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第二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方案出台背景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经发〔2026〕5号)精神,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第二批资金358万元,为切实抓好项目实施,结合全县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项目目标

项目重点聚焦玉米(玉米制种)生产薄弱环节和亟待推广应用的关键技术,完成玉米生产托管面积4.475万亩以上。单环节、多环节托管的,按照“综合托管系数”(耕、种、防、收综合托管系数分别为0.35、0.26、0.13、0.26)折算。通过项目实施,培育壮大服务主体,健全服务市场,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三、项目内容

项目服务主体为面向全社会公开遴选的15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对象为县域范围内从事玉米(玉米制种)生产的小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种植大户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服务主体提供玉米深耕深松、精量播种、病虫害统防统治、机械化收割、秸秆打捆等单环节、多环节、菜单式托管服务。对自愿接受托管服务的小农户和农业生经营主体给予财政补助。

四、补助标准及补助方式

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补助小农户的资金或面积占比不低于60%。各环节建议补助标准为:耕25元/亩、种25元/亩、防5元/亩、收25元/亩,服务对象可根据需要选择部分或全部补助环节,亩均补助不超过80元。补助方式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根据托管服务环节和实际作业面积核算补助。

五、实施步骤

按照“签订服务合同、开展服务作业、监督项目实施、核查验收项目、兑付补助资金”全流程闭环管理。

六、保障措施

永昌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专班办公室统筹负责项目调度、业务指导、资金调剂等日常工作;各乡镇负责落实项目任务面积,加强政策宣传和项目实施过程监管,提升服务质效;县农业农村局做好业务培训和监督指导,提升项目实施规范性;财政局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审计局适时开展审计工作,确保项目公开透明,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相关链接: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昌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第二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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