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审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建制为正科级行政单位。

一、职能职责:

(一)负责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对社会审计机构依法对属于审计机关监督对象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核查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拟定全县有关计法、规章草案,制定会县审计工作指南、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年度审计计划;参与拟定全县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政策法规、规章草案、工作规则;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政府提出年度审计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级财政预算抗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合直属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

2、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3、县财政投资和以县财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和技改项目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4、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及其他公有制形式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等情况。

  5、县直部门管理的和受县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农业资金、资源环境保护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政收支。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议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中的应用;组织内部审计人员的教育培训,检查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项目。

二、2019年机构改革职责调整:

(一)研究提出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审计工作战略、规划、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等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及省委审计委员会、市委审计委员会、县委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组织协调审计协作有关事项等。负责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项目稽察职责、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县属国有企业监事会的职责。

(三)负责监督检查“三农”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情况;配合相关部门查处涉及“三农”资金案件等工作。

(四)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陈兴祥:主持县审计局全面工作,分管财政和企业审计股。

党组成员、副局长赵世兴:负责抓好党建、意识形态、保密、统战、脱贫攻坚、招商引资、政务公开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工作、固定资产投资审核中心。

                                     :负责抓好审计业务、综治维稳、普法治理、依法行政、信访、工会、妇联、共青团、金审工程等工作,分管财务工作、经济责任审计股、财政和企业审计股。

主任科员甄世虎:负责审计整改工作。

主任科员张世雄:负责三农资金审计中心工作。

三农资金审计中心主任姜彬文:负责三农资金审计中心具体审计工作。

固定资产投资核算中心负责人俞兆福:负责固定资产投资核算中心具体审计工作。

四、机构设置

县审计局设内设机构7个:

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办公室:负责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局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和有关报告、文件以及审计机关管理制度的起草;编制审计工作规划,安排年度审计项目:管理审计宣传、政务督查、信息和机关文电处理、印章、档案、保密信访等项工作;协助局领导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以及纪检监察、人事、劳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干部培训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和财务、财产、车辆等事务管理、以及安全工作;负责审计统计工作,承担市审计局办公室对口业务,协助其他股室做好需要共同完成的工作;负责对业务股(室)的审计业务质量进行复核审理、监督检查;负责审计文书和表式的规范化工作和审计法律文书的审稿工作,负责审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咨询工作;办复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内部审计工作 的指导和监督;协助组织审计听证,依法办理审计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中的有关事项;监督管理收缴违纪资金专户; 负责对社会审计查证质量的审计监督;向局领导及时报告政务、事务、综合情况,报送信息及信息反馈, 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本部门意识形态、保密、安全生产工作。

经济责任审计股:承办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交办的事项;拟定经济责任审计有关规章制度草案,指导和协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审核经济责任审计相关报告,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及专项调查;承担县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相关调查。

财政和企业审计股:制定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方案,汇总审计结果,组织并负责监督检查审计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组织审计乡(镇)人民政府财政决算情况;按照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负责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承担县属国有企业监事会的职责;负责中外合资和合作企业的审计监督;向局领导提供本股业务工作情况,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和审计项目。

基本建设审计股(农业和资源环境审计股):承担中央、省、市、 县级投资和以中央、省、市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决算审计工作,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对委托社会审计机构的投资审计项目进行复审。负责全县农业、资源、能源和环境保护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负责国际组织及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赠款项目的使用效益及收支情况的审计监督;项目稽查职责及县“三农”资金审计中心的行政职责。

党政和社会保障审计股:负责对县属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以及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负责审计县直部门管理的和受县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基金和社会捐赠资金;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向局领导提供本股业务工作情况,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和审计项目。

重大政策执行审计股:负责组织审计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设立下属事业单位2个:永昌县固定资产投资核算中心,永昌县“三农”资金审计中心。

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永昌县审计局位于永昌县城关镇城投写字楼东四楼,联系电话:0935-7522242;

永昌县固定资产投资核算中心位于永昌县城关镇城投写字楼东403,负责人:俞兆福  联系电话:0935-7568388;

永昌县“三农”资金审计中心位于永昌县城关镇城投写字楼东405,负责人:姜彬文  联系电话:0935-7522708;

       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办公室:永昌县城关镇城投写字楼东406,负责人:吴雪玲   联系电话:0935-7522242;

       经济责任审计股:永昌县城关镇城投写字楼东404,负责人:王新华  联系电话:0935-7561239;

      财政和企业审计股:永昌县城关镇城投写字楼东404,负责人:孙朝飞   联系电话:0935-7561239;

      基本建设审计股(农业和资源环境审计股):永昌县城关镇城投写字楼东403,负责人:刘建立  联系电话:0935-7568388;

     党政和社会保障审计股:永昌县城关镇城投写字楼东406,负责人:蔡晓伟   联系电话:0935-7524322;

     重大政策执行审计股:永昌县城关镇城投写字楼东405,负责人:姜彬文   联系电话:0935-7522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