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永昌县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永市监发〔2025〕10号)及《关于印发永昌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市监发〔2025〕11号)文件精神,我局在流通环节抽取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抽检28批次,涉及食品经营主体11家、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5家。出具检验报告28份,检验结果均合格,详见附表(2025年第1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