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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基本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单位职责
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工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工业园区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统-战线、精神文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综治维稳和群团等工作。
(二)根据国家、省、市、县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确定工业园区发展目标、规划建设等重大问题。
(三)编制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永昌县人民政府赋权,负责工业园区部分行政管理和经济管理职能,并承担相应监督管理责任。
(五)根据赋权,在工业园区内行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监督管理职能,开展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工业园区的土地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对入驻企业项目、建设方案进行审核并督促实施。
(七)负责工业园区的对外宣传推介、招商引资等工作。
(八)负责工业园区的财政工作,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联系税务、金融等部门。
(九)负责工业园区人才队伍建设,协助企业做好招才引智和人才服务等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永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属县政府工作部门,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核算机构数1个,内设机构6个:分别设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股(统计股与其合署)、规划建设股、财政股、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股、社会事务服务股6个内设机构。下属永昌工业园区服务中心和永昌工业园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2个事业单位。
1.办公室。负责党工委、管委会的日常运转;承担机要、保密、档案、宣传、文稿起草、政务公开、信息安全、财务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园区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精神文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综治维稳和群团等工作;负责“三重一大”事项的跟踪落实工作;负责园区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和考核工作。
2.经济发展和招商服务局。负责拟订园区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提出事关园区经济发展的综合性政策建议;对经济运行跟踪研究和分析;协助企业做好技改扩建、节能降耗;负责管理协调园区企业,做好园区和企业合作相关工作;根据授权,负责园区项目的立项审查、备案、申报和批准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组织申报上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负责科技合作交流、科学普及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收集、洽谈、协调、社会风险评估和落实;负责各类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协调和项目引入的全程服务;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统计分析以及各类报表的统计、汇总、分析和上报;组织完成上级部门对招商引资考核督查等工作。
3.财政局。负责制定园区财政制度和财政规划;负责管理园区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园区年度预决算并组织执行;负责落实园区国库集中收付相关制度;负责办理和监督园区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资金预算安排、审核、拨付工作;负责园区政府债务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园区预算绩效管理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负责管理园区非税收入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园区国有资产工作;负责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根据授权,负责园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负责财政信息公开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园区企业融资服务工作。
4.生态环境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污染防治规划;承担园区环境信息、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协助生态环境部门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开展招商投资项目的环保预审和指导,协助企业开展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工作;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企业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掌握企业排污在线监测及排放口建设情况;组织、指导和协调园区内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根据授权,负责园区内生态环境领域相关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5.应急管理局。负责园区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应对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掌握了解园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状况等相关信息;报告、统计园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情况,配合职能部门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协调做好防汛、防洪等工作;根据授权,负责园区内安全生产相关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6.自然资源和建设局。负责园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等工作;负责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督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报建、管理、竣工验收及备案监管;负责园区各类政府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及建设实施管理工作;负责园区内供水、排水、道路、通信广电、燃气及场地平整等工作;根据授权,负责园区内自然资源以及各类建设项目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甘肃永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职责
1.永昌工业园区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和规范政务各业务窗口的设立和行政审批行为;组织集中开展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并对进驻的行政审批机构、窗口及其人员进行管理:负责协调、指导、服务入区企业和区内重点项目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并联审批;协助调处企业、群众相关投诉;负责政务大厅的日常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
2.永昌工业园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编制园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及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指导园区企业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工作;在赋权范围内,负责园区范围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投诉举报的受理、查办、督办工作;配合开展相关行业和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工作;承办园区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205.82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 1,2),比2023年预算增加18.2万元,增长9.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预算增加18.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5.82万元,占2024年收入预算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万元,占2024年收入预算的0%,预计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2024年收入预算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2024年收入预算的0%。2024年计划列入非税收入-国有资产(源)出租、处置收入-房租收入0万元,占2024年收入预算的0%,与2023年预算数一致。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205.82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当年财政拨款205.8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8.2万元,增长9.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预算增加18.2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6万元,占2024年支出预算的13.29%;
3.卫生健康支出13.53万元,占2024年支出预算的6.57%;
4.节能环保支出 0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万元;
7.农林水支出150.67万元,占2024年支出预算的73.1%;
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0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14.26万元,占2024年支出预算的6.93%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6万元,占2024年支出预算的13.29%;
3.卫生健康支出13.53万元,占2024年支出预算的6.57%;
4.节能环保支出 0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万元;
7.农林水支出150.67万元,占2024年支出预算73.21%;
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0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14.26万元,占2024年支出预算的6.93%。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5.82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205.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3.21万元,基本支出的2024年支出预算的89.01%,公用经费22.61万元,基本支出的2024年支出预算的10.99%。比 2023年预算增加33.2万元,增长19.2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永昌工业园区绿化管护经费支出减少15万元。
五、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2024年计划将因公出国(境)费用控制在0批次、0人次之内。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2024年计划公务接待费用控制在0批次、0人次之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下降0%。
“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培训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会议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9.89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6.69万元。减少41.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绿化管护经费。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22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70.70万元。我委办公用房占用面积400平方米。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3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2.3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购置更新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单位非税收入预算0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本年度无项目。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严格按照永昌县财政局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申报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以1-6月、1-9月两个时段为节点,集中对各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监控,包括3个项目的资金执行、年度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2.2023年绩效评价管理:按照《永昌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永财函〔2024〕1号)工作要求,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
(二)2024年单位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单位纳入本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并以绩效目标为导向,加强项目管理,及时采集相关数据,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2024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00万元。
2024年本单位纳入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反映本单位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项):反映本单位举行各类重大活动、召开重要会议的支出,政府机关房地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本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本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本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1、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32、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33、农林水支出(类):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反映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村产业、农村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36、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3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3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9、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0、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41、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42、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43、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44、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45、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46、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47、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48、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9、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职工探亲旅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5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5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5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5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5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5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5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5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5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5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6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6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6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6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6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6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6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6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7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罪犯、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被服费、医疗卫生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