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划和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全县地方性法规、规章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方面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全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实施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五)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执行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配合省级平台做好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生育保险参保审核、登记工作及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负责对全县医疗、生育保险费征缴和待遇领取情况的稽核工作。管理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企业大病医疗补助资金,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和企业离休人员的医疗费用报销工作。
(九)负责指导全县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医疗保险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备案和上报等行政服务工作。
(十)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加强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在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等方面的制度、政策衔接,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配送等相关工作。
(十二)划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加强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社会保险费用征缴核定、信息共享等方面的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作机制,扩大医保基金征缴覆盖面,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十三)划入县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加强同县民政局在落实医疗救助制度方面的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建设。
(十四)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五)加强同县卫生健康局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的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医疗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毛著成,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医疗保障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战宗教、机关作风建设、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安全生产、招商引资和向上争取资金等工作。
陆志成,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党建、财务政务、依法政法、综治维稳、信访禁毒、反邪教、扫黑除恶、脱贫攻坚、安全生产、生态建设、群团组织、社区共建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政务服务股)、基金管理股。
李光亚,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抓好意识形态、统战宗教、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招商引资和向上争取资金等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基本医保、生育保险、参保登记、缴费核定、报销审核和医疗救助资金结算工作;负责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医疗救助、两定机构监管等工作,分管县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医药服务管理和待遇保障股。
(一)办公室(政务服务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单位财务管理。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会务、信息、统计、宣传、保密、机要、档案、信访、党务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综合协调、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职称评审、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普法教育、安全生产、精神文明、综治维稳、意识形态、计划生育等工作。承担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医疗保险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备案和上报等行政服务工作。组织协调与其他部门的联审联批事项,承担“放管服”改革日常工作。负责政务大厅医保窗口服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资金预决算、劳动工资支付等工作。
负 责 人:魏春
联系电话:0935-7526125
地 址:永昌县东大街统办楼东305
(二)医药服务管理和待遇保障股
负责落实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管理。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负责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落实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医保支付管理办法、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门诊特殊疾病鉴定工作。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和健康扶贫工作。
负 责 人:徐韬
联系电话:0935-7526505
地 址:永昌县东大街统办楼东302
(三)基金管理股
承担全县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工作。拟定全县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做好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医疗救助资金的各项统计工作和医保基金预决算工作。
负 责 人:姚文喆
联系电话:0935-7525230
地 址:永昌县东大街统办楼东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