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0300013909010R/2024-69278 | 主题分类 | 市委文件 |
| 发文字号 | 制发机构 |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11-04 | |
| 标 题 | 中共金昌市委 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金昌建设的实施意见 | ||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中发〔2023〕30号)和《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甘肃建设的实施意见》(甘发〔2024〕6号),全面推进美丽金昌建设,加快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工作要求落实到位,聚焦省委、省政府赋予金昌“聚力打造新型工业化的现代之城、创新开放的活力之城、美丽宜居的生态之城、共同富裕的幸福之城、和合善治的文明之城”的新使命新任务,坚持全领域转型、全方位提升、全地域建设、全社会行动,“十四五”深入攻坚,实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十五五”巩固拓展,实现生态环境全面改善;“十六五”整体提升,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
到2027年,美丽金昌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节水型社会取得明显成效;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城市环境空气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争取控制在20微克/立方米以内;全市国控、省控地表水断面和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达到100%;国考地下水点位水质保持稳定,城乡无黑臭水体;土壤污染风险有效管控,受污染耕地、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主体功能区制度有效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水平不断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自然保护地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13%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11.2%以上;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形成长效机制,绿色生态屏障体系基本形成,生态安全有效保障,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健全,打造美丽甘肃建设金昌实践示范样板。
到2035年,美丽金昌建设基本实现。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节水型社会全面建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祁连山地区生态环境稳步向好,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基本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生态安全更加稳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大幅提高,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金昌全方位呈现。
展望本世纪中叶,美丽金昌全面建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重点领域实现深度脱碳,生态环境健康优美,生态文明水平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
二、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一)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深入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加快构建碳达峰碳中和“九大体系”,积极争取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探索开展碳核算、碳评价等工作,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把准入关口,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鼓励产业园区争取纳入国家多领域多层次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组织编制温室气体清单。落实甲烷和其他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要求。推进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参与全国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完善全市企业碳排放管理和监管体系。有效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健全跨部门适应气候变化协调工作机制,加强气候变化观测网络建设、预测预警和健康风险评估。抢抓国家规划布局腾格里沙漠大型风光电基地重大政策机遇,大力发展风电、光伏等非化石能源,加快实施“源网荷储智”一体化示范项目,坚持电力外送和就地消纳并重,推进电网配套工程,积极推进永昌抽水蓄能电站、甘肃腾格里沙漠河西新能源基地配套金昌2×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建设,建设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培育发展氢产业。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清洁能源供暖等工程建设。加快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到2035年,气候适应型社会基本建成,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碳排放下降完成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统计局、市气象局等,永昌县、金川区、金昌经开区。以下各项任务均需永昌县、金川区和金昌经开区负责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生态产业。坚持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深入推进强工业行动,改造提升有色、化工、农产品加工等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能源、新材料、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以纳米材料、生物医用金属、固态电池材料、负载型催化剂等为主的新材料产业和以氢能催化剂、新型储能及专用车为主的新能源产业等未来产业。打造“有色金属新材料、新能源和新能源电池2个千亿,数字经济、化工循环、资源综合利用、高品质菜草畜4个百亿”的“2+4”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打造全国重要的镍钴战略性资源供应保障基地、新能源电池及电池材料生产供应基地、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构建绿色生态体系,推动绿色发展崛起。(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
(三)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树立节能、节水、节粮、节地、节矿、节材一体化节约理念,推进生产、建设、流通、消费等全过程管理和全链条节约,推动资源高效利用和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变革,构建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空间布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加强能源节约高效利用,健全节能管理机制,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持续加大工业、城乡建设、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力度,提高能源利用率。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总量强度双控、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缺水地区节水开源、科技创新引领六大节水行动。深入推进水循环利用,提高再生水利用效率,建设节水型城市。加大闲置低效土地处置力度,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大力提升尾矿、冶炼炉渣、弃渣等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水平。积极推进城乡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发展,实施废旧产品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项目等,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开展材料循环使用行动,大力发展再制造业。到2035年,水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家目标要求。(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推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大力推动绿色循环低碳交通发展,推动大宗货物运输向铁路转移。持续深化“公转铁”运输结构调整。统筹推进物流园区、工矿企业等铁路专用线建设。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在重点物流园区、铁路物流中心、机场等推广使用电动化、清洁化作业车辆。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推广电力、氢燃料、液化天然气动力重型货运车辆。到2027年,新增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达到25%,老旧内燃机车基本淘汰;到2035年,铁路货运周转量占总周转量比例达到20%左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三、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
