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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关于教育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定指示、规章制度;统一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审批、指导和管理;编制全县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认真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和中小学危房改造,负责做好各类体育竞赛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全面提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指导管理全县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总结推广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经验,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素质教育;统筹、管理、使用、审计全县教育经费,加强全县中小学收费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各类学校领导、教师队伍管理,做好或配合做好学校领导的选拔、任用、考核及教师队伍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资产管理,编制中小学基本建设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基建工程,管理基建项目的档案资料;负责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催还贷款,定期向有关部门报送有关信息,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检查和指导工作,加强对全县寄宿制学校营养早餐、校车接送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教育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股)、督导室、人事股、计财股、资产管理和基本建设股、学校安全稳定与应急管理股、基础教育股(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业教育与民办教育股;事业机构有永昌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永昌县电大工作站、永昌县学生资助中心、永昌县教学研究室、永昌县教育促进中心(永昌县学生德育发展中心)、永昌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各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200.3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1.06万元,增长10.6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收、支总计中增加了在职人员正常晋升的工资,并增加250万元用于购买优质在线教育资源服务。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190.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49.44万元,占98.12%;其他收入41.16万元,占1.8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20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6.87万元,占51.21%;项目支出1073.45万元,占48.7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149.44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52.38万元,增长1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中增加了在职人员正常晋升的工资,并增加250万元用于购买优质在线教育资源服务。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9.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2.38万元,增长1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增加了在职人员正常晋升的工资,并增加250万元用于购买优质在线教育资源服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9.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万元,占0.56%;教育支出1422.32万元,占66.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48万元,占5.05%;卫生健康支出48.81万元,占2.27%;节能环保支出500万元,占23.26%;农林水支出2.30万元,占0.11%;住房保障支出55.54万元,占2.5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449.03万元,支出决算为2149.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3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中包含了2023年人才引进补助经费1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未预算该笔资金。
2.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28.65万元,支出决算为142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教育局机关年初预算数中包含了上年提前下达的全教育系统项目资金,决算数中各项目资金由实施项目的学校分别填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38万元,支出决算为10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2.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只包含了退休人员的学习生活补贴和取暖费,决算数中还包含了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8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年初未预算该笔资金,年初预算到了教育支出内。
5.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年初未预算。
6.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中包含了2023年驻村干部补助经费2.30万元,农林水支出年初未预算该笔资金。
7.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5.5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年初未预算该笔资金,年初预算到了教育支出内。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5.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00.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05万元,增长14.29%,主要原因是教师工资提高,并在年底增加了新招录45人的工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0.81万元、津贴补贴248.5万元、奖金43.71万元、绩效工资24.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3.4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4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7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8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9万元、住房公积金55.54万元;退休费27.78万元、生活补助73.93万元、医疗费补助4.22万元、助学金15.23万元、奖励金0.6万元。
公用经费275.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5.57万元,增长450.67%%,主要原因是一是因着统计口径变化将原计入生活补助的学前教育免保教费计入了办公费;二是本年将没有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活动中心的培训费用纳入了一般公共预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60.94万元、水费0.46万元、电费4.08万元、邮电费0.95万元、物业管理费0.2万元、差旅费6.58万元、维修(护)费4.91万元、培训费5.65万元、劳务费72.4万元、工会经费3.62万元、福利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38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44万元,支出决算为0.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4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上级工作检查增多,公务接待费相应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44万元,支出决算为0.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工作检查增多,公务接待费相应增加。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4万元。主要是上级检查工作时的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53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5.6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60.94万元、水费0.46万元、电费4.08万元、邮电费0.95万元、物业管理费0.2万元、差旅费6.58万元、维修(护)费4.91万元、培训费5.65万元、劳务费72.4万元、工会经费3.62万元、福利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3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5.57万元,增长450.69%,主要原因一是因着统计口径变化将原计入生活补助的学前教育免保教费计入了办公费;二是本年将没有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活动中心的培训费用纳入了一般公共预算。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5万元,下降13.08%,主要原因是本年培训次数减少,费用相应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44.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4.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6.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5.7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6.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5.73%。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31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9.3%。组织对“校车服务工程”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4.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校车服务工程项目落实了2023年校车服务、农村学校走教教师及不通校车学校就读的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交通补助,为农村交通困难的师生提供了服务,接送学生安全及时,服务质量较高,实现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校车服务工程”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校车服务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4.5万元,执行数为31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农村交通困难的师生提供了服务,接送学生安全及时,服务质量较高,实现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学生、家长和老师的满意度年度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值98%,绩效目标未完成;主要原因是春种秋收时节家长很忙碌,周末学生送达后常出现家长不在无法有效管理的情况,影响了家长的满意度。下一步改进措施:家校协调,达到学校送达和家长管理在时间上的同步。“校车服务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按照方案制定、抽样自评、现场评价、报告撰写四个阶段,以组队现场评价和单位自评相结合,组织实施绩效自评工作。在现场评价中,重点关注了预算执行、各项专项资金支出的控制管理及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投入314.5万元用于乡村寄宿制中小学校车服务工程,为农村交通困难的师生提供了服务,接送学生安全及时,服务质量较高,实现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1:2023年度永昌县教育局(本级)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2023年度永昌县教育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3:2023年度永昌县教育局(本级)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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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落实“五有合作社占比提高到60%以上,联结小农户占比超过35%”目标任务,进一步发挥农民合作社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引领带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按照《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财发〔2023〕53号)精神和要求,经合作社书面申请、乡镇推荐、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筛选、会议研究、拟推荐永昌县左彤农牧农民专业合作社(汪文军)、永昌县福瑞源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陈永忠)、永昌县森茂源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朱金国)、永昌县新绿野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刘国举)、永昌县金匾寺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柴秉寿)等5家合作社承担实施2023年中央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项目,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馈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予以答复。
一、公示日期:公示期自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22日,共5个工作日。
二、受理电话及来信来访地址
受理部门:永昌县农业农村局
受理电话:0935-7522763
来信来访地址:永昌县城关镇东大街农业农村局
邮政编码:737200
永昌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