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和《中共金昌市委办公室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市委办字〔2025〕103号),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为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2项问题有关整改任务整改责任单位.各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经自验复核、市级有关部门现场核查验收,已达到销号标准。经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同意,现将销号情况予以公示。各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对公示的整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公示期为2026年4月22日至5月8日(共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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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2项问题整改情况
金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4月20日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2项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问题2
问题表述: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矿山开采及生态恢复日常监管不严,“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要求落实不到位。林草地保护监管存在漏洞,违规侵占行为时有发生。建筑垃圾领域监管缺失,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水平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河道“清四乱”不彻底,地下水超采仍未得到有效遏制。落后产能淘汰进度缓慢,劣质煤管控不够有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门协同不足,一些重点任务成效不明显。
整改目标:严格按照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有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情况:
措施一落实情况:相关责任单位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三管三必须”要求,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会议等形式,每季度定期学习研究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部署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措施二落实情况:市自然资源局切实强化矿山开采及生态恢复日常监管。通过加强日常巡查,累计开展巡查32次,覆盖矿山企业64家,未发现新增越界开采行为。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发“三合一”方案,督促企业落实梯级开采与边采边治要求,并针对问题下发《督办函》2份。同时,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2025年成功创建省级绿色矿山3家,通过示范引领带动行业整体生态环境保护水平提升。
措施三落实情况:市林草局严格落实林草地监管责任。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草地审核审批和用途管制,积极做好项目建设用地服务,抓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2025 年以来审核转报国家省级批复建设项目使用林草地 72 件。严厉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行为,落实林长制司法协作机制,与森林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开展违法案件调查核实10 余次。严格落实林长制,发布市县总林长令11份,各级林长累计巡林 8000 余次,举办林长制培训班3期,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林草资源责任不断压实。
措施四落实情况:市住建局扎实推进相关领域环境治理与设施运行监管。在建筑垃圾监管方面,认真贯彻落实省级相关通知要求,全面强化建筑垃圾全流程闭环管理,自2025年7月1日起,实现县区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与施工许可同步办理;对在运的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及填埋场,均已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与车辆入场台账,严格执行进场垃圾信息检查登记。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稳定,市、县两级污水处理厂核心设备保养与检修频次全部达标,设备完好率保持高位,保障了污水稳定达标排放。生活垃圾处理体系持续完善,永昌县及金昌市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场规范运营,累计开展各类检测137次,结果均达标;金昌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封场及渗滤液综合治理项目已于2025年8月1日启动,目前封场主体工程已完工,渗滤液治理工程正有序推进;同时,金昌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已完成选址,特许经营方案正在进一步优化完善。
措施五落实情况:市水务局持续强化水资源管理与河湖治理工作。制定并印发2025年、2026年年度用水计划及水量分配方案,将用水总量分解至县区,严格实施计划用水管理。对照《金昌市石羊河流域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方案(2023-2028年)》要求,严控单井用水总量,2025年压减地下水1744万立方米,累计压减量达8016万立方米,提前3年超额完成2028年压减目标(7825万立方米)。深入推进河湖水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累计排查整治“四乱”问题21个,清理河道垃圾及湖面漂浮物约580吨,清淤疏浚河道0.7公里,整改率达100%;完成河湖遥感“回头看”图斑核查整改121个,精准排查整治河湖隐患。同时,强化河道采砂日常监管,落实“四个责任人”制度,审批发放采砂许可证9套,开展专项执法检查2次,持续规范采砂秩序。在此基础上,结合2025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情况,于2026年1月21日完成对县区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的核查与评分,进一步压紧压实考核主体责任。
措施六落实情况:市工信局扎实推进工业领域绿色化改造与能源消费结构优化。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制定实施《金昌市工业领域高耗能落后用能设备更新淘汰工作方案》,指导相关企业制定落后机电设备淘汰计划并督促按节点落实,确保2026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更新淘汰任务。同时,持续优化民用煤市场及配送体系建设管理,联合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交通、公安等部门开展全市民用煤市场体系建设现场检查,督促金川区和永昌县充分发挥“1+8”“1+18”民用煤配送体系作用,确保各经销点购销台账规范管理,推动市区建成区民用煤市场体系健康有序运转。
措施七落实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履行污染防治统一监督管理职责,牵头召开2026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并印发年度工作要点。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建立健全“日管控、周碰头、月调度、季督查、年考核”机制,严格落实“市区镇村四级联动、市企协同、部门联合”要求,制定40项重点任务清单并模块化调度,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在水污染防治上,常态化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完成7个千人以上农村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并按照“一口一策”方案完成5个入河排污口审核与规范化建设。土壤污染防治持续深化,督促29家重点监管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完成16宗“一住两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更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配合市政府每月召开调度会议,重点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大气污染防治及“无废城市”建设。组织完成美丽甘肃建设考核自评,拟定自评总结报告以查找不足、靠实责任。印发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计划并按月按季推进执法;召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建立常态化会商与联合行动机制,针对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创新打造全流程“绿色移送通道”。及时梳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各阶段短板,按月、按季度向市委、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督促责任单位倒排工期、台账推进,确保整改措施高质高效落实。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