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永昌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部门决算公开

2023年度永昌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我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全县劳动监察工作规划和制度;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各类劳动和社会保障违法案件以及企事业和用人单位拖欠社会保险金的行为;负责企业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实施工作;贯彻执行人事、劳动争议处理的政策、法规、制度;负责受理、协调、交办、转送、督办人民群众申诉劳动、人事信访事项;负责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咨询工作。

二、机构设置

永昌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隶属永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4.9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6万元,增长27.7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财政拨款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94.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94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9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94万元,占96.84%;项目支出3.00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4.94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0.6万元,增长27.7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财政拨款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6万元,增长27.7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财政拨款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7万元,占7.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74万元,占77.67%;卫生健康支出7.91万元,占8.33%;住房保障支出6.22万元,占6.5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4.47万元,支出决算为94.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2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0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放的2023年奖励绩效奖金、2023年年度考核奖、2022年应休未休假年休假补贴年初未列入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62万元,支出决算为73.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2万元,支出决算为7.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8.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医疗保险支出相应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3万元,支出决算为6.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1.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43万元,增长31.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10.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万元,增长12.6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0.77万元、水费0.038万元、电费0.3万元、邮电费0.072万元、差旅费0.2万元、维修(护)费0.39万元、劳务费4.598万元、工会经费0.372万元、福利费0.4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万元,增长12.72%,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人员增加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7.1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有1个项目,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经费,用于保证劳动监察执法的有效开展,涉及资金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全面完成了绩效目标规定的任务。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经费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见附件2)。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00元,执行数为3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确保执法车辆的正常运行;二是确保劳动监察执法的正常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拨付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按照支出计划及时拨付。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切实提高了对财政性资金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极大地调动了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的积极性,强化了资金使用管理的绩效理念,完善了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机制,使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明显,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1:永昌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23年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永昌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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