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金昌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版)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市级行政机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5.市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等方面的信息;

6.市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公开内容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市政府令”“金政发”和市政府办公室“金政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三)公开渠道

1.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jcs.gov.cn/)和“金昌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金昌市人民政府公报》;

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档案馆、金昌经开区服务大厅设置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四)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本指南,可以向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政府办公室申请公开金昌市政府或金昌市政府办公室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但不包括需要进行加工 、分析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地址: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5-8220051 

2.邮政寄送

收件人: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邮政编码:737100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提交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其他: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网络提交

申请人可登陆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经补正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经审核申请不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向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信息处理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五)存档

1.存档内容

存档材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原件(含信封);申请人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接收回执;补正告知书;第三方意见征询书;办理单;其他行政机关的协办意见;法律顾问咨询建议书;答复书及附件材料;邮寄单据(含挂号信凭证、挂号信回执单、EMS邮寄单等)及相关签收单据;文件查阅和借阅记录等材料。

2.存档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配置扫描仪等必要设备,将案卷材料制成电子档案,实现对案卷材料电子化保存,有条件的可在系统办理平台中设计电子化保存文档;对于纸质原件材料,应当按照日期和文号进行编号装卷,确保储存环境良好。因复议、诉讼或研究需要,可以按照索引快速查找卷宗。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市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5-8220051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电子邮箱:jcsxxgk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和投诉、举报部门

机构名称: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5-8220051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通信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邮政编码:737100

2.行政复议

机构名称:金昌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路103号,金昌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邮政编码:737100

3.行政诉讼

申请人可依据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主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链接: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市政府领导
市长
王琳玺
市委副书记、市长
王琳玺,男,汉族,1971年1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副市长
  • 马国开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马国开,男,汉族,1975年3月生,在职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 肖进银
    副市长
    肖进银,男,汉族,1972年11月生,大学学历,农学学士,九三社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九三学社金昌市委员会主任委员。
  • 宋磊
    副市长
    宋磊,男,汉族,1982年10月生,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 张恒山
    副市长
    张恒山,男,汉族,1973年6月生,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 张继平
    副市长
    张继平,男,汉族,1978年10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 吴双峰
    副市长
    吴双峰,男,汉族,1978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 王文华
    副市长
    王文华,男,汉族,1977年6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工作机构
市政府工作机构
区县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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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高效推进治理欠薪工作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集中整治,去年处理欠薪案件373件,追回工资3360.22万元,涉及农民工2753人。“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投诉线索办结率连续35周全省第一,37次周通报排名双第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覆盖率95%,制度落实率同比提升30%,工作成效显著。

高位推动、系统治理,构建责任落实体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主要领导批示督办12次,召开专题会议5次,建立“会前问题梳理—会上任务交办—会后督查整改”闭环机制。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成立专项整治专班,将任务分解至相关部门及各县区,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开展专项督查3次、联合执法检查2次,下发《交办函》5份、《风险提示函》9份,推动整改问题47项,有效督促工作落实。建立“人社+住建+司法+工会”四方联动机制,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处置欠薪案件132起。国资部门督促监管国有企业落实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协调企业及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司法部门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依法帮助农民工解决拖欠工资230万元。

源头防控、精细管理,夯实制度执行基础。我市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劳动用工标准化建设各项要求,规范43项用工管理制度,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提供制度支撑。评定劳动用工标准化示范工地10个,优秀劳资专管员10名,推广“陇明公”平台应用案例25个,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完成197个在建项目信息录入“陇明公”平台,采集实名制数据1.59万条,实现工资支付动态监测,提升监管效率。划分网格单元管理,配备专职监察员,重点监控建筑、餐饮等行业,实现监管全覆盖。提升专项行动质效,开展“安薪行动”“制度全覆盖”等六大专项行动,检查用人单位437户次,整改违规企业118家。永昌县实施创新的“3+7+X”快调快处机制,3日内解决简单案件,7日内完成复杂案件调查,全年调解成功率提升至89%。金川区建立“案件交办、节点反馈、督办落实、结果报告”机制,以交办、督办、提醒等方式及时反馈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持续跟踪问效,直到案结事了。

风险化解、维权兜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通过电话、来信、网上受理、现场接访等方式,安全、便捷、高效办理群众诉求,确保群众诉求进得来、专人管、有结果。按照“快受理、快查处、快办结”的原则,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举报投诉,迅速介入、查明情况、跟踪督办,防止事态蔓延扩大。设立24小时欠薪投诉专线,处理紧急案件32起,涉及农民工416人,及时维护农民工权益。强化失信惩戒震慑,公布重大违法案例11起,将3家企业纳入失信名单,住建行业限制失信企业参与招投标。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动态更新机制,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形成“不敢欠”的社会氛围。司法联动破局攻坚,检察机关与人社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及时移送案件,人民法院推行“欠薪案件绿色通道”,通过司法手段有力打击欠薪行为。对重大欠薪案件以及久拖不决的疑难案件,采取实地督导、挂牌督办、领导包案等措施,全部按期解决,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办好职工“微实事” 织密民生“保障网” 市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普惠万家”

