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题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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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5年1月4日在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永昌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永昌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攻坚克难,锐意进取,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着力保障“三保”支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6509万元,比预算数47934万元减收1425万元,下降2.9%,同比增收695万元,增长1.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0930万元,比预算数33259万元减收2329万元,下降7%,同比减收35万元,下降0.1%;非税收入完成15579万元,比预算数14675万元增收904万元,增长6.2%,同比增收730万元,增长4.9%。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509万元,加:转移性收入23432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8619万元,调入资金1749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8457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9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完成3959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完成395995万元。
(二)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2484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019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71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342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248万元,预下达上级专项转移支付524万元),比预算数14205万元减收1721万元,下降12.1%,同比增收1754万元,增长16.3%,加:债务转贷收入214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406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9290万元。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2484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611万元,偿债准备金支出7836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安排的支出171万元,城市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的支出342万元,预下达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524万元),加:债务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214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安排的支出5406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9290万元。
(三)全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76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9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76万元。
(四)全年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264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0753万元,加上年滚存结余12425万元,年终结余14316万元。
上述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待汇总全县各部门单位决算以及与省市财政办理结算后还会有所变动,届时我们将依法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二、政府债务情况
全县政府债务余额为409232.33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409224.81万元(一般债务171428.81万元,专项债务237796万元),或有债务7.52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全县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均在限额之内。2024年下达我县新增一般债券8457万元、新增专项债券2140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重点用于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新增专项债券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用于中医院中医药优势特色专科建设项目、石梯子水厂扩容增效项目、县城西北片区供水及雨污分流管网提升改造项目等市政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三、2024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全力以赴,确保财政平稳运行。紧盯收入目标任务,尤其对电力、化工等重点税源企业加强监控,实时跟踪税款入库情况,做到应收尽收;对照非税收入年初计划并结合财会监督对执收单位开展全面梳理清查,做到应缴尽缴。认真贯彻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措施,着力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累计落实各项减税降费和留抵退税1079万元。深入研究中央、省、市财政扶持政策,全年向上争取资金19.35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4.44亿元的133.9%。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盘活各类存量资金12831万元,统筹用于“三保”等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保压结合,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全年“三保”支出114295万元,切实兜牢“三保”底线。调增县属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标准,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和高效履职。围绕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高标准农田、东西河灌区灌溉水源保障工程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等资金支出率达到100%,有效保障县级重大项目顺利实施。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2024年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办公设备购置费均压减20%,压减金额223.28万元。
(三)守牢底线,有力防范化解风险。按照“摸清底数、明确责任、逐步化解”和“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通过财政监测平台按月上报债务数据,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2024年政府债务率为95%,控制在绿色等级。清收处置农商银行不良贷款3.19亿元,完成年度任务2.56亿元的124.6%。制定了《永昌县县级财政2024—2028年暂付款化解计划》,2024年度已化解1073万元,力争到2028年全县暂付款余额18781万元实现动态清零。
(四)深化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深入开展国资国企改革行动,从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提高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等六个方面明确了重点工作任务,有力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任务落实。全面核查行政企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状况,移交土地0.1万亩、耕地1.17万亩及房屋5处。不断完善评审标准和程序,完成政府投资概算审核项目114个,送审金额16.47亿元,审减率3.9%;结算评审项目46个,送审金额1.38亿元,审减率4.3%,有效提升财政投资评审管理的水平和效能。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项目532个,节约资金985万元,节约率3.7%,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公正和透明。
(五)严格管理,推进财政提质增效。聚焦预算执行、绩效管理、财经法规等重点内容,举办全县财政业务能力培训班3场次300余人,有效提升全县财务人员综合业务水平。围绕预算执行、惠农资金使用及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等方面,对全县122家预算单位开展财会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40余个,确保财会监督工作取得实效。通过“日常监管、动态监控、绩效自评、综合评价”四级联动,全县122家预算单位编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521条,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2024年,全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还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和压力。一是财政收支平衡难度较大,“三保”及刚性支出需求不断增大,财政收支平衡面临新挑战。二是债务风险防控任务艰巨,除预算安排偿还的政府债券利息和本金外,还需偿还当年新增债券利息,财政偿债压力较大。三是绩效管理仍需改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够广泛深入,与资金安排挂钩的机制仍不够健全。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5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做好财政工作尤为重要。全县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编制原则:持续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足额编制预算,兜准、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决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强化和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财政保障。
