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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2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永昌”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年报”栏下载,如有疑问,请与永昌县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935—7560723)。
2018年,永昌县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83号)和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金政办发〔2018〕145号)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结合永昌实际,细化分解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持续扩大公开范围,有效强化组织领导,持续抓好工作落实,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有力回应了社会关切,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我县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年初有安排、半年有总结、年终有考核、年度有报告、日常有监督”工作机制。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多次就政务公开工作做出了明确的批示、指示,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突出工作重点,规范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社会重大关切等工作重点,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为重点,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认真研判处置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增进社会认同。
(三)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工作实效。结合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对政府网站的普查工作,县政府督查室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力度,每季度定期进行普查,每月进行一次随机检查,围绕政务公开工作所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对查处的问题督促整改,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年绩效目标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18年,我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664条,比2017年增加138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8年我县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领导个人简历和非涉密的重要活动、讲话,政府人事任免,政府工作报告,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计信息,财政资金,重要会议,重大项目,应急管理,监督检查,民生实事,招标采购,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组织中介,党务信息,城乡规划以及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公开内容涉及2018年政务公开要点中的各个方面。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1282条;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246条;通过报刊杂志、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信息136条。
(四)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情况。加大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重要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解读力度,充分利用政务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加大政策宣传,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民互动”栏目,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2018年,县政府通过门户网站、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权威政策解读信息635条,主要领导参加新闻发布会2次;“政民互动”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生产、生活利益相关的各类问题176条,全部予以审核回复。
(五)《金昌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贯彻落实情况。
1.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一是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和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扶贫、环保、扫黑除恶等热点问题及重大民生事项进行公开公示,对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工作、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均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布,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35个,对政府文件、规划计划、统计信息、应急管理、监督检查、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信息集中公开,并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政府主动公开信息基本目录严格及时公开。2018年,公开财政资金信息159条、经济社会政策类信息328条、重大项目27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32条、脱贫攻坚信息15条,民生实事36条,公共服务102条,教育、医疗、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信息142条,党务信息85条。以扫黑除恶、环保督察工作为契机,在政府网站设置专栏公开扫黑除恶信息27条,环境保护信息65条。三是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在县政府门户网开设 “政策解读”栏目,对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充分运用县广播电视台,“盛世永昌”“永昌县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对出台的政策进行解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结合“放管服”改革工作,做客永昌县广播电视台《局长谈“放管服”》栏目,对永昌县政府“放管服”改革推进工作为群众进行了专题解答,取得了良好效果。四是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要求,强化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增强政府公信力,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回应、评估等机制,对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热线电话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平台上的政务舆情进行监测收集,针对误导和不实信息,客观及时、有说服力地发声,解释疑惑,澄清事实。
2.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一是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意见》(金政办发〔2018〕49号)和《金昌市2018年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实施方案》(金政办发〔2018〕47号)要求,积极推进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等密切相关的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开通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570项,网上可办率达75.5%,其他可网上办理事项正在梳理审核。2018年,网上已受理办件总量5365件、已办结5293件,办结率98.66%。二是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要求,于今年4月底完成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整体搬迁,推动符合条件的29个部门、单位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分类增设综合服务区11个、职工服务专业窗口1个、其他事务代办窗口1个,配备了相应数量的综合受理窗口、即办窗口、咨询指导窗口、后台审批点,配套设置自助服务区、商务便民服务区,开通EMS快递业务。认真落实政务服务大厅派驻首席代表制和“A-B”工作岗位制,进驻单位确定首席代表29名、窗口工作人员66名,推动进驻各单位分别与“首席代表”签订《行政审批授权书》,全面推行“前台后室”服务模式和综合咨询服务、帮办督办服务、全流程并联审批、全流程实时监管等配套制度,提高审批效能。截至目前,窗口办件31000余件,办结率100%。三是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建立健全重大项目联审联批联席会议制度,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切实杜绝擅自增减行政许可事项、变相实施审批、审批超时办理、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类)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分别压减至75个、125个工作日。制定印发《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制度,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8.5个工作日以内。四是扎实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梳理公布中介服务事项10项,分3批清理取消不合规证明100项,减少了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环节和手续,完成对249项保留证明事项和乡镇、部门自行设定35项证明事项的梳理上报。
