生育、普法教育、安全生产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职称评审、干部教育培训、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农牧业突发事件应急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负 责 人:赵德胜
联系电话:0935-7522618
地 址:永昌县环城东路15号农业农村局办公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二)财统股
全面负责日常财务工作。编报部门预算、决算并组织执行。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管。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财政预算资金、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管理与安全。指导和监督局属单位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劳动工资、人事年报、工资年报等工作。负责会计档案管理。指导做好物资采购,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审计工作。
负 责 人:吴天明
联系电话:0935-7531365
地 址:永昌县环城东路15号农业农村局办公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三)产业规划发展股
提出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起草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和功能区划定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承担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承担生态循环农业、三产融合发展、田园综合体建设等工作。负责农业保险推进、管理的相关工作。编制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规划。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组织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农村业务统计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承担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农业教育、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业行业学会工作。承担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农业向外发展工作。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永昌县环城东路15号农业农村局办公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四)质量安全监管股(行政审批股)
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承担农业农村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等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定农业农村有关植物检疫、动物卫生、农业机械、种子生产经营、农药经营等方面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及其他行政行为的受理、审查、审批、上报等工作,组织协调办理与县直部门联合审批事项,负责政务大厅窗口管理工作。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工作。指导农产品品种、品质、品牌和标准化生产工作。
负 责 人:张占才
联系电话:
地 址:永昌县环城东路15号农业农村局办公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五)种植业管理股
承担稳定粮食产能、设施蔬菜产量的指标任务。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设施农业、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起草农作物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协调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化肥的储备、调拨。指导做好农业灾后生产恢复工作。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承担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农业科技创新、产业技术、基层农技推广等相关体系建设和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废旧农膜、尾菜、秸秆等清洁生产工作。承担外来植物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负 责 人:龙建军
联系电话:0935-7526675
地 址:永昌县环城东路15号农业农村局办公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六)畜牧兽医管理股(渔业渔政管理股)
起草畜牧业、畜禽种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畜牧业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负责畜牧业行业统计、监测和预警工作。拟订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应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预警预报、应急培训和科普宣传,承担全县动物疫病预防和兽医公共卫生工作,负责动物病原微生物和兽医实验室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监督实施动物卫生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管理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动物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动物卫生监管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管理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管理与行风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兽药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兽药、饲料行业质量管理规范,承担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研制、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畜禽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承担外来动物物种管理相关工作。起草全县渔业发展政策、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开展渔政监督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指导全县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等农业清洁生产工作。
负 责 人:刘敬杰
联系电话:
地 址:永昌县环城东路15号农业农村局办公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七)改革和社会发展股
提出全县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承担农村土地承包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负责全县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专项改革等方面的政策研究、规划意见制定等工作。承担农村“三变”改革有关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提出全县乡村建设相关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全县乡村建设、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负责农村村级公益设施共管共享和管护机制建设。
负 责 人:田成诗
联系电话:
地 址:永昌县环城东路15号农业农村局办公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八)农业机械化管理股
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计划,落实国家和省农机补贴政策,提出农业机械化装备技术要求和发展要求,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负责农业机械化宣传和统计工作。承担推广农机先进作业技术的指标任务,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化生产以及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农机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农业机械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承担农机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机教育、科研、推广、培训、维修、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承担农业机械化生产信息工作。指导农机安全生产。负责农机维修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农机报废更新工作。指导农机行业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农机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负 责 人:闫福兴
联系电话:0935-7522379
地 址:永昌县环城东路15号农业农村局办公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九)农田基建管理股
提出扶持全县农业农村发展的投资、财政等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编制全县农业农村基本建设项目、财政项目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田基本建设项目需求建议。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贯彻实施耕地保护政策,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0935-7561054
地 址:永昌县环城东路15号农业农村局办公楼
(十)乡村振兴股
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国家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牵头抓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考核、督查反馈意见常态化整改工作。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综合协调专责组工作和定点帮扶专责工作组工作,履行组长单位职责。
负 责 人:李元荣
联系电话:0935-7529842
地 址:永昌县环城东路15号农业农村局办公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