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纵深推进法治永昌、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建设“三个实施方案”“八五”普法规划任务圆满完成,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坚持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必学必修内容,常态化开展会前学法、专题研学与培训轮训,定期研究部署法治重点工作,制定纲领性文件10项,出台专项制度30余项,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年度述法全面覆盖,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培训基地建成投用,法治宣教师资库系统建立,宪法宣誓、法治宣讲等活动扎实开展,“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持续壮大,全县上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明显提升。
坚持规范用权、精准执法,公安机关机构编制改革等4项法治领域改革任务全面完成,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复议监督职能有效发挥,开展法治督察2轮,办理行政复议6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全面落实。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府院府检高效联动,“法治体检”精准助企,“扫码入企”全面试点,232项“首违不罚”、1161项“两轻一免”事项精准制定,186项涉企事项“一网通办”、压缩时限50%以上,政务服务网办率达100%,线下参评率、满意度均保持在99.5%以上,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成为常态。
深入推进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乡镇履职事项清单系统建立,“有事找书记、有事找警察”深入推广,“三调对接”高效运转,“如我在访”深入践行,社区智慧矫正中心建成投用,综治司法融合试点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司法协理员全面覆盖,人民调解、民主协商获国家级表彰。纵深推进主动创安主动创稳,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践中心建成投用,打造全国治理示范村和模范司法所、模范调解委员会各1个,创建省级枫桥式单位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