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监督检查防震减灾工作。

2.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防震减灾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章和标准。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协调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永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规定对全县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履行双重管理职责,监督管理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消防指导工作,指导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地震灾害防治,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指导协调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负责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12.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县域内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

13.管理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建立地震震害预测数据库,管理地震灾害预测工作。

14.依法组织指导全县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15.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6.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改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震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永昌县应急管理局属县政府工作部门,一级预算单位,内设6个机构: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减灾救灾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工矿商贸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股(监察执法股)。

(二)直属事业单位

永昌县应急救援调度中心、永昌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5年部门收支总预算506.61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506.61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6.61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506.61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476.61万元,占94.08%;项目支出30万元,占5.92%。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506.61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8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95.25万元。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476.61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5.17万元,增长1.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及公用经费调整。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23.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53.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3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234万元,减少88.6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县级项目预算减少。

保障运转经费项目1个,应急值守经费30万元。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7.87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1名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2.18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7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1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01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较上年提高。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7.89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4.0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公务员医疗补助(项)7.37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2.0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4.87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6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65.24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0.7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调;安全监管(项)3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27万元,主要原因是县级预算项目减少。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4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4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培训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会议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38.01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0.38万元,增长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调整。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05万元。

2025年,部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3.04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8.39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954.8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预算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价值73.05万元。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3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5年本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5年计划征收140万元。其中:省级批准设立1个,主要是罚没收入费,计划征收140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应急值守经费

1、项目概况:保障应急值守人员的工资及社保费。

2、立项依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9]31号(列支包括应急值守人员工资、社保费)

3、实施主体:永昌县应急管理局

4、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5、实施计划:按时发放应急值守人员工资,按时缴纳社保费。

6、年度预算安排:30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按时发放应急值守人员工资,按时缴纳社保费,确保24小时应急值守,持续加强应急准备,提高事故及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未安排预算,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4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4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4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8个,占本部门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2个,完成率为25%。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8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1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4个,完成率为50%。“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绩效管理制度机制还不完善,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监督评价、结果运用等全过程绩效管理体系还不健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等。主要原因是绩效监控的方法上存在一些不足,使监控结果缺乏一定的准确性。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4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8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7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2024年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和预算调整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资金到位、拨付及时。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三公经费明显下降。所有项目都详细制定了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管理和监督。尤其是在专项经费支出上,确保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资金拨付,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均为优。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4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4年度部门预算项目较上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2025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基本运行、重点履职、部门综合、可持续发展能

力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8个、三级指标35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9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机关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5.节能环保支出(类):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26.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27.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2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指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事务支出。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支出、消防事务支出、森林消防事务支出、煤矿安全支出、地震事务支出、自然灾害防治支出、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等。

2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反映对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

3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反映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文出。

32.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3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6.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37.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8.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39.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40.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41.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42.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43.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44.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5.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职工探亲旅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4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4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4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4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5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5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5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5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5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5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因公出国(境)费用(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5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5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5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5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6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6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6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6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6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6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6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6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离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7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7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罪犯、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被服费、医疗卫生费等。

7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7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反映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7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款):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75.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

76.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77.资本性支出(类)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款):反映用于信息网络和软件方面的支出。如服务器购置、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置的相关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78.其他支出(类):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经济科目的其他支出。

7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永昌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20日

附件1:永昌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2:永昌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批复表.xlsx

附件3:永昌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批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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