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202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为247883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减少148112万元,下降37.4%。
1.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为6152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15011万元,增长32.3%。其中:税收收入计划为33363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2433万元,增长7.9%;非税收入计划为28157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12578万元,增长80.7%。
2.转移性收入计划为152837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629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41562万元(财力性一般转移支付收入95488万元,专项性质的一般转移支付收入4607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981万元。
3.调入资金计划为8526万元(存量资金调入)。
4.债务转贷收入8200万元。
5.区域间土地增减挂转移性收入168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为247883万元,比上年计划完成数减少148112万元,下降37.4%。其中:基本支出1102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的44.5%;项目支出137585万元(县级项目支出86036万元,提前下达上级专项支出515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的55.5%,其中“三保”支出具体安排如下:
保基本民生支出14001万元,占预算的5.6%。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6400万元,村级支出3301万元,城乡居民及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县级配套资金1810万元,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747万元,老年人福利补贴29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92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25万元,退役安置支出229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14万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100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和助学金81万元。
保工资支出83166万元,占预算的34.2%。主要是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工资性支出80666万元,预留调资2500万元。
保运转支出4291万元,占预算的1.7%。主要是按照单位类别核定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计划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为24788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为247883万元,收支平衡。
按照预算计划安排情况,受财力限制,2025年部分重大项目支出、化解财政暂付款等支出需求无法列入预算计划。为此,我们在预算执行中通过大力组织收入、积极争取资金和盘活存量资金统筹使用等途径全力保障。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为14743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2259万元,增长18.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计划为55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计划为31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计划为330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6878万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76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计划为123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计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计划为14743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2259万元,增长18.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计划为3129万元,偿债准备金853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计划为31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计划为33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计划为1238万元,上解支出148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计划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为147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计划为14743万元,收支平衡。
三、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草案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为34万元,全部为政府投资金控公司收益分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计划为34万元,收支平衡。
四、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草案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计划为34537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入计划为129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入计划为2160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计划为3306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出计划为117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计划为21346万元,收支相抵后,加上年末结余1431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为15790万元。
五、2025年财政重点工作任务
(一)聚焦培植财源,全面助力县域经济发展。紧盯年度收入目标任务,强化部门联动协调,及时掌握收入征缴情况。分析研判征收潜力,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确保应收尽收。牢固树立“争资金就是促发展”的思想,围绕乡村振兴、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领域,盯紧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全力以赴向上争取各类资金,切实解决县域发展资金短、缺、难的问题。
(二)聚焦加力提效,全面提高财政保障水平。坚持“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切实增强保障能力。持续加大对教育、养老、医疗等重点行业、重点人群民生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坚决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严把政府采购、资产配置等关口,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切实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三)聚焦风险防范,全面守牢财政运行底线。抓好全口径债务动态监测,积极妥善化解存量债务,坚决遏制债务增量,对债券项目的还本付息能力进行评估,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进一步健全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坚持将绩效理念嵌入预算管理各个环节,推动绩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紧扣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专项资金监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扎实做好审计、巡视巡察问题整改,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四)聚焦守正创新,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对政策执行、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等环节的监督,提升日常监督效能。定期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加强与各类监督主体协同联动,形成监督合力。强化项目预决算评审,优化投资项目管控,提高财政资金支出效益。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把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政策决策和管理全过程,切实提高资金科学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持续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引导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2025年财政收支形势异常严峻,财政工作更加繁重。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面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决议,锐意进取、砥砺前行,在新时代新征程展现财政新担当,为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平稳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永昌县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科 目 | 2024年 完成数 | 2025年 预算数 | 增长率 | 科 目 | 2025年预算数 |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一、税收收入 | 30930 | 33363 | 7.9%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9886 | 17817 | 2069 |
