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经永昌县焦家庄镇水磨关村农民用水户协会、永昌县新城子镇刘克庄村农民用水户协会2家社会组织申请、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县民政局依法对该2家社会组织予以注销登记,现予以公告。
社会组织名称:永昌县焦家庄镇水磨关村农民用水户协会、永昌县新城子镇刘克庄村农民用水户协会。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该2家社会组织法人资格终止,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及印章一律作废, 不得再以原社会组织名义开展任何活动。
特此公告。
永昌县民政局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