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永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永昌县知识产权局牌子。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和标准化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及执法工作。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开展消费者协会工作。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五)负责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协助配合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的环境保护标准执行情况。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执行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报告制度。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和执法监督工作。参与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负责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十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职责指导实施其他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十八)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质量抽检,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二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能力建设。推进药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药品安全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十一)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度。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负责专利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责。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
(二十二)贯彻落实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的制度措施和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十三)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书记、局长刘绍涛同志:主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工作。联系六坝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南坝乡市场监督管理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县知识产权局局长任立泉同志:分管人事、财务、审计、统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扫黑除恶、招商引资和向上争取资金、政策法规、综合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知识产权等工作。分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政策法规股、知识产权股、财务室。联系河西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东寨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祁世新同志:分管意识形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文明城市创建)、统战、平安建设、综治维稳、信访、保密工作;分管办公室行政事务、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帮扶工作;分管非公党建、非公领域工作;分管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工作;分管“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登记注册、信用监管)等工作。分管办公室、行政审批股。联系水源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朱王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党组成员潘竟祥同志:分管质量发展、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消费维权、市场秩序监管、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广告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公平竞争管理、价格收费监管、道路交通安全、全县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生活物资保障及市场监管专责组成员单位的协调等工作。分管计量所、综合业务股(投诉举报中心)、市场秩序监管(网络交易监管)股、公平竞争管理股、质量发展与监管股、标准计量与认证认可股。联系新城子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红山窑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党组成员孙志青同志:分管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县局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工作。分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生 产流通股、餐饮服务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联系城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焦家庄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各分管领导在各自分管领域履行意识形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等“一岗双责”职责及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职责。
一、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信息、统计、档案、保密、保卫、会务工作;负责安全、维稳、信访、综治工作;负责共青团、妇委会、工会工作;负责承办全系统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政务公开、督查、信息宣传等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暂扣和罚没物资的统一保管和处理工作;负责机关、派出机构、所属机构执法装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审核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单位事业发展计划及基本建设计划;负责财务经费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和协会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统筹制定综合性考核工作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统一组织开展业务考核工作,并承担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党组织、党员管理和干部政治思想教育、作风建设等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负责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在县委组织部的统一领导下,承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责任,指导非公经济党建工作。(负责人:秦国龙 联系电话:0935-7531811 地址:永昌县城关镇东街卫健司法综合楼9楼901室)
(二)政策法规股。负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综合性调研、政策研究、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负责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拟订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接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和听证工作,组织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负责人:曹丽 联系电话:0935-7526178 地址:永昌县城关镇东街卫健司法综合楼4楼414室)
(三)综合业务股(投诉举报中心)。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及其它产(商)品年度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示相关信息;拟订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意见并组织实施;做好食品、药品信息直报工作并监督检查;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药品核查、处置、召回工作;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牵头负责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协调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科普宣传、干部队伍和乡(镇)的食品药品协管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定期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信息;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承担市场监管统计工作,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者协会工作,调解消费纠纷;承担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咨询、投诉、举报处理工作;负责“12315”投诉举报热线日常工作,对投诉、举报情况进行受理、分流、转办、督办、反馈、答复;统计、分析、发布投诉、举报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依法对生产领域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人:齐梅花 联系电话:0935-7522370 地址:永昌县城关镇东街卫健司法综合楼9楼907室)
(四)食品安全协调股。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相关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和乡镇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的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方面各类突发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监管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食品风险监测相关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负责人:孙轶 联系电话:0935-7526668 地址:永昌县城关镇东街卫健司法综合楼9楼910室)
(五)行政审批股(登记注册、信用监管股)。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承担规定范围内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等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上报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许可事项的勘察、论证、检验、检测、鉴定、审核、清理相关工作;负责政务大厅窗口管理工作;承担本部门“放管服”改革日常工作;组织协调与其他部门的联合审批事项;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年报公示工作;承担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辖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用信息及发展报告,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协调、推进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推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的工作;执行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永昌)的维护和管理工作;承担质量信用建设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负责人:王爱霞 联系电话:0935-7523526 地址:永昌县城关镇东街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西侧)
(六)市场秩序监管股(网络商品交易监管股)。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拟订规范商品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制定,指导商品市场提升发展;承担对网络经营主体的网络监测和核查工作;负责计算机信息数据分析;承担信息咨询的管理工作;建立网络消费维权机制,组织指导网络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指导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专利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承担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拍卖行为监管工作。(负责人:齐梅花 联系电话:0935-7522370 地址:永昌县城关镇东街卫健司法综合楼9楼907室)
(七)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贯彻落实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按职责权限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配合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安全形势;贯彻落实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查处特殊食品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承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具体监督管理;承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承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协助拟订食品流通监督管理措施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经营监督检查,配合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指导全县食品、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能力建设,制定快速检测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推广和应用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负责流通领域食盐、酒类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流通环节业务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负责人:孙轶 联系电话:0935-7526668 地址:永昌县城关镇东街卫健司法综合楼9楼910室)