增值税 | 12535 | 15030 | 19.9% | 二、国防支出 | 7 | 7 | |
企业所得税 | 1471 | 1630 | 10.8% | 三、公共安全支出 | 9357 | 8156 | 1201 |
个人所得税 | 549 | 518 | -5.6% | 四、教育支出 | 31407 | 30328 | 1079 |
资源税 | 507 | 554 | 9.3% | 五、科学技术支出 | 466 | 206 | 26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676 | 1610 | -3.9% | 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2254 | 1379 | 875 |
房产税 | 2761 | 2451 | -11.2% |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0623 | 18762 | 21861 |
印花税 | 1727 | 1776 | 2.8% | 八、卫生健康支出 | 10529 | 9855 | 674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5976 | 5850 | -2.1% | 九、节能环保支出 | 21673 | 0 | 21673 |
土地增值税 | 67 | 80 | 19.4% | 十、城乡社区支出 | 10376 | 1750 | 8626 |
车船税 | 1529 | 1548 | 1.2% | 十一、农林水支出 | 62665 | 11831 | 50834 |
耕地占用税 | 343 | 370 | 7.9% | 十二、交通运输支出 | 4084 | 789 | 3295 |
契税 | 1307 | 1450 | 10.9% | 十三、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17 | 257 | 160 |
环境保护税 | 482 | 496 | 2.9% |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161 | 101 | 60 |
二、非税收入 | 15579 | 28157 | 80.7% | 十五、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4276 | 723 | 3553 |
专项收入 | 3771 | 3900 | 3.4% |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 | 7696 | 6946 | 750 |
教育费附加收入 | 996 | 1100 | 10.4% | 十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1301 | 0 | 1301 |
地方教育附加收入 | 531 | 550 | 3.6% | 十八、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3299 | 1398 | 1901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 | 744 | 750 | 0.8% | 十九、预备费 | 2500 | 2500 | |
其他专项收入 | 1500 | 1500 | 0.0% | 二十、其他支出 | 0 | ||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886 | 930 | 5.0% | 二十一、转移性支出-上解支出 | 5537 | 5537 | |
罚没收入 | 4243 | 4287 | 1.0% |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 3841 | 3841 |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6679 | 19040 | 185.1% |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 5498 | 5498 | |
公共预算收入合计 | 46509 | 61520 | 32.3% | 二十四、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30 | 30 | |
转移性收入 | 234321 | 152837 | |||||
1.返还性收入 | 6294 | 6294 | |||||
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 | 671 | 671 | |||||
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 | 80 | 80 | |||||
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 | 2214 | 2214 | |||||
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 | 3329 | 3329 | |||||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 203669 | 141562 | |||||
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 | 48901 | 51159 | |||||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 | 14915 | 15387 | |||||
结算补助收入 | 7093 | 3131 | |||||
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 869 | ||||||
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 | 1532 | 1532 | |||||
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 | 2251 | 2138 | |||||
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 | 9789 | 11469 | |||||
固定数额补助收入 | 10788 | 10529 | |||||
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 1148 | 1001 | |||||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 8963 | ||||||
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 307 | ||||||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 1257 | 45 | |||||
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 12353 | 9630 | |||||
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 2531 | 46 | |||||
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 665 | 2657 | |||||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 | 18981 | 11527 | |||||
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 49255 | 20816 | |||||
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 1991 | 264 | |||||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 348 | ||||||
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 1924 | ||||||
粮油物资储备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 344 | 231 |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 15 | ||||||
土地指标调剂转移性收入 | 7190 | ||||||
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 260 | ||||||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 24358 | 4981 | |||||
上年结余收入 | 88619 | ||||||
调入资金 | 17497 | 8526 | |||||
债务转贷收入 | 8457 | 8200 | |||||
区域间土地增减挂转移性收入 | 16800 | ||||||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592 | ||||||
合 计 | 395995 | 247883 | 支出总计 | 247883 | 110298 | 137585 |
附件:1.2025年政府预算公开表.xlsx
4.2025年公开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县级).xls
5.2025年对下安排转移支付的国有资金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xlsx
★永昌县2023年财政决算公开目录.docx
1.关于永昌县2023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doc
2.永昌县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xlsx
3.永昌县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结构图.doc
4.关于永昌县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的说明.doc