(五)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以降低细颗粒物浓度为主线,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加快实施工业污染排放深度治理,严格执行《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以金川集团为重点推动有色冶炼行业污染排放深度治理,实施煤化工、无机化工、化肥、铸造、石灰、砖瓦等行业深度治理,推动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金昌经开区、河西堡工业园区等开展涉气产业集群排查及分类治理。强化VOCs污染达标治理。全面实施燃煤污染治理,加快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加强扬尘精细化管控,严格落实各类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抑尘措施。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坚决杜绝“四烧”行为。开展恶臭异味、餐饮油烟专项治理,稳步推进大气氨污染防控。严格烟花爆竹禁放限放管理,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环节全过程监督管理。深化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推动车辆全面达标排放,推动车辆清洁化和新能源化,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监管治理。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持续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开展宁静小区创建。到2035年,城市环境空气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争取控制在20微克/立方米以内。(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护与治理,全面加强东大河、西大河、金川河以及皇城、西大河、金川峡、韩家峡水库保护治理,持续提升水生态环境。打好饮用水安全保障保卫战,扎实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构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综合监管体系。深入推进水岸污染协同治理,常态化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全面建成排污口监测监管体系。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加快老旧管网更新修复,稳步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管。督促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妥善收集处理污水,规范稳定运行污水处理设施,做到达标排放。提升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建成河西堡工业园区污泥处理项目、金川区黄河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北片区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处理中心项目。持续开展城乡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杜绝产生黑臭水体。大力开展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积极推进美丽河湖创建。到2027年,建成5段(处)美丽幸福河湖;到2035年,“人水和谐”美丽河湖基本建成。(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
(七)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严防耕地、在产企业、化工园区等新增污染。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的准入管理,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依法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开展土壤污染修复与治理,实施土壤修复治理示范工程。全面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确保地下水质量保持稳定。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普查。持续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科学划定并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环境管理,动态更新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强化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防治地下水超采。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永昌县整县推进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和土壤污染治理。到2035年,地下水国控点位I-IV类水比例达到100%,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
(八)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全面完成国家“无废城市”建设任务。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塑料污染。加大进口矿产品、旧机电、医疗器械等重点敏感商品检验监管力度,严防各种形式固体废物走私和变相进口。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转移等管理制度,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提升危险废物监管信息化水平,推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严格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强化涉重金属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开展涉镉涉铊企业排查整治行动。持续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行动,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开展新污染物环境信息统计调查、风险评估和管控。严格实施淘汰或限用措施,加强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降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到2027年,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到2035年,新污染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金昌海关、市邮政管理局)
四、筑牢国家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九)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各类空间布局,健全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城市化地区等各类主体功能区空间发展长效机制。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执法监管和保护修复,全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保持在1038.91平方公里。坚决守住1223.7平方公里耕地和999.33平方公里永久基本农田目标任务,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不再减少。严格管控城镇开发边界,推动城镇空间内涵式集约化绿色发展。严格各类规划的环评审查和项目环境准入。完善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充分发挥“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指导作用,为高质量发展“明底线”、“划边框”。到2035年,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