(八)餐饮服务监管股。负责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助拟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质量监测;掌握餐饮服务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机制和改进工作的措施;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评价,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风险监测有关工作;配合做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负责人:孙轶 联系电话:0935-7526668 地址:永昌县城关镇东街卫健司法综合楼9楼910室)
(九)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规范;落实药品追溯体系建设;负责进口药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标准的监督实施;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管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不良反应、不良事件和风险监测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抽验工作,负责不合格化妆品的处置工作;负责对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的督促指导;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方面各类突发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联系电话:0935-7522758 负责人:陈永麒 地址:永昌县城关镇东街卫健司法综合楼9楼910室)
(十)质量发展与监管股。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省、市、县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提出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措施;贯彻落实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配合开展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承担产业发展协调服务工作;贯彻执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度及重点产品监督目录,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县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935-7521309 负责人:严永成 地址:永昌县城关镇东街卫健司法综合楼9楼911室)
(十一)标准计量和认证认可监管股。拟订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配合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承担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承担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依法对全县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等领域属于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进行强制检定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组织实施国家认证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落实国家认证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对各类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协助查处认证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国家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对县级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协助查处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工作。(联系电话:0935-7522597 负责人:严永成 地址:永昌县城关镇东街卫健司法综合楼4楼412室)
(十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有关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对特种设备安全、安全防护类计量器具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对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大型储罐)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进行监管;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开展特种设备方面各类突发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配合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配合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联系电话:0935-7525213 负责人:秦永春 地址:永昌县城关镇东街卫健司法综合楼4楼411室)
(十三)公平竞争管理股。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反垄断制度措施和指南,配合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依法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违法直销和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指导永昌县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贯彻落实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及其直销活动;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督查、督办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指导、协调查处市场交易中的经济违法案件;协助拟定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协助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制定合同指导试行文本,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
(负责人:齐梅花 联系电话:0935-7522370 地址:永昌县城关镇东街卫健司法综合楼9楼907室)
(十四)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股(商标专利监管股)。拟订全县知识产权战略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县的政策措施;拟订知识产权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协调推进知识产权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指导全县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拟订和实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承办统筹协调知识产权涉外事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组织推进商标战略,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申请注册商标,争创知名品牌;承担驰名商标、中国商标金奖、中国专利奖的筛选推荐工作;组织指导商标、专利和地理标志使用活动;配合开展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执法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工作;承担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地理标志的使用管理与保护;负责商标印制单位的监督管理。(负责人:曹丽 联系电话:0935-7526178 地址:永昌县城关镇东街卫健司法综合楼4楼414室)
二、计量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永昌县计量所。副科级建制,其主要职责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县计量检定(校准)工作,承担实施量值传递和溯源工作,进行非强制检定、仲裁检定以及计量校准、检测工作;负责保障全县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负责监督全县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为政府计量监督执法提供计量技术保障和为国民经济提供公正、准确具有法律效力的计量检定、检测结果;负责开展计量检定、检测技术培训咨询和研究检测技术的推广应用等工作。(联系电话:0935-7525913 负责人:李文明 地址:永昌县城关镇东街卫健司法综合楼4楼411室)
永昌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副科级建制,其主要职责是:依法承担辖区内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药品、化妆品、药品包装材料、医疗器械检验以及安全评价、风险监测工作;承担食品检验的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检验检测方法的执行和验证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监督抽样、食品污染物快速检测、市县专项检验工作;参与辖区内食品、药品、化妆品安全年度抽验计划的制定,汇总、分析、上报抽验数据;提供食品、药品、化妆品、药品包装材料、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所需的技术数据;开展药品包装材料、医疗器械质量标准、检验方法及安全性、有效性等研究工作;开展相关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联系电话:0935-7530913 负责人:张金花 地址:永昌县城关镇东街卫健司法综合楼9楼902室)
三、综合行政执法队
永昌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是永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为正科级建制。永昌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全面加强党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的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决定和工作计划。制定全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计划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宣传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做好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普法培训教育工作。
(二)负责查处违反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
(三)负责查处市场中的垄断、企业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商标侵权、违法广告、无照经营、合同欺诈、制假售假、虚假宣传、违法直销和传销等经济违法案件; 参与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
(四)依法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进行整治,负责查处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负责查处采取不正当手段破坏公平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价格违法、收费违法等行为;严格执法标准,对达不到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内容的企业予以通报等相应处罚,并计入企业诚信档案;
(六)负责受理消费者对产(商)品质量、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价格等市场监管领域的投诉举报,并做好调查处理结果回复和调解工作;
(七)负责对县域内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和统筹协调;承办全县影响较大的案件;承办有关部门督办、交办、转办的其他事项;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有关职责分工。永昌县市场监管执法检查、违法案件查办以永昌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为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县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职责,负责全县及跨区域案件的查处;负责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的行政执法工作。
(座机:0935-7521831 负责人:郭永善 地址:永昌县城关镇东街卫健司法综合楼4楼410室)
四、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永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0个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副科级建制,统一名称为“永昌县XXX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基础性监管工作,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作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和管理为主,并接受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监督指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纳入乡镇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机制。其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承担辖区内行政许可等事项的现场核查工作;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对辖区内广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辖区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依照法律授权或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或委托,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上报工作;指导辖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年度报告和信用信息公示,并对公示信息实施监督抽査;依法处理辖区内与市场监管职能相关的举报和消费者投诉;依照法律授权或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或委托,对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简易案件进行查处;承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或委托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