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司法局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基本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决定的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2、承办县政府、政府办及局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报备、后评估等工作。负责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指导、监督、备案审查、清理等工作。协调解决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争议;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县政府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应诉案件的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审核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建设的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统一部署,拟定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

5、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7、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县政府做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代理县政府行政诉讼和以县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县政府法律事务咨询及法律顾问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8、负责本系统服装、警车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9、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指导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10、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永昌县司法局属县政府工作部门,一级预算单位,设8个内设机构,主要是以下职能股室:

1、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法治调研督查股)

2、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

3、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4、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5、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股)

6、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7、社区矫正管理股(社区矫正办公室,县特殊人群专项组办公室,县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办公室)

8、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永昌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永昌县法律援助中心)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永昌县司法局为行政机关,按照公务员法管理。

(三)直属事业单位

下属事业单位永昌县公证处。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5年部门收支总预算635.19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635.19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5.19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635.19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635.1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年结转0万元,占0%。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635.1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94.23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4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635.19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62.72万元,增长9.9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招录16名司法协理员,人员经费增加;机关人员较上年度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20.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1.78万元、津贴补贴125.48万元、奖金81.56万元、绩效工资5.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1.6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6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0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5万元、住房公积金39.9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3.76万元、离休费、退休费21.62万元、退职(役)费、生活补助0.65万元、医疗费补助3.2万元、奖励金0.75万元。

公用经费支出114.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1.93万元、印刷费0.49万元、水费1.86万元、电费7.75万元、差旅费37.2万元、维修(护)3.1万元、工会经费2.54万元、福利费4.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9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0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保障运转经费0个。其他项目0个。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635.19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62.72万元,增长9.9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招录16名司法协理员,人员经费增加;机关人员较上年度增加。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14.58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48.59万元,增长57.5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公用经费核定标准增高。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万元。

2025年,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2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82.2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价值19.3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5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本单位年初预算未安排项目支出,无重点项目说明。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部门管理转移支付114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83万元,下降42.1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5年上级专项经费目前只下达第一批,第二批待年中下达。

专项转移支付114万元,具体项目有:第一批司法行政系统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114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4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1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1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1个,占本单位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1个,完成率为100%。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1个,占本单位项目的1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1个,完成率为100%。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4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3个,其中,单位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1个,转移支付项目1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并随决算公开。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4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4年度增加减少部门预算项目0 个,增长率0%。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0个。

(二)2025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纳入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7个、三级指标29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永昌县司法局

2025年1月22日

附件1:永昌县司法局 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2:永昌县司法局 2025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附件3:永昌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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