3.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强化政务公开与网站建设管理。根据省市政府网站抽查情况发现的问题,规范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功能定位、栏目设置、内容保障等,切实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做好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工作,定期对网站访问、网站链接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日常监测工作,切实保障政府网站常态化运行。二是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实施政务服务热线平台项目建设,整合各部门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务服务大厅引导员7名、政务热线话务人员7名,统一受理群众咨询、申诉、举报、投诉、意见和建议等非紧急类诉求,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目前,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已进入试运行阶段。三是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认真落实《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和<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金政办发〔2016〕111号)精神,明确县政府各组成部门为县政府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责任单位,县政府门户网开设依申请公开栏目,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答复方式、答复时限等。
4.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完善保密审查、公开属性审查、协调发布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公开属性和保密性审查,切实履行信息发布的安全审查职责;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定期对已公开政府信息进行清理排查,及时查缺补漏,严防个人隐私等不应公开的信息泄露。二是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结合当前工作情况,对目录进行动态更新,及时在永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对外发布,进一步拓宽了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三是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今年5月、9月及12月,分别对各政务公开单位的业务人员进行了公开技术、信息编辑等规范性培训,督促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018年全县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2条,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1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1件。
2018年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全县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虽然我县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还存在一些不足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基层工作基础薄弱。各乡镇、各部门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绝大部分是办公室人员兼职且变动频繁,工作缺乏延续性和专业性,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二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个别单位对政务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主要表现为“两多两少”,即:政务信息梳理的多,实际公开的少;公开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比较多,决策公开等信息比较少。三是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内容不规范的现象。一些乡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更新不及时,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完善,公开的实效性有待增强。
下一步,我县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实效: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组织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条例》等法规文件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各乡镇、各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政务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强化任务落实。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督促相关单位尽快完成政务信息录入、发布工作,切实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着力实现政务公开由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变,由形式公开向实质公开转变,努力提高政务公开的规范化程度。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对各乡镇、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督查,对工作中进展缓慢、搞形式主义、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部门和单位,给予通报并督促整改,着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本报告由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2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永昌”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年报”栏下载,如有疑问,请与永昌县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935—7560723)。
2018年,永昌县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83号)和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金政办发〔2018〕145号)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结合永昌实际,细化分解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持续扩大公开范围,有效强化组织领导,持续抓好工作落实,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有力回应了社会关切,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我县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年初有安排、半年有总结、年终有考核、年度有报告、日常有监督”工作机制。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多次就政务公开工作做出了明确的批示、指示,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突出工作重点,规范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社会重大关切等工作重点,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为重点,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认真研判处置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增进社会认同。
(三)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工作实效。结合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对政府网站的普查工作,县政府督查室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力度,每季度定期进行普查,每月进行一次随机检查,围绕政务公开工作所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对查处的问题督促整改,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年绩效目标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18年,我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664条,比2017年增加138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8年我县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领导个人简历和非涉密的重要活动、讲话,政府人事任免,政府工作报告,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计信息,财政资金,重要会议,重大项目,应急管理,监督检查,民生实事,招标采购,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组织中介,党务信息,城乡规划以及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公开内容涉及2018年政务公开要点中的各个方面。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1282条;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246条;通过报刊杂志、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信息136条。
(四)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情况。加大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重要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解读力度,充分利用政务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加大政策宣传,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民互动”栏目,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2018年,县政府通过门户网站、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权威政策解读信息635条,主要领导参加新闻发布会2次;“政民互动”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生产、生活利益相关的各类问题176条,全部予以审核回复。
(五)《金昌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贯彻落实情况。