5.永昌县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xlsx
6.永昌县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图.docx
7.关于永昌县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的说明.docx
8.永昌县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xlsx
9.关于永昌县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的说明.docx
10.永昌县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表.xlsx
11.关于永昌县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情况的说明.doc
12.永昌县2023年省市对县、县对乡镇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分地区决算表.xlsx
13.关于永昌县2023年县对乡镇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分地区决算的说明.docx
14.永昌县2023年县对乡镇专项转移支付决算表.xlsx
15.关于永昌县2023年县对乡镇专项转移支付决算的说明.docx
16.永昌县2023年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xlsx
17.关于永昌县2023年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的说明.docx
18.永昌县2023年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xlsx
19.关于永昌县2023年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的说明.docx
20.永昌县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xlsx
21.关于永昌县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的说明.docx
22.永昌县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表.xlsx
23.永昌县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xlsx
24.关于永昌县2023年政府性基金决算及相关政策的说明.doc
25.永昌县2023年县对乡镇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决算表.xlsx
26.关于永昌县2023年县对乡镇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决算的说明.docx
27.永昌县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表.xlsx
28.永昌县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表.xlsx
29.关于永昌县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决算的说明.docx
30.永昌县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表.xlsx
31.关于永昌县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的说明.docx
32.永昌县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doc
33.永昌县2023年县级决算其他重点事项说明.doc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基本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监督检查防震减灾工作。
2.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防震减灾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章和标准。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协调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永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规定对全县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履行双重管理职责,监督管理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消防指导工作,指导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地震灾害防治,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指导协调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负责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12.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县域内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
13.管理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建立地震震害预测数据库,管理地震灾害预测工作。
14.依法组织指导全县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15.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6.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改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震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永昌县应急管理局属县政府工作部门,一级预算单位,内设6个机构: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减灾救灾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工矿商贸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股(监察执法股)。
(二)直属事业单位:永昌县应急救援调度中心、永昌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735.4367万元(预算公开表1,2),比2023年预算减少354万元,减少32.4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县级项目减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5.436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735.4367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471.4367万元,占64.1%;项目支出264万元,占35.9%。当年财政拨款735.4367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354万元,减少32.4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县级项目减少。(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
主要是:
1.科学技术支出20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0385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31.357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35.5171万元;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11.523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5.4367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471.4367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01.6967万元,增长27.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33.80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支出37.63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64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455.7万元,降低63.3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县级项目减少。
保障运转经费2个,主要是应急值守经费37万元,安全生产预防、防震减灾及应急管理专项经费20万元。
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培霖化工氟石膏渣处置工程207万元。
五、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4.培训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5.会议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37.6316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4.6416万元,增长14.0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2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8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452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11.46万元。土地、房屋及构筑物3.39万元,占固定资产的3.04%(其中,房屋3.53万元,占固定资产的3.04%);设备95.16万元,占85.37%(其中,车辆0万元,占0.00%,单价10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0万元,占0.00%);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占0.00%;图书档案0万元,占0.00%;家具、用具12.91万元,占11.59%;特种动植物0万元,占0.00%。
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3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4年计划征收140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1.重点项目名称:永昌县培霖化工氟石膏渣处置工程。
