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甘人社通〔2026〕213号)精神,县社保中心经前期信息采集、数据核实,积极主动与企业对接,为企业提供“免申即享”服务,支持企业稳岗扩岗。
现将符合享受条件的企业(第二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9月2日—2026年9月8日)。
请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如有异议,请致电永昌县人社局。
联系人及电话:县社保中心 李巧红 0935-7530091
附件:永昌县2026年度拟享受稳岗返还企业名单(第二批).xlsx
永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