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5日,永昌县卫生健康局揭牌成立。新组建成立的永昌县卫生健康局,将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进行了整合,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保留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承担。不再保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点:永昌县城关镇东大街19号5楼
监督电话:0935-7522810
永昌县卫生健康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行政规范性草案。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县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方案,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救援,依照程序和要求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组织落实老年优待政策,负责孝老孝亲荣誉称号奖励。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医院能力建设等。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依法组织查处违规违法行为。依法开展采供血监督管理。牵头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全县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九)拟订并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统计调查。组织指导全县卫生行业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领域的中医药建设,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协调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和中医药相关产业建设。
(十二)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培养。
(十三)负责县级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县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负责公众健康权益保障工作,维护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和老年人合法权益。
(十五)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爱国卫生运动方针、政策。
(十六)指导永昌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七)制定并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和信息共享、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八)组织落实中国红十字会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县各级及行业红十字会工作,推动全县红十字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十九)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1.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
2.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
3.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4.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蔡斌: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县卫生健康局全面工作。分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分管医改股。
联系单位:县人民医院。
潘成: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党务群团、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人事劳资职称、政法综治、脱贫攻坚、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与促进、医养结合、招商引资等工作,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分管办公室(信访维权办公室)、健康宣教股、公共卫生股(县地方病防治办公室)、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健康扶贫办)。
联系单位:县中医院,县计划生育协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办公室,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城关镇、红山窑镇、东寨镇、六坝镇、水源镇卫生院及卫生计生办。
王振喜: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规划财务、医政医管、医德医风、中医药、药政、科教、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基建项目管理、信访、依法行政、行政效能、督查督办、干部保健、卫生应急、环境保护、综合监督执法、行政审批、卫生统计、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妇幼保健、基层卫生、职业健康管理、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对口支援、维护患者权益、爱国卫生、老龄事务等工作,协助抓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县红十字会和各学会工作。分管计划财务股(基层卫生财务核算股)、综合监督股(行政审批股)、医政医管股、中医药管理股、卫生应急办公室、爱国卫生股。
联系单位:县二院,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河西堡镇、新城子镇、焦家庄镇、南坝乡卫生院及卫生计生办,朱王堡镇卫生计生办。
负 责 人:钱生钧
联系电话:0935-7522810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县属各医疗卫生单位总支、支部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普法教育、综治维稳和纪检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安全、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组织年度各项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重大事项督查督办工作。承担机关和县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审、干部教育培训、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拟订维护公众健康权益、卫生健康纠纷处理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基层依法调解处理卫生健康服务纠纷,引导公众维护合法健康权益。
负 责 人:秦德淑
联系电话:0935-7521785
工作职责:承担机关和县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财务预算、决算和经济指标统计、报表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审计、督导等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县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大型修缮、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指导和监管县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统一管理和利用国外卫生贷款和国内外其它援助款项。
负 责 人:钱生钧
联系电话:0935-7522810
工作职责: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与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协调推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对各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行考核和评估。负责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负 责 人:魏东
联系电话:0935-7522058
工作职责:承担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组织开展医疗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指导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案件。拟订监督工作规范,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督办重大违法案件。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法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给付和其他行政权力等事项,负责政务服务窗口管理和服务工作。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0935-7561035
工作职责:承担健康永昌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研究卫生健康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起草重要会议文件、政策研究报告等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以及先进典型宣传报道。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建议。落实养老与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孝老孝亲荣誉称号奖励工作,组织落实老年优待政策。
负 责 人:杨文霞
联系电话:0935-7525011
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拟订重大疾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防治规划,实施国家免疫规划。指导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承担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工作。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地方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及业务工作,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食品安全、食品营养健康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负责地方病防治相关工作。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头履约工作。
负 责 人:刘雄
联系电话:0935-75610353
工作职责: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调各医疗机构与医学院校教育活动。指导科研项目管理和新技术应用、科研基地建设。承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职称考试等工作。指导行业学术团体管理工作。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准入、广告审核等。负责全县医疗机构评审评价,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援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医疗服务和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建议,开展药品使用检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监测预警。负责拟订全县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县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等工作。承担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
负 责 人:杨文霞
联系电话:0935-7525011
工作职责:负责中医药事业发展,包括中医医政、科研、教育及人才培养、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制定并实施全县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人才发展规划和全县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组织实施基层中医药工作,指导各级医疗卫生健康机构中医药工作,规范中医医疗服务秩序。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名中医评选等相关人才推荐申报以及培训教育工作。协助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中医药文化建设、养生保健及旅游产品开发。制定及组织实施中医药医养结合政策,组织开展全县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参与制定全县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的扶持政策。协助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交流合作和中医药相关产业建设,协调组织中医药产业博览会相关工作。
负 责 人:刘雄
联系电话:0935-7561035
工作职责:承担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卫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重大活动卫生保障任务。
负 责 人:张喜登
联系电话:0935-7522058
工作职责: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研究提出促进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生育政策,完善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办公室监管职责。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健康帮扶政策措施,保障贫困人口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负 责 人:何涛
联系电话:0935-7561035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爱国卫生运动方针、政策,编制爱国卫生运动、城乡除“四害”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责任目标,并协调组织实施。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协调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并组织开展卫生监督检查和评比活动。拟定创建健康县城、卫生县城(乡镇村)、卫生单位的实施意见、检查考评办法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城乡社会性公共卫生情况。负责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爱国卫生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