2.项目实施主体:永昌县应急管理局。
3.实施周期及计划:项目自批复之日起,实施周期12个月;计划将永昌县培霖化工有限公司堆存的废弃物氟石膏渣进行处置,防止氟石膏渣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焦家庄镇镇区生态环境。
4.年度预算安排:207万元。
5.项目概括: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将永昌县培霖化工有限公司堆存的废弃物氟石膏渣进行处置,在焦家庄镇永昌县培霖化工有限公司南侧新建氟石膏渣填埋库一座,有效库容20.13万立方米;破碎、拉运、填埋氟石膏渣约11.284万立方米(密实体积);渣库地表植被恢复2.85万平方米。
6.项目总目标:在焦家庄镇永昌县培霖化工有限公司南侧新建氟石膏渣填埋库一座,有效库容20.13万立方米;破碎、拉运、填埋氟石膏渣约11.284万立方米(密实体积);渣库地表植被恢复2.85万平方米,防止氟石膏渣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焦家庄镇镇区生态环境。
7.项目立项依据:《永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昌县培霖化工氟石膏渣处置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永发改审字〔2022〕218号)《永昌县财政局关于永昌县培霖化工氟石膏渣处置工程投资概算审核的函》(永财建函〔2022〕1号)。
8.项目绩效:新建氟石膏渣填埋库一座,有效库容20.13万立方米破碎、拉运、填埋氟石膏渣约11.284万立方米(密实体积)渣库地表植被恢复2.85万平方米。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严格按照《永昌县县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申报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以1-6月、1-9月两个时段为节点,集中对各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监控,包括8个项目(安全生产预防、防震减灾和应急管理专项经费,应急值守经费,朱王堡消防车购置经费,永昌县培霖化工氟石膏渣处置工程项目,2023年省级安全生产预防专项资金,永昌县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提升项目前期费,2022年省级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3.598万元,2022年省级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重点火险县专业森林消防队装备补助))的资金执行、年度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2.2023年绩效评价管理:按照《永昌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永财函〔2024〕1号)文件要求,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
(二)2024年单位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单位纳入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并以绩效目标为导向,加强项目管理,及时采集相关数据,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2024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主要是应急值守经费,安全生产预防、防震减灾及应急管理专项经费,培霖化工氟石膏渣处置工程,涉及财政支出264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264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0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机关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5.节能环保支出(类):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26.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27.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2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指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事务支出。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支出、消防事务支出、森林消防事务支出、煤矿安全支出、地震事务支出、自然灾害防治支出、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等。
2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反映对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
3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反映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文出。
32.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3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6.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37.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8.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39.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40.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41.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42.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43.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44.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5.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职工探亲旅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4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4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4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4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5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5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5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5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5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5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因公出国(境)费用(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5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5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5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5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6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6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6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6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6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6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6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6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离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7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7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罪犯、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被服费、医疗卫生费等。
7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7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反映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7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款):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75.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
76.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77.资本性支出(类)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款):反映用于信息网络和软件方面的支出。如服务器购置、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置的相关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78.其他支出(类):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经济科目的其他支出。
