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永昌县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永昌县医疗保障局成立于2019年3月,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划和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全县地方性法规、规章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方面的贯彻落实。

2.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全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5.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执行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配合省级平台做好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

7.组织实施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县医疗、生育保险参保审核、登记工作及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负责对全县医疗、生育保险费征缴和待遇领取情况的稽核工作。管理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企业大病医疗补助资金,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和企业离休人员的医疗费用报销工作。

9.负责指导全县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医疗保险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备案和上报等行政服务工作。

10.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11.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加强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在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等方面的制度、政策衔接,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配送等相关工作。

12.划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加强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社会保险费用征缴核定、信息共享等方面的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作机制,扩大医保基金征缴覆盖面,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13.划入县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加强同县民政局在落实医疗救助制度方面的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建设。

14.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5.加强同县卫生健康局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的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永昌县医疗保障局内设3个科室,分别是:政务服务股、基金监管股、医药服务股。核定行政编制6人,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2023年末实有在职职工10人,其中四级调研员3人,四级主任科员6人,高级工1人。

永昌县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1个,为永昌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核定参公事业编制18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2023年末实有在职职工15人,其中正科级1人,副科级2人,四级主任科员3人,一级科员9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13.4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89.13万元,下降72.4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实行市级统筹,独立核算,未在县级财政一体化运行系统中核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413.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3.46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41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08万元,占88.78%;项目支出46.38万元,占11.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13.46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1089.13万元,下降72.4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实行市级统筹,独立核算,未在县级财政一体化运行系统中核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3.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57.13万元,下降69.8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实行市级统筹,独立核算,未在县级财政一体化运行系统中核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3.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52万元,占6.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06万元,占11.62%;卫生健康支出317.09万元,占76.69%;住房保障支出22.79万元,占5.5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13.46万元,支出决算为41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52万元,支出决算为2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06万元,支出决算为4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7.09万元,支出决算为317.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79万元,支出决算为2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7.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4.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4.99万元,增长76.6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并入了永昌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人员经费,且永昌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新转正定级公务员5名,新录用公务员4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各项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32.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4万元,增长87.6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并入了永昌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公用经费支出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工会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9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4万元,增长87.6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并入了永昌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机关运行费用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无增减变化。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新招录公务员参加省委组织部组织的全省公务员初任培训和新招录公务员参加县委组织部组织的公务员培训费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0.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7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8.94%。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共涉及项目资金4637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对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组织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3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较好地完成了年初既定的目标任务。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乡医疗救助县级配套资金、“一站式”结算网络维护费、医保网络运行维护费、离休干部医药费等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城乡医疗救助县级配套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87万元,其中上级专项2287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00万元。实际执行数为1203万元,占预算的47.4%,因上级补助资金充足,县级配套资金使用数为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符合享受城乡医疗救助的人群全部享受到了城乡医疗救助补助;二是有效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资金充足,但受到享受待遇的人员条件限制,此项目资金得不到充分的利用。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扩大享受此项项目资金的受益人群。

2.“医保网络运行维护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城镇职工医保网络正常平稳运行;二是城乡居民医保网络正常平稳运行;三是各项医疗保险资金按时、准确、足额报销到位。未发现问题。

3.“离休干部医药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12.52万元,完成预算的41.7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时足额报销了离休干部及伤残军人医药费。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离休干部及伤残军人的人数较少,而医药费的数据存在很大的变数,不能准确预算资金安排数。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通过开展绩效考评工作,切实做到了以人为本、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计划。预算一次核定、资金总量控制,确保部门预算全面、真实反映单位所有收支情况,切实提高了对财政性资金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极大地调动了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的积极性,有效激发探索资金管理创新模式,强化了资金使用管理的绩效理念,完善了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机制,使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明显,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预算一次核定、资金总量控制,确保部门预算全面、真实反映单位所有收支情况,切实提高了对财政性资金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极大地调动了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的积极性,有效激发探索资金管理创新模式,强化了资金使用管理的绩效理念,完善了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机制,使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明显,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本单位仅涉及利息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1.永昌县医疗保障局决算公开表.xlsx

2.医保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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