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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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版)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市级行政机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5.市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等方面的信息;

6.市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公开内容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市政府令”“金政发”和市政府办公室“金政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三)公开渠道

1.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jcs.gov.cn/)和“金昌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金昌市人民政府公报》;

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档案馆、金昌经开区服务大厅设置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四)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本指南,可以向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政府办公室申请公开金昌市政府或金昌市政府办公室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但不包括需要进行加工 、分析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地址: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5-8220051 

2.邮政寄送

收件人: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邮政编码:737100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提交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其他: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网络提交

申请人可登陆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经补正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经审核申请不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向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信息处理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五)存档

1.存档内容

存档材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原件(含信封);申请人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接收回执;补正告知书;第三方意见征询书;办理单;其他行政机关的协办意见;法律顾问咨询建议书;答复书及附件材料;邮寄单据(含挂号信凭证、挂号信回执单、EMS邮寄单等)及相关签收单据;文件查阅和借阅记录等材料。

2.存档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配置扫描仪等必要设备,将案卷材料制成电子档案,实现对案卷材料电子化保存,有条件的可在系统办理平台中设计电子化保存文档;对于纸质原件材料,应当按照日期和文号进行编号装卷,确保储存环境良好。因复议、诉讼或研究需要,可以按照索引快速查找卷宗。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市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5-8220051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电子邮箱:jcsxxgk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和投诉、举报部门

机构名称: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5-8220051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通信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邮政编码:737100

2.行政复议

机构名称:金昌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路103号,金昌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邮政编码:737100

3.行政诉讼

申请人可依据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主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链接: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市政府领导
市长
王琳玺
市委副书记、市长
王琳玺,男,汉族,1971年1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副市长
  • 马国开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马国开,男,汉族,1975年3月生,在职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 肖进银
    副市长
    肖进银,男,汉族,1972年11月生,大学学历,农学学士,九三社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九三学社金昌市委员会主任委员。
  • 宋磊
    副市长
    宋磊,男,汉族,1982年10月生,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 张恒山
    副市长
    张恒山,男,汉族,1973年6月生,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 张继平
    副市长
    张继平,男,汉族,1978年10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 吴双峰
    副市长
    吴双峰,男,汉族,1978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 王文华
    副市长
    王文华,男,汉族,1977年6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工作机构
市政府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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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金昌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总要求,扎实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同时,紧紧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牢牢把握政务信息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服务的宗旨,加强信息报送,狠抓信息质量,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质量水平不断提升。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组织召开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2024年第一次会议暨全市政务公开推进会议,制定印发《金昌市2024-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修订《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强保障。组织召开金昌市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工作培训会议,特邀省政府办公厅宣传信息处负责同志开展培训,为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编报和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更精准的思路和方法。创新建立办公室“全员写信息”制度,持续加大政务信息编报力度。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政务公开工作动态和经验交流材料13篇,被采用刊发1篇。

(二)强化公开平台建设。针对市政府新网站上线后存在的问题,多次与大数据中心对接沟通,对照新旧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及时查漏补缺,对断链错链等问题栏目进行调整,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高效正常运行。优化栏目页面设置,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增设“草案解读”栏目、调整优化“机关简介”“处罚强制”“决策草案”等栏目13个,不断加大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直达基层群众。

(三)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推进“五公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建立主动公开文件台账,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对市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单位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开展常态化检查,对全市2023年第四季度和2024年第一、二季度政府信息公开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印发《工作提示》,累计向各部门单位反馈抽查检查问题173个,已完成整改129个,正在整改44个;公开发布信息50486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文件48份,发布市政府全体会议1次、常务会议纪要29期,编发政府公报9期。

(四)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健全完善《金昌市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制度》,督促指导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应解读、尽解读”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三同步”要求,多渠道多方式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性文件。发布中央、省上政策解读115条,及时准确解读发布市上政策36条,其中通过图文方式解读《金昌市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管理办法》《金昌市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等信息89条。

(五)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做好与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象的沟通,加强部门协同,通过多种途径提高答复质量,保障公众知情权。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和网络受理平台,申请人可通过“中国镍都·金昌”、邮件、当面申请等方式提交申请。通过网络申请及书面申请受理依申请公开80件,已办结80件,办结率100%;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案例等情况。

(六)抓好突出问题整改。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在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金昌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问题反馈》上的批示要求,组织市大数据中心等部门就考核反馈问题逐项分析研究、深入查找原因、精准制定措施,梳理形成《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反馈问题汇总表》,明确整改时限,全部完成整改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专题汇报。

二、存在的问题

一方面,个别部门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理解不够深入,未能真正站在群众的角度看待问题、推动工作,存在对公开的信息重形式轻内容,对政策解读、政策文件及其它法定信息公开不及时,对公文类政府信息在公开属性确定和动态调整方面重视不够等问题。另一方面,个别部门单位报送的约稿信息质量不高、数据不准,不能全面反映工作落实情况,缺少调研实例和基层关注的重点问题。

三、下一步打算 

(一)持续提高思想认识。始终把讲政治、保安全放在信息公开工作的首要位置,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重要渠道,按时高质量做好更新发布工作。

