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永昌县河西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永昌县河西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2018年7月正式独立,下设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主要业务范围以妇女保健、儿童预防保健、老年人健康体检、慢性病筛查、残疾人群等服务为重点,覆盖河西堡镇工业园区的健康教育、急救培训等。中心始终秉承“爱心、和谐、品质、卓越”的理念,以“立足社区、面向家庭、优质便捷、综合服务”为工作方针;以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区域、需求为导向,是城乡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的定点医疗单位。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为一体;以中医药服务为特色的综合性的社区服务机构。承担着全镇昌河路、永河路、金河路、银河路、金昌路五个城镇居委会及工业园区3万余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工作。

二、机构设置

永昌县河西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人员13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目前实有人数13人。现有业务用房近1200平米,分设发热诊室、中心便民大药房、中医康复理疗室、儿保室、全科诊室、口腔诊室、检验科、彩超室、心电图室、中医讲堂、母婴保健室、产后康复室、婴幼儿沐浴捏脊室、健康管理中心、中医养生馆等科室。现配备有飞利浦HD-5彩超、便携式手提彩超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尿液分析仪、糖化血红蛋白检测仪、五分类血细胞检测仪、骨密度检测仪、一体化自助体检机、特定电磁波治疗器、TDP治疗器、云慈波细胞能量仪、超声波治疗仪、中医定向投药仪、颈腰椎治疗多功能牵引床、皇家美艾坐养仪、熏蒸治疗机、中医艾灸床、电脑恒温腊疗仪、电针治疗仪、红外光灸疗机等诊疗设备70余件。社区中心包含5个由临床大夫、护师、公卫科、检验、B超医师及药师组成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79.9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7.99万元,下降3.01%,主要原因是财政项目拨款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579.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5.49万元,占61.2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224.48万元,占38.71%;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579.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4.27万元,占69.70%;项目支出175.70万元,占30.3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55.49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20.12万元,下降5.36%。主要原因是项目专项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5.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12万元,下降5.36%。主要原因是项目专项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5.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1万元,占4.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0万元,占6.89%;卫生健康支出304.81万元,占85.74%;住房保障支出10.97万元,占3.0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9.73万元,支出决算为355.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0万元,支出决算为1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6.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津贴补贴、生活补助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46万元,支出决算为24.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保缴费基数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2.82万元,支出决算为304.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日常开支增加,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等。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75万元,支出决算为1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9.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9.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8万元,增长6.19%,主要原因是人才引进调入2人、人员职级晋升,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生活补助、奖金、绩效工资、基本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补助、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退休费等。

公用经费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用经费的预算安排。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二级全额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我单位2023年度无会议费、培训费相关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1.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7.9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7.9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17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9.94%。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完成2023年度项目工作各项任务目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提升,老百姓获得感不断增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卫生问题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二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按照服务人口及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情况,享受药品零差率补助,统筹用于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及核定收支后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等符合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规定的支出,以及涉及人员经费等改革性支出,专款专用,确保了资金的有效使用。三是创建旗舰中医馆项目:提升中心中医药技术水平,优化中医科诊疗环境,建设中医药人才梯队,更新中医诊疗及康复设备,加强中医药健康管理,打造中医馆品牌亮点,发挥标杆引领示范,激发中医馆的活力,为群众提供更多高品质中医药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多样化需求。

二、绩效自评结果(见附件)

我单位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创建旗舰中医馆项目资金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4.63万元,执行数为144.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90%;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65%;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60%;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80%;肺结核患者管理率≥90%;传染病疫情报告率≥95%;服务对象满意度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卫生差距不断缩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存在问题:一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服务能力有待加强;二是服务能力与人民群众期待存在差距;三是辖区居民人员减少,项目资金逐年下降,基层医务人员待遇降低。四是人口流动性大,户籍慢病患者档案迁出较多,老年人管理存在不连续性,中医药健康管理率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管理运行机制;二是创新宣传方式,不断提高知晓率;三是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质量。

2.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97万元,执行数为10.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省级推荐标准;二是通过岗位培训、外出进修、继续医学教育等形式,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达到全覆盖。紧紧围绕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中医适宜技术等培训内容,采取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相结合,理论培训和技能培训相补充的方式,进一步提升医生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水平识别诊疗能力。通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基本满足基层医疗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存在问题:一是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有待提高;二是由于同步实行的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采购制度改革对基层用药的品种品规配备及采购、使用进行较多严格的限制,使基层医疗机构可配备的药品品种品规较有限,无法满足辖区居民需求。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培训,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项目执行能力,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制度项目管理;二是严格落实药品集中采购和带量议价采购制度。

3.创建旗舰中医馆项目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中医馆建设,提升群众中医就医环境,进一步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方便百姓就医看病,持续提升了基层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中西医结合服务水平。利用“传、帮、带”的方式,探索中医手段治疗,由当地名中医、中医医师、理疗技师及护士等人员组成小组,以组长牵头、小组协作、全组落实的形式,更新治疗手段、扩充现有知识、充分发挥中医药治疗“个体化、疗效好、针对性强、副作用低”、发挥“治未病”的优势。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提供更为优质丰富的中医药文化产品和服务,持续提高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进一步拓宽文化传播覆盖面和中医药文化影响力。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通过开展绩效考评工作,切实做到了以人为本、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计划。预算一次核定、资金总量控制,确保单位预算全面、真实反映单位所有收支情况,切实提高了对财政性资金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极大地调动了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的积极性,有效激发探索资金管理创新模式,强化了资金使用管理的绩效理念,完善了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机制,使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明显,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1: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x

附件2:2023年度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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