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负责拟订全县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法规,以及建设科技、技术经济等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和相关指导工作。
(二)负责拟定城乡建设发展战略、产业政策、中长期规划、年计划和项目储备工作;负责城维费年度计划的安排并组织实施;负城市建设及市政公用事业利用外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负责城市道路、供水、排水、供热、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管理管护工作;负责燃气行业监督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城市管理、城市环卫、垃圾处理等工作。
(三)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住房保障的规章制度,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及保障性住房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计划报批、监督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计划,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的审核、申报、发放及核算工作。
(四)负责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全县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协调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房地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相关工作。
(五)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有形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违法违章行为并实施行政处罚,强化建设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建筑业企业资质及其从业人员岗位资格初审报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六)负责全县建设行业的体改、统计、质量安全生产、行业评优、工程评优、资质资格初审报批及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安全事故、质量问题的调查处理和城镇危房及报废房屋的认定工作;监督管理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定额的执行;监督执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负责建筑机械设备管理工作;负责限额以下建设工程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工程竣工验收审核备案工作。
(七)负责全县住宅和房地产业监督管理工作。编制全县房地产业发展计划;负责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房地产市场监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和规范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地产交易行为;负责物业管理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初审、报批工作;负责住宅小区综合配套设施竣工验收;拟订全县城镇住房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县属、市属、省属、中央在永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工作;负责住宅公共维修基金监管工作。
(八)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拟定与国家、省、市有关房屋征收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等相配套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及补偿标准;对征收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负责组织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听证会;对征收项目进行风险评估;负责房屋征收补偿费用的征收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拟定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调查、认定与处理;对拟征收范围内房屋办理和停办相关手续;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负责房屋征收补偿档案的管理;负责拆迁许可证延期、发布拆迁公告;负责受理、调解、裁决拆迁纠纷;负责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监管、拆迁委托合同备案、拆迁安置建设项目转让的管理、拆迁产权不明房屋的补偿安置审批。
(九)负责建设科技、建筑节能及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负责建设行业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科技推广应用、人才技术项目交流工作;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及太阳能等新型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项目;负责建设行业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智力引进工作。
(十)负责监督有关抗震设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负责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等抗震设防(隔震消能)工作和旧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建设行业行政执法监督及建设工程项目稽查执法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相关资料收集和归档工作。
(十二)划入人民防空建设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备案,市政、绿化、环卫方面的行政审批,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等职责。
局长封丕生: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工作,负责职工教育、审计、信访、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分管局办公室。办电话:0935-7522611
副局长钟应基:协助局长抓好局日常工作,负责人事、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供热、污水处理、保障性住房建设、城镇防汛、环保、风险评估、房地产交易、房产测绘、物业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小区综合验收、人防、建筑节能工作。分管供热公司、污水处理厂、住房保障股、房地产交易中心、房产测绘中心、房地产管理股、人防办、综合业务股(县墙体革新材料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电话:7526516
副局长许建平:负责财务、依法行政、安全生产、双拥、项目审批、供水、市政设施建设、村镇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房屋征收、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建筑抗震工作。分管供排水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建筑设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城乡建设股、市政建设管理股、政务大厅、财务室、全域办、城建档案室。办公电话:0935-7523708
(一) 办公室(财务室、城建档案室、信访室)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制定全县建设事业体制改革规划和工作要点;负责局系统政务和党务工作的综合协调、文电处理、工作督查、会议组织以及人事劳资、教育培训、保密、政务公开、党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公车申请和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制定、考核工作;负责局系统新闻宣传和信息化建设;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和建设行业地方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报批和解释工作;负责信访、议案提案办理、行政复议、诉讼等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内部管理制度以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法制建设、行政执法监督、建设工程执法稽查工作;负责局系统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社会稳定、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党员管理和工、青、妇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机关文书档案的整理和管理;负责全县在城乡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大量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工程技术档案和部分文档,对其进行分类整理、编目入库、保存管理和提供利用等;负责全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审核备案及备案资料的整理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统计、人事劳资、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受理、接待并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负责办理或转办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信访件;负责处理转办信访件;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提供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信访信息;协助大型集体信访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负责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依法信访。
工作人员:王立平、陈兴洲、刘生忠、刘婕、毛祎囡办公电话0935-7522538;何光、耿晶、朱龙办公电话-7529569;谢菊萍办公电话0935-7561371。
(二)城乡建设股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全县村镇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督促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农村危房改造,指导村镇住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改善等工作;负责组织村镇房屋设计方案评选和通用设计图的推广应用,指导村镇建设适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工作;负责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县重点镇(村)建设,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负责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统计及建设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