7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永昌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30日
附件:附件1:永昌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
1.关于永昌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pdf
2.永昌县2024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doc
5.2024年公开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县级).xlsx
★永昌县2022年财政决算公开目录.docx
1.关于永昌县2022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doc
2.永昌县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xlsx
3.永昌县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结构图.doc
4.关于永昌县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的说明.doc
5.永昌县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xlsx
6.永昌县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图.docx
7.关于永昌县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的说明.docx
8.永昌县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xlsx
9.关于永昌县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的说明.docx
10.永昌县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表.xlsx
11.关于永昌县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情况的说明.doc
12.永昌县2022年省市对县、县对乡镇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分地区决算表.xlsx
13.关于永昌县2022年县对乡镇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分地区决算的说明.docx
14.永昌县2022年县对乡镇专项转移支付决算表.xlsx
15.关于永昌县2022年县对乡镇专项转移支付决算的说明.docx
16.永昌县2022年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xlsx
17.关于永昌县2022年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的说明.docx
18.永昌县2022年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xlsx
19.关于永昌县2022年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的说明.docx
20.永昌县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xlsx
21.关于永昌县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的说明.docx
22.永昌县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表.xlsx
23.永昌县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xlsx
24.关于永昌县2022年政府性基金决算及相关政策的说明.doc
25.永昌县2022年县对乡镇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决算表.xlsx
26.关于永昌县2022年县对乡镇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决算的说明.docx
27.永昌县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表.xlsx
28.永昌县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表.xlsx
29.关于永昌县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决算的说明.docx
30.永昌县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表.xlsx
31.关于永昌县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的说明.docx
32.永昌县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doc
33.永昌县2022年县级决算其他重点事项说明.doc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永昌县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向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汇报,请予审议。
上半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紧扣政府工作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按照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切实加快支出进度,着力保障“三保”支出,财政运行呈现平稳健康发展态势。
一、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经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267486万元,其中: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432万元,转移性收入129355万元,调入资金10469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267486万元,其中:预备费2600万元,上解支出532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761万元,债务付息支出455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30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计划均为16097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613万元,相应安排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偿债准备金等支出。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计划为78279万元,支出计划为77605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计划均为15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上半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001万元,占预算33432万元的62.8%,高于序时进度12.8个百分点,同比增收6796万元,增长47.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5376万元,占预算23317万元的65.9%,高于序时进度15.9个百分点,同比增收5734万元(留抵退税较上年同期减少6140万元),增长59.5%;非税收入完成5625万元,占预算10115万元的55.6%,高于序时进度5.6个百分点,同比增收1062万元,增长23.3%。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73665万元,同比增支36113万元,增长26.2%。主要是增加了冬季取暖清洁能源、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公租房建设项目等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上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611万元,其中:县本级收入2611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921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4万元,城市污水处理费138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538万元)。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963万元,占预算的6%,同比减支1961万元,主要是减少了专项债券付息、发行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上半年,我县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2418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7.2%,完成年初预算88.7%。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764万元,增长38.6%,完成年初预算63.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455万元,增长21.4%,完成年初预算53.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现全省统收统支,截至目前收入7961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82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1.2%,完成年初预算106.1%。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985万元,增长4.3%,完成年初预算47.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537万元,增长12.5%,完成年初预算36.8%。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上解6725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上半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1万元,全部为上年结转资金,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