(二)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为公开政策性文件和解读信息的重要载体,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多渠道发布政策解读信息,提高群众的知晓度,扩大解读信息的受众面。加大网上办事平台宣传力度,实现办事政策、服务信息向基层延伸,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办事指引和多元化办事渠道。

金昌市2024年第三季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精神,市政府办公室对第三季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常态化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较为规范。第三季度,政府系统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81条,整体信息发布数量较二季度有所下降,有15个部门单位存在44个具体问题,已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整改

二、存在问题

(一)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个别部门单位存在对政策解读、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其它法定信息公开不及时,对公文类政府信息在公开属性确定和动态调整方面重视不够等问题。

(二)政策解读不够深入。个别部门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理解不够深入,存在重形式轻内容的现象,未能真正站在群众的角度看待问题、推动工作,政策解读方式单一,内容不够透彻

(三)信息转载不够重视。个别部门单位对政务新媒体转载到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对权威信息的转载转发工作重视不够、要求不高、落实不细

三、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性。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重要渠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时高质量做好信息更新发布工作。

(二)完善政策解读质效性。严格落实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要求,不断增强政策解读质效,切实提升群众的知晓度,使企业和市场主体吃透政策、用好政策。

(三)抓好自查整改持续性。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对照通报反馈问题开展自查,主动认领、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深入分析原因,建立问题台账,切实抓好整改。

金昌市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8月28日上午,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工作培训会议,县区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近90人参加。

培训会议特邀省政府办公厅宣传信息处相关负责人,分别围绕政务信息编报实务交流和如何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两个主题展开培训。培训从工作实际出发,结合案例,系统讲解了政务信息怎么看、怎么选、怎么写等工作要点、难点,对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内涵、体系重构等重点工作进行了深入解读,同时帮助参会人员捋顺工作脉络,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专业性,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性和标准性。

金昌市2024年第二季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精神,市政府办公室对第二季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常态化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较为规范,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单位信息发布比较及时。第二季度,政府系统网站主动公开发布信息9506条,对检查中发现的34个具体问题,已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整改。

二、存在问题

(一)政务公开主动性不足。个别部门单位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信息公开平台栏目更新不及时,且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市科技局、市民政局等部门单位未更新栏目较多。

(二)政策解读针对性不强。个别部门单位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制度不到位,政策解读不及时,市体育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单位政策解读栏目长期未更新。

(三)平台设置准确性不够。个别部门单位栏目名称设置不够规范,影响了信息分类的准确性,市供销合作社将“权责清单”栏目错误设置为“责权清单”。

三、下一步打算

(一)聚焦法定内容提高公开质效。严格规范公开内容发布,分层级分领域梳理确定法定公开事项,做好动态调整更新,持续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根据立改废情况做好现行有效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动态更新。

(二)聚焦社会关切加强解读回应。提升政策解读宣传实效,优化政策发布和新闻宣传联动机制,推动做好政策二次传播,加强决策事项公众参与,畅通政策意见征集反馈的平台渠道,规范执行网上民意征集、结果集中反馈工作机制。

(三)聚焦问题导向抓好自查整改。严格对照通报反馈问题开展自查,主动认领、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深入分析原因,建立问题台账,切实抓好整改。

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2024年第一次会议暨全市政务公开推进会召开

5月15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2024年第一次会议暨全市政务公开推进会议召开。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朱维昌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了《金昌市2024—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审议稿)》,通报了2023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永昌县政府、金川区政府、市工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作了交流发言。

朱维昌强调,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对提升行政效能,更好服务企业和群众,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深刻领会国家和省上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力谋划推动政务公开整体水平迈上新台阶。要围绕中心工作,始终高度聚焦法定内容提高公开质效,高度聚焦重点领域深化信息公开,高度聚焦社会关切加强解读回应,高度聚焦平台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合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水平。要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确保政务信息“应上网尽上网、应公开尽公开”;要强化考核评估监督,认真抓好工作落实,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做好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实时跟进推动,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提质量、上水平。

金昌市2024年第一季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精神,市政府办公室对第一季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常态化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较为规范,市水务局、市卫健委、市公积金中心等部门单位信息发布比较及时。第一季度,政府系统网站主动公开发布信息6248条,对检查中发现的70个具体问题已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整改。

二、存在问题

(一)信息公开不够主动。个别部门单位在信息公开平台栏目维护方面缺乏主动性,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政策信息公开略显滞后,市民政局、市政府金融办等部门单位未更新栏目较多。

(二)政策解读不够及时。个别部门单位政策解读制作发布时效性不强,解读内容不够通俗易懂,市科技局、市体育局等5个部门单位政策解读栏目长期未更新。

(三)信息转载不够规范。个别部门单位转载信息时简单复制粘贴信息链接,导致出现页面内容显示异常、跳转链接失效等问题,影响了信息准确性可信度,市审计局转载自政务新媒体的部分信息图片显示异常。

三、下一步打算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认真对照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靠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

(二)强化政策解读。坚持解读材料和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制度,围绕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惠民利民举措及新旧政策差异等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在做好文字、图片政策解读的同时,制作H5、音视频等解读信息并通过多渠道发布,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晓度,扩大解读信息的受众面。

(三)抓好自查整改。严格对照通报反馈问题开展自查,主动认领、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深入分析原因,建立问题台账,切实抓好整改。

县市信息公开平台
部门信息公开平台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