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肃省委:
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金昌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市委工作总体部署,明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8个方面20项重点任务。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年内向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2次,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和统筹部署。认真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先后就法治建设工作作出批示12次,开展专题调研4次。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47次,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研讨交流、法治工作部门培训轮训班等90场次。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领导干部学法清单、会前学法等制度,市政府常务会年内学法9次,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不断提升。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评指标,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推进开展实地督察,市委依法治市办先后就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与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察,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围绕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工作,制定出台《金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金昌市乡村清洁条例》地方性法规2部,《金昌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政府规章1部、《金昌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金昌市革命遗址保护管理办法》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金昌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金昌市消防设施管理办法》等立法储备项目和调研项目前期论证和专题调研稳步推进。制定《金昌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10件,审查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县区政府备案规范性文件11件。认真落实《金昌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全市108个部门单位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全年共审核重要行政行为、重大投资项目、行政合同和政策文件243件,审查率100%。
(三)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截至目前,共调整权责事项84项,梳理汇总非涉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10类权力事项4413项、责任事项30527项,追责情形43391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市县两级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最多跑一次”,全面实行“不来即享”、政务服务“好差评”,行政许可事项精简10%以上,“好差评”线上线下好评率达99%以上。数字政府运营指挥中心、政务服务网门户网站、“甘快办”政务服务移动端应用等12个市级项目全部建设完成并上线运行。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力争创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通过“信用中国(甘肃金昌)”网站发布信用信息34.38万条,城市信用监测排名居全国261个地级市第78名。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全年共发布实施双随机计划202个,抽查检查市场主体1517户,公示率达100%。深入实施“互联网+监管”,编制完善监管事项实施清单,认领监管事项2021项、归集各类监管行为信息数据2575条(次)。制定《金昌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全市共梳理公布告知承诺制事项461项,累计办件69785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现全覆盖。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累计办理“证照分离”登记业务2.4万余件。全面落实《金昌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以及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主体平等地位、推行柔性执法、增强涉企法律服务保障、强化监督等6项配套制度,着力打造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5个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任务全面完成。深化乡镇赋权执法体制改革,向乡镇(街道)赋权146项,全市18个乡镇(街道)挂牌成立综合执法队,核定人员编制68个,实际在岗执法人员90人,初步实现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9万余条,备案重大行政执法决定1625件。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43个市级执法部门建立公布“两轻一免”清单,涉及事项1015个,全年适用“两轻一免”清单办理的案件共计6877件。市县两级执法部门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开展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整顿和涉企收费治理工作专项执法监督。不断深化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2812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线上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五)持续夯实法治建设基础。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召开第八次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组建“八五”普法讲师团62人和普法志愿者队伍124人,保证了“八五”普法顺利推进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梳理公布市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00余场次,全市1.4万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学法考试,全社会法治观念不断增强。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全年共申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建成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培养“法律明白人”914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70户,建设市级法治文化街1条,村级法治文化阵地17个(包括1个乡镇级法治文化广场)。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全市182个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17件,公证案件1434件,全市律师代理各类案件3698件。
(六)强化风险防范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6件,行政应诉案件18件,审结率87%,复议纠错率16%。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和风险研判,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全年调解一般性矛盾纠纷3983件,调解成功3972件,调解成功率达99.7%。年内接送刑满释放人员212人,帮教率、安置率均达100%,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1.5%以内。对全市在册125名社区服刑人员实时动态管控,无脱管、漏管情况发生。制定金昌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预案10个。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建各类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共6支298人,组建安全生产和应急专家队伍69名,建成金昌市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开展应急演练800多场次,全面提高应对和处置各种突发公共事件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还需加强。二是政府部门依法决策程序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环节还需进一步健全。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还存在薄弱环节,影响了执法质量和效率。四是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薄弱,市、县区大多数行政执法部门没有设置法规科(股)室,专门力量配备不足,合法性审查机构不健全,法制审核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2023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述法”制度,按照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的相关规定,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察和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到位。二是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政务服务事项调整,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推动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向乡镇街道下沉延伸。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和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机制,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三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构,充实专业人员力量,加大各领域各行业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培训力度,切实提升工作队伍行政执法能力,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为金昌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中共金昌市委 金昌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