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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基本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单位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风景名胜、民族宗教、文物、林业、国土、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景区建设管理的政策、规定。
2.按照全县旅游发展的总体规划研究拟订景区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景区的建设、园林绿化、湿地保护、风景资源等方面的标准、规范、并抓好组织实施。
3.负责景区风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抓好景区的项目建设,积极引导社会投资,做好景区建设项目招商和利用外资工作。
4.负责景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设施建设。
5.负责组织实施景区的绿化、美化及生态建设,负责在建设期间景区内的公共设施和人文景观、自然风景的管理工作。
6.负责协调景区在建设中的有关事宜,并抓好落实。
7.负责检查、指导景区的环境卫生整治、安全生产和文明服务等工作。
8.负责景区综合执法工作。宣传、贯彻、执行景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上级的各项决定;负责做好景区内户外广告、霓虹灯及大型广告、悬挂物的设置审核;负责做好景区范围内大型户外宣传咨询展销(促销)活动和便民摊点设置审核管理。负责景区内未经批准在公共地带擅自摆摊设点、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建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行为的查处;负责景区内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行政处罚;负责景区范围内违章建筑、乱搭乱建行为的清理及查处工作。负责公安、工商、食药、林政、水政、国土、草原等执法部门的相关执法活动的协调、配合、服务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永昌县神秘骊靬景区管理处本级无内设机构、无派驻机构。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637.27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1,2),比2023年预算增加6.18万元,增长0.98%,增长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7.27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637.27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当年财政拨款637.27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6.18万元,增长0.98%,增长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当年财政拨款支出(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主要是: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68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28.81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520.6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32.1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7.27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417.27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2.18万元,增长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2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6万元,减少2.65%,减少的主要原因:减少了武当路牌坊维修及武当广场亮化工程资金。
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北海子及骊靬大道种植区管护经费(生态功能区项目)。
五、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4.培训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5.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237.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7.56万元,增加13.13%,增加的主要原因:北海子及骊靬大道种植区管护经费(生态功能区项目)增加。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45.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490.04平方米,价值232.39万元。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
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98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单位不涉及非税收入,2024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1.重点项目名称:北海子及骊靬大道种植区管护经费(生态功能区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永昌县神秘骊靬景区管理处
3.实施周期及计划:项目自批复之日起,实施周期12个月;计划通过聘用临时用工人员做好景区日常管护工作,提升景区形象,使游客的满意度有效提升。
4.年度预算安排:220万元
5.项目概括:景区管护主要为北海子景区和骊靬大道种植区,其中北海子景区辖区面积1.9773万亩,包括北海子国家湿地公园1.3373万亩,北海子公园、武当山景区和狮伏山0.6万亩;骊靬大道绿化带和花卉种植面积40亩。通过景区绿化养护、清洁保洁、安全巡护、基础设施维修维护等,促进景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旅游资源价值提升,推动景区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形成适应景观环境、游览需求和自然条件的绿美景区。
6.项目总目标:全面推进生态资源的整合开发、加强景区标准化管理、着力打造特色旅游景区,使得永昌县生态环境保护更加凸显,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旅游服务水平稳步提升,景点知名度更加响亮。
7.项目立项依据:永昌县财政局《关于2024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批复》(永财发〔2024〕6号)。
8.项目绩效:一是做好景区日常清扫保洁工作,确保景区环境干净整洁;二是做好景区日常巡护巡逻,为景区安全保驾护航;三是以提升景区游客游览体验为目标,合理提升景区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做好景区绿化美化工作。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严格按照《永昌县县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申报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以1-6月、1-9月两个时段为节点,集中对各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监控,包括3个项目(北海子景区管护经费、骊靬大道绿化带和花卉种植区管护经费、武当路牌坊维修及武当广场亮化工程)的资金执行、年度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2.2023年绩效评价管理:按照《永昌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永财函〔2024〕1号)文件要求,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
(二)2024年单位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单位纳入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并以绩效目标为导向,加强项目管理,及时采集相关数据,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2024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主要是北海子及骊靬大道种植区管护经费(生态功能区项目),涉及财政支出220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出22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反映政府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机关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6、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8、节能环保支出(类):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29、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30、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31、城乡社区支出(类):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3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3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反映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村产业、农村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3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37、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3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3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0、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1、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42、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43、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44、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45、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46、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47、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48、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49、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0、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职工探亲旅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5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5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5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5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5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5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5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5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5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6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因公出国(境)费用(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6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6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6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6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6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6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6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6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7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7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7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7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离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7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7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罪犯、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被服费、医疗卫生费等。
7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7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反映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7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款):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80、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81、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82、资本性支出(类)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款):反映用于信息网络和软件方面的支出。如服务器购置、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置的相关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83、其他支出(类):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经济科目的其他支出。
8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附件:
1.永昌县神秘骊靬景区管理处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