1.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一是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和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扶贫、环保、扫黑除恶等热点问题及重大民生事项进行公开公示,对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工作、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均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布,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35个,对政府文件、规划计划、统计信息、应急管理、监督检查、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信息集中公开,并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政府主动公开信息基本目录严格及时公开。2018年,公开财政资金信息159条、经济社会政策类信息328条、重大项目27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32条、脱贫攻坚信息15条,民生实事36条,公共服务102条,教育、医疗、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信息142条,党务信息85条。以扫黑除恶、环保督察工作为契机,在政府网站设置专栏公开扫黑除恶信息27条,环境保护信息65条。三是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在县政府门户网开设 “政策解读”栏目,对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充分运用县广播电视台,“盛世永昌”“永昌县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对出台的政策进行解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结合“放管服”改革工作,做客永昌县广播电视台《局长谈“放管服”》栏目,对永昌县政府“放管服”改革推进工作为群众进行了专题解答,取得了良好效果。四是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要求,强化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增强政府公信力,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回应、评估等机制,对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热线电话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平台上的政务舆情进行监测收集,针对误导和不实信息,客观及时、有说服力地发声,解释疑惑,澄清事实。
2.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一是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意见》(金政办发〔2018〕49号)和《金昌市2018年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实施方案》(金政办发〔2018〕47号)要求,积极推进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等密切相关的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开通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570项,网上可办率达75.5%,其他可网上办理事项正在梳理审核。2018年,网上已受理办件总量5365件、已办结5293件,办结率98.66%。二是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要求,于今年4月底完成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整体搬迁,推动符合条件的29个部门、单位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分类增设综合服务区11个、职工服务专业窗口1个、其他事务代办窗口1个,配备了相应数量的综合受理窗口、即办窗口、咨询指导窗口、后台审批点,配套设置自助服务区、商务便民服务区,开通EMS快递业务。认真落实政务服务大厅派驻首席代表制和“A-B”工作岗位制,进驻单位确定首席代表29名、窗口工作人员66名,推动进驻各单位分别与“首席代表”签订《行政审批授权书》,全面推行“前台后室”服务模式和综合咨询服务、帮办督办服务、全流程并联审批、全流程实时监管等配套制度,提高审批效能。截至目前,窗口办件31000余件,办结率100%。三是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建立健全重大项目联审联批联席会议制度,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切实杜绝擅自增减行政许可事项、变相实施审批、审批超时办理、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类)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分别压减至75个、125个工作日。制定印发《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制度,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8.5个工作日以内。四是扎实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梳理公布中介服务事项10项,分3批清理取消不合规证明100项,减少了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环节和手续,完成对249项保留证明事项和乡镇、部门自行设定35项证明事项的梳理上报。
3.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强化政务公开与网站建设管理。根据省市政府网站抽查情况发现的问题,规范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功能定位、栏目设置、内容保障等,切实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做好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工作,定期对网站访问、网站链接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日常监测工作,切实保障政府网站常态化运行。二是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实施政务服务热线平台项目建设,整合各部门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务服务大厅引导员7名、政务热线话务人员7名,统一受理群众咨询、申诉、举报、投诉、意见和建议等非紧急类诉求,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目前,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已进入试运行阶段。三是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认真落实《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和<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金政办发〔2016〕111号)精神,明确县政府各组成部门为县政府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责任单位,县政府门户网开设依申请公开栏目,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答复方式、答复时限等。
4.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完善保密审查、公开属性审查、协调发布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公开属性和保密性审查,切实履行信息发布的安全审查职责;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定期对已公开政府信息进行清理排查,及时查缺补漏,严防个人隐私等不应公开的信息泄露。二是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结合当前工作情况,对目录进行动态更新,及时在永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对外发布,进一步拓宽了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三是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今年5月、9月及12月,分别对各政务公开单位的业务人员进行了公开技术、信息编辑等规范性培训,督促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018年全县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2条,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1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1件。
2018年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全县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虽然我县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还存在一些不足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基层工作基础薄弱。各乡镇、各部门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绝大部分是办公室人员兼职且变动频繁,工作缺乏延续性和专业性,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二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个别单位对政务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主要表现为“两多两少”,即:政务信息梳理的多,实际公开的少;公开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比较多,决策公开等信息比较少。三是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内容不规范的现象。一些乡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更新不及时,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完善,公开的实效性有待增强。
下一步,我县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实效: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组织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条例》等法规文件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各乡镇、各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政务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强化任务落实。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督促相关单位尽快完成政务信息录入、发布工作,切实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着力实现政务公开由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变,由形式公开向实质公开转变,努力提高政务公开的规范化程度。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对各乡镇、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督查,对工作中进展缓慢、搞形式主义、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部门和单位,给予通报并督促整改,着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