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永昌县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向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汇报,请予审议。

上半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紧扣政府工作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按照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切实加快支出进度,着力保障“三保”支出,财政运行呈现平稳健康发展态势。

一、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经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267486万元,其中: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432万元,转移性收入129355万元,调入资金10469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267486万元,其中:预备费2600万元,上解支出532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761万元,债务付息支出455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30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计划均为16097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613万元,相应安排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偿债准备金等支出。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计划为78279万元,支出计划为77605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计划均为15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上半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001万元,占预算33432万元的62.8%,高于序时进度12.8个百分点,同比增收6796万元,增长47.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5376万元,占预算23317万元的65.9%,高于序时进度15.9个百分点,同比增收5734万元(留抵退税较上年同期减少6140万元),增长59.5%;非税收入完成5625万元,占预算10115万元的55.6%,高于序时进度5.6个百分点,同比增收1062万元,增长23.3%。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73665万元,同比增支36113万元,增长26.2%。主要是增加了冬季取暖清洁能源、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公租房建设项目等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上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611万元,其中:县本级收入2611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921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4万元,城市污水处理费138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538万元)。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963万元,占预算的6%,同比减支1961万元,主要是减少了专项债券付息、发行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上半年,我县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2418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7.2%,完成年初预算88.7%。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764万元,增长38.6%,完成年初预算63.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455万元,增长21.4%,完成年初预算53.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现全省统收统支,截至目前收入7961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82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1.2%,完成年初预算106.1%。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985万元,增长4.3%,完成年初预算47.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537万元,增长12.5%,完成年初预算36.8%。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上解6725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上半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1万元,全部为上年结转资金,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

(五)政府债务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规定,按照《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核定2022年分地区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甘财预〔2023〕4号)和已下达新增债券额度计算,全县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37841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68776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09641万元。截至6月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为335407.08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335399.56万元(一般债务129276.56万元,专项债务206123万元),或有债务7.52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全县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均在债务限额之内。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新增债券额度的通知》(甘财预〔2023〕8号)文件,下达我县2023年第一批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额度39500万元(含G312线按比例分担5000万元)。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共同审核通过的项目中择优选择,经人大批准后,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确保债券资金及时发挥效益。

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上半年,我们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财政目标任务,千方百计强征管、促增收、调结构,千方百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紧盯目标任务,狠抓财政增收。一是狠抓全县财政收入。紧盯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税务及非税重点征收管理部门协调配合,完成“双过半”任务,确保各项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001万元,超额完成年初预期半年目标任务,增长25.6%。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紧盯国家政策导向,主动谋划,积极对接省厅,着力加大争取资金力度。共争取到财力性补助16959万元,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202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3168万元,水利发展资金3970万元,专项债券39500万元(含G312线按比例分担5000万元)。三是积极盘活存量。清理收回各部门、单位结余资金413.04万元,根据实际安排用于“三保”等亟需资金支持方面347.37万元、平衡财政预算缺口65.67万元,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二)强化资金统筹,突出保障重点。上半年,在库款紧缺的情况下,采取相应措施,压减和调整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和重点支出,保障合理库款水平。截至6月底“三保”支出52027万元,其中:基本民生支出7650万元,保工资支出41783万元,保运转支出2594万元,财政供养人员工资、退休人员养老金及发放到个人的民生款项均已按时足额发放。坚决贯彻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快直达资金支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惠企利民资金精准用于受益对象,1-6月共接收下达上级直达资金、参照直达资金84061万元,实际支出49420万元,支出进度58.8%,其中: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资金进度达到59.96%,超过上级要求序时进度9.96%,助力全县乡村振兴工作稳步推进。足额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资金需求,安排资金6473万元,已支出3238万元,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对疫情防控的保障作用。发挥融资担保职能,1-6月向政府性担保公司出具推荐函73份,办理融资担保业务60笔24400万元,缓解企业融资难等问题。

(三)聚焦重点任务,提升管理能力。一是抓实预算绩效管理。全县122个预算部门已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报,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了预算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同步批复。二是有效开展项目概算审核。上半年完成79个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核,送审投资74163万元,审核投资70132万元,节约资金4031万元,节约率5.44%。三是扎实开展政府采购。预算采购金额3863万元,实际采购金额3739万元,节约资金124万元,节约率3.2%。四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程序,督促企业对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严格按照“三重一大”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经第三方评估,现场核查后依法依规处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1-6月县委党校、水电工程局等资产成功拍卖,实现国有资产处置收入2414万元,确保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我县财源基础薄弱,缺乏稳定大宗税源项目支撑,财政收入增长后劲不足,且减税降费等政策持续影响,缺口较大。同时,“三保”、偿还政府债务、消化暂付款等刚性支出持续增长,财政收支矛盾不容忽视。

二是项目建设推进缓慢。一方面部分单位的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项目建设进展缓慢,一些重大项目资金下达后不能及时支出,不利于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另一方面库款紧缺,在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的同时,部分上级资金支付不及时,导致项目建设推进缓慢。

三是债务风险防控任务艰巨。虽然全县政府债务余额均在债务限额之内,但今年仍需偿还政府债券利息和部分本金12976万元(除再融资债券18649万元),近年来安排专项债券项目均无项目收益,同时化解国库暂付款20413万元和重点建设项目欠款无预算来源,财政偿债压力较大。

四、下半年主要工作

下半年,我们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全力做好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政策落实,力争圆满完成确定的财政预算收支目标任务。

(一)加强组织收入,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按照《永昌县运用大数据开展财源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全力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建设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持续加强财政收支形势分析研判,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税种的征收监管,做到应收尽收。加大非税收入征缴力度,加强对重点执收执罚单位的动态跟踪,确保及时入库、应缴尽缴。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招商引资等项目谋划和储备,找准向上争取的政策点和突破口,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提高可用财力。

(二)持续改善民生,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严把财政支出关口,对各项财政开支应减尽减。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精简会议、差旅、培训等公务活动,加强同类型公务活动整合,鼓励通过互联网等新型方式开展,节约经费开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节约资金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教育、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等重点领域的财力支撑。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执行和库款拨付的优先保障顺序,兜实兜牢“三保”支出底线。

(三)紧盯问题短板,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强化偿债主体责任意识,逐年化解政府债务和暂付款项,确保政府债务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严防新增政府债务,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和预算评审,严禁无预算开工和项目超概算实施,做到项目资金有保障、偿债资金有来源。主动协调返还拖欠水费,多方筹资补齐项目资金缺口,全力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加大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及宣传工作力度,提升群众防范意识,切实维护县域经济、金融秩序稳定。

(四)坚持改革创新,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基数概念和预算支出固化的格局。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适当提高支出定额标准,压减工作经费、业务费等“小专项”,完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体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完善将预算执行、绩效评价、审计巡察发现问题与预算安排挂钩的机制。推动财政电子票据改革,逐步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全覆盖,切实达到便民服务的目标。进一步研究制定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推进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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