(十)积极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积极配合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构建以祁连山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湿地公园等为补充的全市自然保护地体系。严格落实祁连山生态环境监测评估常态化长效机制,坚持以科学修复和自然恢复并重,以自然修复为主,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全面提升森林、湿地、草原等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稳定性和循环能力。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严肃查处各类自然保护地内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生态破坏问题排查整治,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督机制。到2035年,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13%,自然保护地体系基本建成,生态系统格局更加稳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
(十一)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依托“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的自然生态脉络,建立以重要生态片区为基础、生态廊道为纽带、绿洲田园为支撑、重要生态板块为节点的自然生态空间网络。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强化芨芨泉省级自然保护区、金水湖和永昌北海子国家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和保护,加强湿地面积总量和用途管控。科学推进荒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快北部防沙屏障、祁连山浅山区生态防护体系、绿洲边缘骨干防护林体系、生态廊道质量精准提升、环城防护林、城市园林绿化、乡村绿化美化、经济林等生态项目建设。扎实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破坏与污染状况调查评价,实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加快生产矿山绿色升级改造,推进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及绿色矿山建设。推进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实施生态系统碳储量本底和增汇潜力调查评估。到2035年,森林覆盖率提高至12%以上,水土保持率提高至63.67%以上,生态系统基本实现良性循环。(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
(十二)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统筹协调,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全市中长期规划,定期开展生物多样性资源普查,着力构筑生物多样性保护社会行动体系,大力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推进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与绿色发展,切实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重点加强对雪豹、普氏原羚2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及淡腹雪鸡、马鹿、麝、猞猁、石貂、鹅喉羚、水獭、大天鹅等8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和乔木、灌木、草本植物等250种野生植物的保护。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推进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开展生物多样性评估,加大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完善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市级协调机制及外来物种入侵防范体系,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监测预警、影响评估。健全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体系,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到2035年,典型生态系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金昌海关)
五、织牢织密生态安全防护网络
(十三)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完善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经济安全、资源安全等领域协作,建立跨领域跨地区会商研判机制,探索在重点部位、重点单位建立风险监测直报点试点,形成全域联动、立体高效的生态安全防护体系。加强生态安全相关研究、地方立法和政策配套,健全预警信息对外发布、紧急重大情况越级报告制度,优化完善应急预案,提升生态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对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委国安办、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草局)
(十四)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强化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作用,加强核安全领域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构建严密的核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辐射安全许可管理,强化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异地使用审批备案管理和废旧放射源收贮备案管理。加强电磁辐射环境及放射性物品运输监督管理。开展全市放射性水平调查和风险评估,全面掌握辐射环境本底水平。强化辐射应急指挥体系和部门应急响应联动,提升预警监测和应急响应处置能力,确保辐射环境安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十五)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危险废物、重金属、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环境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环保设备设施与生产系统匹配化运行。动态修订环境应急预案,完善环境应急体制机制,健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部门协同的环境应急责任体系,构建市、县区、企业三级联动生态环境应急网络。实施一批环境应急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立健全应急响应体系和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持续强化应急队伍和应急能力建设,提升环境应急指挥信息化水平,及时妥善科学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
六、打造美丽甘肃建设的金昌实践示范样板
(十六)建设美丽金昌示范区。立足全市独特自然风貌和资源环境禀赋,以南部祁连山水源涵养生态屏障、北部防风固沙生态屏障、西大河——金川河生态廊道、东大河生态廊道、大泉总沟生态廊道、中部绿洲水土保持带、自然保护地为重点,形成“两屏两廊、一带多点”的生态保护格局,分区分类建设各美其美的美丽金昌示范区。持续推动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积极融入“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全面改善河流水环境质量,对重点河流、水库等进行水环境修复治理,努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环境。持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打造美丽甘肃金昌实践样板。(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卫健委、市林草局)
(十七)建设美丽城市。推进以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为导向的美丽城市建设。积极开展景区“创A升A”行动,提高“中国镍都·文明金昌”文化旅游品牌知名度,打造航天研学、戈壁穿越、工矿揽奇特色品牌,以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城市形象塑造。提升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稳步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完整社区建设,加快市政基础设施现代化,常态化开展城市体检,实施美化、绿化、净化、亮化和一批微改造提升工程,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工程,高品质塑造城市风貌,建成小而特、小而精、小而美、小而强的精致城市。(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文广旅局)
