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专栏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工作机构
市政府工作机构
领导简介
简       历:
工作分工:
关闭
关于延续实施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第五批)的公示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6〕184号):文件精神,甘肃能化金昌能源化工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企业招用重点群体社会保险补贴。经审核中小微企业招用的12名重点群体符合个人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条件,现将相关补贴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永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地点:永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935-7522371

附件:永昌县企业招用重点群体社会保险补贴花名表(第五批).xlsx





永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3日


永昌县2026年7月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公示

根据《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24〕152号)规定,现将永昌县20267月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内容:2026年7月永昌县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明细表(名单附后)。

公示期5天,2026年7月30日—8月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向永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地点:永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935-7522371

附件:2026年7月永昌县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公示表.xlsx





永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30日


永昌县2026年7月公益性岗位新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24122号)规定,现将永昌县20267公益性岗位新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内容:永昌县20267公益性岗位新聘用人员(名单附后)。

公示期5天,2026年7月22日—7月2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向永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地点:永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935-7522371

附件:永昌县2026年7月公益性岗位新聘用人员.xls






永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2日




关于拨付永昌县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人员一次性交通补助的公示(第三批)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通知》(甘人社通〔2026〕135号)精神,经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人员申请,乡镇初审,县就业服务中心、县人社局复审,拟对符合条件的梁文杰等111名跨省就业人员发放交通补助。现将补助人员名单及补助金额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1日——2026年7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方式向县就业服务中心、县人社局反映。

受理部门:县就业服务中心0935-7560563

监督部门:县人社局0935-7521551

通讯地址:永昌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西215

附件:永昌县2026年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交通补助发放汇总表(第三批).xlsx





永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1日






永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2026年跨省和省内就近就业脱贫劳动力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的公告


为切实常态化做好防止返贫致贫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发挥好就业帮扶促增收、兜底线、助振兴的作用,不断健全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各项帮扶机制,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通知》(甘人社通〔2026〕135号)和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永昌县2026年跨省和省内就近就业脱贫劳动力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

2026年跨省和省内县外就业3个月以上的永昌县籍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

二、补贴标准

1、对跨省就业的脱贫劳动力按照不超过600元的标准分档给予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其中:青海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按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其他省、市、自治区按6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

2、对省内县外就业的脱贫劳动力按每人不超过300元的标准分档给予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其中:市内县外按1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省内市外按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

三、申报资料

1.村镇两级公示花名册照片(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提供);

2.永昌县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交通补助申请表或永昌县脱贫劳动力省内就业交通补助申请表;

3.务工人员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务工协议(劳动合同)复印件或3个月以上工资流水、工资花名册(上述材料任意一项即可);

4.本人“社保卡”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需提前开通“社保卡”金融功能,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开通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需提供代领协议、代领人社保卡账户复印件、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补助程序

1、符合补助条件的脱贫劳动力向所在村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申报资料,经村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合格后统一报送县人社局。

2、县人社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复审,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人社局拨付至申请人或代领人“社保卡”。

五、实施期限

本通知奖补政策受理期限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奖补。

联系方式:  红山窑镇人民政府 0935-7566817

            新城子镇人民政府 0935-7731125

焦家庄镇人民政府 0935-5832836

城关镇人民政府 0935-7591014

东寨镇人民政府 0935-7531638

六坝镇人民政府 0935-7561009

南坝乡人民政府 0935-7551504

水源镇人民政府 0935-7631002

朱王堡镇人民政府 0935-7611092

河西堡镇人民政府 0935-7324211





永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16日




关于拨付永昌县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人员一次性交通补助的公示(第二批)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通知》(甘人社通〔2026〕135号)精神,经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人员申请,乡镇初审,县就业服务中心、县人社局复审,拟对符合条件的陈国鹏等68名跨省就业人员发放交通补助。现将补助人员名单及补助金额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6年7月7日——2026年7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方式向县就业服务中心、县人社局反映。

受理部门:县就业服务中心0935-7560563

监督部门:县人社局0935-7521551

通讯地址:永昌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西215

附件:永昌县2026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人员交通补助发放汇总表(第二批)





永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7日






县市信息公开平台
部门信息公开平台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