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相应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订全县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拟订全县商品市场、商业网点、商贸物流设施发展建设规划及相应的重点项目建设计划,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通道物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县通道物流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推进通道物流产业发展。

(三)拟订并执行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协调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推动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监测分析消费品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工作。

(四)调查研究流通行业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商贸服务行业监管,依法对全县成品油流通和拍卖、直销、旧货、再生资源回收、机动车交易、报废汽车回收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药品流通行业管理;负责对全县餐饮、宾馆饭店、洗浴、美容美发、洗染、人像摄影和家政服务等行业的监督管理及酒家酒店的营业等级评定;承担散装水泥推广职责;负责酒类商品流通的监督管理和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核发。

(五)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和组织实施进出口计划,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外贸促进体系建设和各类进出口业务相关工作。执行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贸易政策,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贯彻执行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有关口岸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口岸机构的部署要求。

(六)负责全县商务领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组织全县产业损害调查。

(七)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并实施全县外商投资政策,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参与制定全县利用外资的中长期规划;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全县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转报外商投资企业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其重大事项变更。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贯彻执行省市县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县内企业对外投资项目服务工作;管理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民间组织对全县的无偿援助项目及赠款工作。

(九)负责全县会展业的发展和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各类海外商务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经贸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企业参加境内外的展览、展销和贸易活动。

(十)负责全县商务新闻发布会和宣传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县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十一)指导全县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二)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县商务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商贸流通方面的能力建设,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对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流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流通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完善流通供给体系,提高流通供给质量,提升流通供给效率;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优化贸易方式,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推动外贸平衡协调发展;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开放合作,推动形成开放性经济新格局。

十五)有关职责调整。

1.将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划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将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监管职责划给县财政局。

3.将肉菜等重要消费品储备职责划给县发展和改革局。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全县加油站、成品油库的网络规划和布局建设职责;县商务局承担成品油市场监管职责。

2.县商务局作为药品流通行业的管理部门,负责研究制定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和有关政策,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高行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行业协会实行行业自律,开展行业培训,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药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管药品质量安全;组织查处药品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

3.关于再生资源回收的职责分工:县商务局是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研究提出促进再生资源发展的政策,组织实施再生资源利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县公安局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的治安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登记管理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内的监督管理。市生态环境局永昌分局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建设、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城市规划,依法对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和清理整顿。

部门领导

杨尚文(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商务局党政全面工作。负责全局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综治维稳、信访、保密、脱贫攻坚、招商引资、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等工作。

高培国(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人事、财务、资产、文秘、机关管理、工青妇、禁毒、网络安全、信息化建设、环境保护、人员培训、信息发布等日常工作。分管通道物流产业发展、外贸外经外资、贸易促进、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社区商业建设、汽车销售、二手车交易、报废机动车回收、节能减排等工作。协助局长抓好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招商引资、信访、综治维稳、保密等工作。对分管领域和分管股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承担主要责任。

分管股室(单位):局办公室、市场体系建设和通道物流产业股

高培国(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电子商务、市场秩序监管、市场运行监测分析和预报、市场应急供应、内贸运行统计、商品流通行业规划、内贸行业协会管理工作;分管商务行政执法、酒类流通和成品油流通管理、食品安全、行政审批、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商务诚信建设、流通标准化建设、零售促销工作;分管流通体制改革及药品流通、拍卖、直销、旧货、再生资源回收、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餐饮、住宿、洗浴、美容美发、洗染、人像摄影、家政服务等工作。协助局长抓好脱贫攻坚、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等工作。对分管领域和分管股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承担主要责任。

分管股室(单位):市场运行监管和消费促进股、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局属企业

单学福(商务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协助副局长高培国同志抓好商务行政执法、行政审批、依法行政、法治建设等工作。协助抓好局属企业各项工作。

何金香(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吴岩峰同志工作。

机构设置


永昌县商务局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综治维稳、政务公开、人事、机构编制、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综合性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机关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落实;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干部教育培训和普法教育、工青妇、计划生育等工作。承担商务领域突发事件应急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负责人:曹学军

联系电话:0935-7522178

办公地址:永昌县东大街统办楼东13楼1311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二)市场体系建设和通道物流产业股。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推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推进各类商品市场的标准化建设,规范商业领域投资的市场准入程序;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农产品市场、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市场建设及改造升级;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报废汽车及二手车市场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牵头拟订全县通道物流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对涉及通道物流产业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牵头推进通道物流产业重大项目建设;整合资源发展通道经济,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承担全县通道物流相关业务工作。研究拟订全县有关对外贸易、对外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对外劳务合作、向西开放经贸合作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有关对外贸易、对外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对外劳务合作、国际经贸关系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负责对跨境电子商务、境外营销网络、加工贸易等外贸工作;指导进出口交易会、境外商品展会和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负责有关外经贸项目及资金的申报及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的服务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有关境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境外投资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指导监督全县企业境外安全、劳务纠纷等风险防范,协调处理境外突发安全事件;负责组织有关外经贸业务培训、信息服务和政策法律咨询。


负责人:田德承

联系电话:0935-7522933

办公地址:永昌县东大街统办楼东13楼1310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三)市场运行监管和消费促进股(行政审批股)。监测分析全县消费品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指导“三绿工程”(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负责全县商贸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全县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洗浴、美容美发、洗染、人像摄影及家政服务等行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商贸会展业的促进与管理工作。推动全县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拟定全县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及零售商、供应商建立公平交易关系;对直销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执法检查;负责肉菜、中药材等追溯体系的建设及相关工作;指导全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市场进行监督管理;贯彻实施酒类商品管理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酒类商品管理措施,依法指导和监督管理酒类批发工作。负责全县流通行业管理、促进等发展工作;推动流通标准化和流通行业科技进步;支持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和中华老字号的保护与促进;牵头拟订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的方针政策;按有关规定对拍卖、旧货流通和免税商店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推进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组织实施农村连锁经营,建立现代流通网络体系;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扶持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行业发展;牵头全县民族贸易和质量振兴工作。承担酒类商品批发、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零售商促销活动内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其他发卡企业)等方面的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备案等工作;承担“放管服”改革日常工作;负责政务大厅窗口管理工作。


负责人:刘霞

联系电话:0935-7523085

办公地址:永昌县东大街统办楼东13楼1308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四)永昌县电子商务发展中心。贯彻执行有关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负责拟定和实施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推动电子商务的普及和应用,引导支持传统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培育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和平台,扶持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推进电子商务的境内外合作;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电子商务行业运行、监测和分析;负责组织商贸领域电子商务的培训。


负责人:蔡荣

联系电话:0935-7565332

办公地址:永昌县东大街统办楼东13楼1312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