(十八)建设美丽乡村。实施乡村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开展村容村貌整治、人居环境改善、农宅质量提升行动,强化中心村和集中居住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配套建设。加快推动省级乡村建设示范市、示范镇、示范村创建,打造一批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持续开展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三大革命”。推广简单实用、成本适中、技术成熟、群众接受的改厕模式。有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分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落实农村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制度。科学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和乡村风貌引导。实施和美乡村创建行动。到2027年,和美乡村建成比例达到30%;到2035年,美丽乡村基本建成。(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
七、健全美丽金昌建设要素保障
(十九)强化法治保障。制定出台《金昌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金昌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办法》,深入开展金昌市噪音污染防治办法立法调研,以严密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法治督察和执法协调监督,督促县区政府、市级各部门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有力推动行业监管和综合行政执法协调配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行为。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加大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领域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普法依法治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和公共法律服务,不断强化美丽金昌建设的法治保障。(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
(二十)强化激励政策。建立健全推进美丽金昌建设的政策体系,充分发挥财政、税收、价格、金融等政策协同作用。推进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市场化交易。强化税收政策支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及时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征收范围。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结果应用。落实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引导高耗能行业加大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力度。落实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构建覆盖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收费机制。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健全生态补偿制度,充分建立上下游协同保护和补偿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生态综合补偿支持。强化财政对美丽金昌建设支持力度,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加强对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生态环保、清洁生产等领域的支持力度,为美丽金昌建设提供融资支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金昌分局、人行金昌市分行)
(二十一)完善体制机制。依法深入开展生态损害问题公益诉讼,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加强区域立法、行政执法、司法、普法、标准制定等领域协同配合,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证据衔接、案件移送等制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加快构建环保信用监管体系。推动企业履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法定义务,探索开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评价。落实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健全覆盖全域全类型、统一衔接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加强省驻市监测机构、市级执法部门有效联动;实行以市、县区为主的行政执法体制,推动行业监管和综合行政执法有效衔接、一体配合。强化市县生态环境队伍专业培训,持续锻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
(二十二)加强科技支撑。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发挥科研平台功能,围绕生态修复、林草碳汇、防沙治沙、绿色低碳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围绕节水农业、荒漠化治理、防沙治沙、生态修复、盐渍化治理与利用、耕地地力提升等开展基础研究和推广应用,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重点研发专项,充分发挥国家、省、市级各类创新平台功能,推动生态文明重大研发成果落地转化。发挥科研院所育才功能,强化生态环境科研领域专业人才培育,培养一批生态环保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优秀专家,培育一批污染防治、生态修复、荒漠化治理、防沙治沙等方面的专业人才。(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
(二十三)实施重大工程。按照国家和省上重大工程支持方向积极谋划储备项目,加快谋划储备一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水环境水生态重点治理修复、土壤环境质量改善、污染防治、节能降碳、生态保护修复、环境基础能力建设及能力提升等重点项目。推进实施清洁生产水平提升、重点领域污染减排、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监测执法应急、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等工程。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持续完善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全面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有效集成和互联共享,提升环境质量预报预警、执法监管水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
(二十四)凝聚全民共识。培育弘扬生态文化,推出一批反映全市上下齐心协力筑牢国家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生态文学精品力作,促进生态文化繁荣发展。在市属新闻媒体开设美丽金昌建设专栏,及时解读美丽金昌建设的目标任务、举措和政策。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发展绿色旅游,持续推进“光盘行动”,鼓励绿色出行,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升垃圾分类管理水平。建立多元参与行动体系,鼓励园区、企业、社区、学校等基层单位开展绿色、清洁、零碳引领行动。积极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广泛开展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公民积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让美丽金昌建设成为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八、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二十五)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美丽金昌建设的全面领导,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美丽金昌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重大任务来抓,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立法工作和法律实施监督。各级政协加大生态文明、美丽金昌建设专题协商和民主监督力度。
(二十六)夯实工作责任。县区党委和政府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靠实相关部门的行业监管职责和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根据省级分领域印发的行动方案,及时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加快形成美丽金昌建设实施体系和推进落实机制,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十七)严格成效考核。建立美丽金昌建设评价体系,实施美丽金昌建设进程评估。按照省级统一部署适时开展成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