“没想到手术出院后,还能领到医疗慰问金和住院津贴,极大地减轻了就医负担,职工互助保障真正解决了我们的烦心事、揪心事。”近日,金川区某单位陈女士顺利领取到3.5万元医疗互助金后激动地说。

原来,陈女士因患重症住院治疗花费7.88万元,除正常的医保报销大部分住院费外,市总工会及时为其申领了重大疾病慰问金1.3万元、女职工特殊疾病慰问金1.5万元、住院医疗互助金0.443万元、住院津贴0.213万元,共领到职工互助金3.5万元,报销费用远超个人自付费用。

为扩大职工互助保障工作覆盖面,全市各级工会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宣传互助保障的政策规定和重大意义,主动对接相关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上门宣讲20余场次、发放资料8000余册,举办工会干部业务培训班12场次,持续扩大互助保障政策知晓面,提升职工参与度。同时,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集中开展普惠服务活动,先后为2107名快递员、送餐员、货车司机等工会会员赠送大病互助补充保险25.3万元,为1000名新就业形态工会会员免费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为提升互助保障服务质量,市总工会通过上门服务、电话交流、微信联系等方式,根据各单位实际需求,制订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参保项目,主动对参保即将到期的单位进行回访,并通过致电或温馨提示及时跟进,动员尚未参保的单位为职工参保。持续优化服务流程,开启“不见面”办理服务模式,广大职工可利用手机就能进行参保、申请补助、了解补助进度,做到“三个及时”,即参保续保及时、材料审核及时、申领理赔及时,实现“参保办理零跑腿、服务会员零距离”。今年前两个月,全市80家参保单位的190人申领住院互助金40.2万元;其中11人申领重大疾病慰问金27.3万元,赔付率达190.6%。

金昌市首家“妇女劳动权益护航站”揭牌

3月4日,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妇女联合会,举行全市首个“妇女劳动权益护航站”揭牌仪式,同步开展劳动仲裁开放日活动。

新成立的护航站整合法律咨询、仲裁调解、心理疏导等六大服务功能。据市人社局副局长常青华介绍,该站会为女性职工开辟便捷通道,重点解决女职工在职场中遭遇的薪资纠纷、违法解雇、性别歧视等突出问题。“我们既要当好女性职工的贴心娘家,也要成为她们的坚实后盾。”常青华说。

活动现场,20余名女职工代表旁听了一起典型薪资补偿案件庭审,见证仲裁员现场促成劳资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全过程。

在专题普法环节,工作人员针对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特殊保护,外聘人员社保缴纳等11类高频争议,结合近年处理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度剖析。当事人李世岳表示:“这种方式的仲裁,对我们妇女来说非常方便,同时也最大限度保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金昌市用情用心用力办好民生实事 2024年共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发放各类救助资金1.13亿元

2024年以来,我市围绕聚力打造共同富裕的幸福之城,不断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着力提升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工作水平,用情用心用力托起暖暖的民生福祉。2024年共为7742户13226人低保对象、902户947人特困人员发放各类救助资金1.13亿元;为11170名老人发放高龄津贴665万元;解决实际困难1279个,帮办实事1953件。

我市持续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印发《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精准认定低收入人口,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全市新增城乡低保对象777户1431人,认定低保边缘人口1921户3437人、刚性支出困难人口1144人。率先在全省实行社会救助信用告知承诺制度,全面推行“救助+信用”服务模式,社会救助工作流程更简、效率更高、服务更优。

通过不断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完成为民实事任务,省级为民办实事任务(1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9个村级互助幸福院)和市级为民办实事任务(1所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所村级互助幸福院)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营。高标准推进老年助餐试点工作,永昌县、金川区被列为全省老年助餐试点,全市建成助餐点120个,提供就餐服务28万人次。印发《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对7类老年人分类提供探访关爱服务,制定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关爱服务质量。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工作,不断提升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生活品质。目前,为750户兑付家庭适老化补贴资金356万元。

持续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完成《金昌市地名志》评审、2024年县乡两级界线联检任务,复核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235条,制作《金昌市行政区划图》《金昌市金川区行政区划图》《金昌城区图》,审批住宅小区名称3个、公安警用标准门楼牌地址313个、单位门牌号17个,排查巷路道917条,补装各类缺失地名标志牌334块;印发《金昌市“乡村著名行动”实施方案》,设置各类乡村地名标志80余块,完成采集上图数据567条。

深入推动“结对帮扶·爱心金昌”工程建设,探索建立干部亲情帮扶、单位集中帮扶、行业政策帮扶、企业责任帮扶、社工专业帮扶“五位一体”帮扶体系。利用“逢6上街”机制,在重大节日和重要节点,组织开展“三查三看三帮”“阖家团圆·情暖新春”“春风化雨·爱在金昌”等主题帮扶活动,确保帮到关键处、扶到急需时。目前,组织省、市、县(区)三级274个帮扶单位2272名干部与全市2272户2450名关爱对象结对认亲,累计开展联系交流13061次,走访探视9048次,协调对接有关政策事项5094个,解决实际困难1279个,帮办实事1953件,资助资金(含物资折合)104万元。