(五)政府债务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规定,按照《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核定2022年分地区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甘财预〔2023〕4号)和已下达新增债券额度计算,全县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37841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68776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09641万元。截至6月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为335407.08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335399.56万元(一般债务129276.56万元,专项债务206123万元),或有债务7.52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全县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均在债务限额之内。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新增债券额度的通知》(甘财预〔2023〕8号)文件,下达我县2023年第一批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额度39500万元(含G312线按比例分担5000万元)。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共同审核通过的项目中择优选择,经人大批准后,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确保债券资金及时发挥效益。
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上半年,我们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财政目标任务,千方百计强征管、促增收、调结构,千方百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紧盯目标任务,狠抓财政增收。一是狠抓全县财政收入。紧盯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税务及非税重点征收管理部门协调配合,完成“双过半”任务,确保各项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001万元,超额完成年初预期半年目标任务,增长25.6%。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紧盯国家政策导向,主动谋划,积极对接省厅,着力加大争取资金力度。共争取到财力性补助16959万元,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202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3168万元,水利发展资金3970万元,专项债券39500万元(含G312线按比例分担5000万元)。三是积极盘活存量。清理收回各部门、单位结余资金413.04万元,根据实际安排用于“三保”等亟需资金支持方面347.37万元、平衡财政预算缺口65.67万元,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二)强化资金统筹,突出保障重点。上半年,在库款紧缺的情况下,采取相应措施,压减和调整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和重点支出,保障合理库款水平。截至6月底“三保”支出52027万元,其中:基本民生支出7650万元,保工资支出41783万元,保运转支出2594万元,财政供养人员工资、退休人员养老金及发放到个人的民生款项均已按时足额发放。坚决贯彻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快直达资金支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惠企利民资金精准用于受益对象,1-6月共接收下达上级直达资金、参照直达资金84061万元,实际支出49420万元,支出进度58.8%,其中: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资金进度达到59.96%,超过上级要求序时进度9.96%,助力全县乡村振兴工作稳步推进。足额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资金需求,安排资金6473万元,已支出3238万元,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对疫情防控的保障作用。发挥融资担保职能,1-6月向政府性担保公司出具推荐函73份,办理融资担保业务60笔24400万元,缓解企业融资难等问题。
(三)聚焦重点任务,提升管理能力。一是抓实预算绩效管理。全县122个预算部门已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报,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了预算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同步批复。二是有效开展项目概算审核。上半年完成79个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核,送审投资74163万元,审核投资70132万元,节约资金4031万元,节约率5.44%。三是扎实开展政府采购。预算采购金额3863万元,实际采购金额3739万元,节约资金124万元,节约率3.2%。四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程序,督促企业对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严格按照“三重一大”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经第三方评估,现场核查后依法依规处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1-6月县委党校、水电工程局等资产成功拍卖,实现国有资产处置收入2414万元,确保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我县财源基础薄弱,缺乏稳定大宗税源项目支撑,财政收入增长后劲不足,且减税降费等政策持续影响,缺口较大。同时,“三保”、偿还政府债务、消化暂付款等刚性支出持续增长,财政收支矛盾不容忽视。
二是项目建设推进缓慢。一方面部分单位的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项目建设进展缓慢,一些重大项目资金下达后不能及时支出,不利于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另一方面库款紧缺,在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的同时,部分上级资金支付不及时,导致项目建设推进缓慢。
三是债务风险防控任务艰巨。虽然全县政府债务余额均在债务限额之内,但今年仍需偿还政府债券利息和部分本金12976万元(除再融资债券18649万元),近年来安排专项债券项目均无项目收益,同时化解国库暂付款20413万元和重点建设项目欠款无预算来源,财政偿债压力较大。
四、下半年主要工作
下半年,我们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全力做好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政策落实,力争圆满完成确定的财政预算收支目标任务。
(一)加强组织收入,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按照《永昌县运用大数据开展财源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全力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建设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持续加强财政收支形势分析研判,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税种的征收监管,做到应收尽收。加大非税收入征缴力度,加强对重点执收执罚单位的动态跟踪,确保及时入库、应缴尽缴。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招商引资等项目谋划和储备,找准向上争取的政策点和突破口,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提高可用财力。
(二)持续改善民生,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严把财政支出关口,对各项财政开支应减尽减。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精简会议、差旅、培训等公务活动,加强同类型公务活动整合,鼓励通过互联网等新型方式开展,节约经费开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节约资金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教育、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等重点领域的财力支撑。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执行和库款拨付的优先保障顺序,兜实兜牢“三保”支出底线。
(三)紧盯问题短板,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强化偿债主体责任意识,逐年化解政府债务和暂付款项,确保政府债务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严防新增政府债务,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和预算评审,严禁无预算开工和项目超概算实施,做到项目资金有保障、偿债资金有来源。主动协调返还拖欠水费,多方筹资补齐项目资金缺口,全力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加大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及宣传工作力度,提升群众防范意识,切实维护县域经济、金融秩序稳定。
(四)坚持改革创新,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基数概念和预算支出固化的格局。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适当提高支出定额标准,压减工作经费、业务费等“小专项”,完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体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完善将预算执行、绩效评价、审计巡察发现问题与预算安排挂钩的机制。推动财政电子票据改革,逐步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全覆盖,切实达到便民服务的目标。进一步研究制定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推进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深化国资国企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