工作人员:张斌、武大海
办公电话:0935-7522061。
全域无垃圾整治工作办公室
负责全域无垃圾整治方案制定、项目建设、督查考核、资料收集等工作。
工作人员:张玉德
办公电话:0935-7530208。
(三)市政建设管理股
主要职责:研究拟定全县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关于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规章和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技术标准规范;负责全县的城市雕塑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及市政公用事业利用外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负责制定城市道路年度新改造计划等公用事业工程设施的新建、改(扩)建、配套建设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桥涵、路灯、供水、供热、污水处理、燃气及配套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市政、绿化、环卫方面的行政审批职责,指导城建监察、城市市容环卫、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等工作。
工作人员:李亮、王硕鹏
办公电话:0935-7526085。
(四) 综合业务股(县墙体革新材料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建设行业科技发展项目计划;负责局系统安全生产、防灾(震)、减灾、应急救援工作职责;负责建设行业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科技推广应用、人才技术项目交流工作,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及太阳能等新型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拟订建筑节能政策、建筑节能规划、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项目;负责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建设系统专业技术职务报审工作;负责燃气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建设工程节能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城维费年度计划的安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市政公用事业等统计工作。
工作人员:王万栋、韦爱春、赵丽婧
办公电话:0935-7561371。
(五)建筑业管理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建筑业、建筑市场、工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全县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与其相关的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监督和有形建筑市场管理;负责建筑业企业管理和资质初审、报批工作;负责全县建设行业工程评优、行业评优、资质资格初审报批及相关工作;负责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施工机械及电梯安装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及社会中介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备案职责;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行业评标专家的资格认定、培训、考核及动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备案工作;负责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工作;依法受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举报事项,依法监督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
工作人员:孙建俊、陈润
办公电话:0935-7530017。
(六)行政审批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权限内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上报等工作;承担“放管服”改革日常工作;负责政务大厅窗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与其他部门的联合审批事项。
工作人员:王春霞、陆在敏、严玉雪
办公电话:0935-7530628。
(七)住房保障股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城镇住房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政策和住房保障政策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保障性住房实施方案,以及申请、审批、退出等管理办法及制度;负责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城市棚户区改造和政策性住房建设工作;负责县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的审核、申报和发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计划及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计划,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组织建设并管理住房保障对象信息系统。
工作人员:王成明、陈兴润、闫福萍
办公电话:0935-7522211。
(八)房地产管理股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全县房地产业发展计划;负责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房地产市场监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住宅和房地产业行业管理,做好城市房地产开发、综合验收、商品房(预)销售、房地产交易及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监督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地产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管理、房地产征收拆迁等规章制度;负责物业管理及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初审、报批工作;负责住宅小区公共维修资金的监管工作;负责住宅小区综合配套设施竣工验收。
工作人员:史鹏飞、李庆有、吕梅、李重昕、吕志伟
办公电话:0935-7561377。
(九)人防建设管理股
主要职责: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拟定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规定;检查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及安全工作;落实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做好人防无线电台、人防地面应急指挥中心与省、市的互联互通;检查和指导人防指挥通信、警报的落实情况;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组织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和疏散基地建设计划;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训练演练,负责防空专业队伍的组建与训练。
工作人员:何正虎、梅钰
办公电话:0935-7521928。
(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股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拟订与国家、省、市有关房屋征收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等相配套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及补偿标准;组织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听证会;对征收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负责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听证会;负责房屋征收补偿费用的征收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拟定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调查、认定与处理;对拟征收范围内房屋办理和停办相关手续;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负责办理房屋征收过程中出现的法律纠纷;负责房屋征收补偿档案的管理;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员:赵利学、陆银花、柴作庆、卢殿军、刘小花
办公电话:0935-7561379。
(十一)永昌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永昌县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主要职责:受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对县域内建设工程(含村镇及农宅)质量和工程检测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工程质量及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对受监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职责情况和工程实物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工程备案管理机构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对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信誉进行管理;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权限,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提出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实施细则和办法;负责全县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及建筑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施工企业认真遵守各种标准和规范,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负责全县建设行业重大安全事故的统计、调查、上报工作,掌握和发布建筑安全生产动态;组织开展建筑企业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总结交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对工程参建各方的安全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构成行政处罚的,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工作人员:吴仁祖、狄晓洲、韩军、傅黎明、李永普、樊新超、苏文娟、樊跃祥
办公电话:0935-7521759。
永昌县政务服务中心西1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