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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永昌县城郊林场2012年3月,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经县编委批复,正式成立永昌县城郊林场,为副科级定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县林业局管理,现林场下设城郊苗圃、毛卜喇苗圃、六坝苗圃、水云山、金永高速、污水厂、百里生态资源管护站7个,管辖国家级重点公益林面积85617.5亩,其中纳入国家级重点公益林补偿范围面积74661亩,是我县西部和北部风沙沿线主要的天然防风固沙屏障,对改善永昌及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机构设置
永昌县城郊林场是永昌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10.3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3.16万元,增长39.6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招考大学生2人,安置复退军人2人),管护面积增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610.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0.35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61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66万元,占47.46%;项目支出320.69万元,占52.5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10.35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73.16万元,增长39.6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招考大学生2人,安置复退军人2人),管护面积增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0.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3.16万元,增长39.6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招考大学生2人,安置复退军人2人),管护面积增大。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0.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14万元,占7.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45万元,占5.81%;卫生健康支出14.19万元,占2.33%;农林水支出493.40万元,占80.84%;住房保障支出20.17万元,占3.3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85.82万元,支出决算为61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82万元,支出决算为47.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8.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招考大学生2人,安置复退军人2人),管护面积增大。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00万元,支出决算为35.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招考大学生2人,安置复退军人2人),管护面积增大。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招考大学生2人,安置复退军人2人),管护面积增大。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4.00万元,支出决算为493.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招考大学生2人,安置复退军人2人),管护面积增大。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招考大学生2人,安置复退军人2人),管护面积增大。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9.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7.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18万元,增长105.2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招考大学生2人,安置复退军人2人),管护面积增大。
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2.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0.71万元,下降97.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人员工资在公用经费中列支,没有预算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位森林防火及日常巡护等工作。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1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2.78%。对2023年度县域内国土绿化管护费、百里生态管护电费等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39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县域内国土绿化管护费、百里生态管护电费等2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39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39%。组织对“县域内国土绿化管护费、百里生态管护电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及时完成林区日常管护抚育工作,按时缴纳水云山资源管护站、污水厂资源管护站、百里生态资源管护站、金永高速资源管护站、G570资源管护站等水电费,确保林区林木资源持续增长,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显著提升。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县域内国土绿化管护费、百里生态管护电费等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县域内国土绿化管护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5,预算数为170万元,执行数为135万元,完成预算的79.41%。
2.“百里生态管护电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万元,执行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