2024年十件民生实事如期完成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0元、完成农村地区9000户热源清洁化及4000户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新建2个公办幼儿园、2323户群众搬出地质灾害隐患点、为全市43.4万城乡常住人口购买“和谐金昌”民生综合保险……

我市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高质量发展中增进民生福祉。2024年年初市委市政府承诺的10件为民实事,在全市多部门联动扎实推进下,件件落地见效,发展向前、民生向暖,交出了一份获得感、幸福感满满的“民生答卷”。

永昌县东寨镇高标准示范基地上,千余亩冬小麦生机勃勃、绿意盎然。

市文化馆的公益艺术教学课堂上,声乐老师为老年学员授课。

市人社局社保专干上门为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老人用手机做人脸识别认证,核验身份信息。

永昌县清河残疾人托养中心在敬老助残活动中为残疾人现场捐赠爱心款。

永昌县清河敬老院的工作人员为老人精心修剪指甲。

为了安全保供,金昌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职工冒着大雪巡查供气管线。

金川区第五幼儿园的小朋友们正在进行自理能力比赛。

市妇幼保健中心工作人员为市民进行“两癌”免费检查项目政策宣传。

市财政局牵头主办“和谐金昌”民生综合保险保障工作培训会议。

金川区双湾镇营盘村村民在调试新安装的清洁取暖装置。

永昌县南坝乡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居住点基础设施已建成投用,乡村面貌焕然一新。

【聚焦2024年十件民生实事】清洁取暖让百姓乐享暖冬

今年,我市把完成农村地区9000户热源清洁化及4000户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作为10件民生实事之一,以保障广大居民温暖过冬、减少大气污染为立足点,扎实做好清洁取暖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最近,天气越来越冷,永昌县焦家庄镇南沿沟村村民白有珍家里却暖意融融。

“在政府政策支持下,今年冬天我家装上了太阳能取暖设备,再也不用生炉子了,省事又干净,屋子还比以前暖和。”说起家里的新型取暖设备,白有珍很是满意。今年,南沿沟村新建了集中居住点,213户村民都完成了热源清洁化改造。

以前,冬季取暖时,农村家家烧煤、户户冒烟。如今,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村民的房顶上,烟囱已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一片片排列整齐的太阳能装置,群众对清洁能源的期盼更加强烈。

“在实施过程中,村民也遇到了一些问题,我们汇总起来,逐一入户解答,确保群众用得上、用得好清洁能源。”永昌县焦家庄镇南沿沟村第一书记兼驻村工作队队长杨积炜说。

今年,永昌县焦家庄镇完成热源清洁化改造400户,其中50户采用“太阳能+电辅助+防冻液”的取暖方式,350户采用空气源热风机的取暖方式,目前已全部安装完成。3年内,共完成热源清洁化改造1892户,越来越多群众享受到了冬季清洁取暖的“民生温度”。

“特别是永昌县新城子、红山窑、焦家庄三个镇,气温相对偏低,我们采用‘太阳能+电辅助+防冻液’的模式。项目实施三年以来,切实让老百姓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永昌县住建局干部黄廷泽说。

自2022年4月入选第五批国家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支持项目城市以来,我市坚持把清洁取暖项目作为增进民生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科学合理确定改造方式,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清洁取暖项目的实施。对农村符合条件的住宅进行热源清洁化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全过程抓好改造质量和运行安全监管。镇村干部和安装人员上门安装、调试,现场讲解取暖设备相关知识和注意事项,千方百计保障群众安全、清洁、温暖过冬。

在金川区双湾镇村民王学录家中,加装了白色保温板的房屋显得格外明亮,几盆绿植也生机勃勃。“我们以前一直用的煤炉子,现在安装了清洁取暖装置,内墙也装了保温板,既方便又安全,再也不用惦记着半夜起来给炉子加炭了。”

王学录告诉记者,这套取暖设备白天主要利用太阳能的自然光进行蓄热,晚上气温下降后,启动辅助热源系统——空气源热泵,一按开关就启动了,可以保障夜晚家里的温度保持在18摄氏度以上。

金川区住建局村镇股股长吕致宝说,金川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分为3年实施,目前,该项目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其中热源清洁化改造完成10605户,建筑效能提升完成7344户。该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了全区居民冬季取暖水平,减少了燃煤污染,实现了百姓房暖、城市天蓝。

我市统筹考虑清洁取暖项目运行、居民收入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积极制定清洁取暖项目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低谷时段为每天7:00至12:00和19:00至24:00,用电价格执行居民生活用电谷段目录电价每度0.261元,其他时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平段目录电价每度0.51元。

2024年,全市完成热源清洁化改造210.38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能效提升改造88.39万平方米,“完成农村地区9000户热源清洁化及4000户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民生实事已经全部完成。

三年来,全市完成热源清洁化改造面积684.46万平方米,完成市区、县城及农村具有节能改造价值的398.34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的改造工作,受益群众达4.4万户。改造后,全市实现清洁供暖率100%,努力创建西北地区清洁取暖示范样板和清洁能源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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