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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昌市委 金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 督察情况的报告

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

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要求,坚持完善制度机制,细化实化工作举措,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强有力的法治督察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面加强。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法治金昌建设的主体工程,纳入全市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等各类会议7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具体贯彻落实意见,明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10个方面34项重点任务,确保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扎实履职尽责,先后就法治建设工作作出批示12次,开展专题调研4次,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有力有效开展。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领导干部学法清单、会前学法等制度,在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上集体学法62次,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51次,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研讨交流、法治工作部门培训轮训班等110余场次,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二、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有序推进地方立法,制定出台《金昌市乡村清洁条例》地方性法规1部,《金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金昌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立法储备项目和调研项目前期论证和专题调研工作稳步推进。着力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作为重要决策的法定环节,全面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共审核各类规范性文件、重要合同、重要协议721件,审查率100%,确保重大决策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三、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应用,不断完善“甘快办”移动端应用功能,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压减率41%,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100%,实现“跨省通办”事项157项、“省内通办”762项,累计办理业务8.2万件(次)。大力推行“不来即享”、“项目管家”服务和政务服务“好差评”,扎实开展“一把手走流程”活动,“接诉即办”改革成效明显,政府职能加快转变。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大力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布实施“双随机”计划256个,抽查检查市场主体3670户,公示率达100%。深入实施“互联网+监管”,认领监管事项2430项、归集各类监管行为信息数据15436条(次),市场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聚焦打造法治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建立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主体平等地位等6项制度。纵深推进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标准地+帮办代办+信易贷”改革,产业项目实现“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成功创建第四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加强市场主体执法司法保护,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严惩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刑事犯罪,切实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工作排名全省第二。常态化开展“法治体检”、“送法进企业”、“千企纾困行动”等活动,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的环境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再造流程、提升效能,打造政务服务‘金’字招牌”项目被命名为全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并推荐为全国第三批示范创建项目。

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6个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任务全面完成,乡镇赋权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全市18个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布行政许可信息10154条,行政处罚信息2047条。全面落实“首违不罚”规定和“两轻一免”清单制度,“两轻一免”清单涉及事项1015个,累计办理行政柔性执法案件7827件。紧扣“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整治重点,扎实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的24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五、基层依法治理效能显著提高。持续深化“主动创稳”、“主动创安”行动,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部署开展“主动创稳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行动,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419件,调解3413件,调解成功率99.8%。充分衔接乡村振兴,推进乡村社会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建成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7个,培养“法律明白人”1820名,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70户。扎实推进应急体系建设,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组建平战结合、一专多能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成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不断强化。不断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依托“甘肃法网”、“12348热线”、12345接诉即办平台,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掌上办”、“指尖办”、“随时办”,共办理司法鉴定896件,法律援助案件1329件,公证案件1401件,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六、行政权利运行更加规范透明。注重强化权力监督,教育引导各级各部门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全面加强审计等经济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做好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和“两微一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万条、政策解读270余条,确保行政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持续加强行政执法制约监督,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高标准建成行政复议办案场所,创新建立行政复议“1+3”工作机制,健全行政复议3类18项制度规范,行政机关内部纠错机制更加完善。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5件,纠错率为10.6%。严格执行《金昌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若干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行政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七、法治督察考核持续强化。大力推进法治督察与政治巡察深度融合,制定《关于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方案》、《金昌市结合巡察开展法治督察的实施办法》,有效推动全面依法治市与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统一、协调促进,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要求落实落地。将法治建设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述法制度,采取书面述法、现场述法的方式开展年度述法,实现年终述法全覆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工作与年度述职述责实现深度融合。制定《金昌市法治建设绩效考评实施细则(试行)》、《金昌市法治督察工作实施办法》、《2023年度法治督察工作计划》,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等专项督察和法治建设“三个实施方案”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及实地督察,配合完成全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及“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组实地调研督导,法治督察考核工作更加精准有效。

一年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个别部门依法决策程序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环节还需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法治工作力量需进一步加强,法制审核工作质量有待提高。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深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督促落实和考核评价,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为金昌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中共金昌市委       金昌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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