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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版)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市级行政机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5.市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等方面的信息;
6.市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公开内容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市政府令”“金政发”和市政府办公室“金政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三)公开渠道
1.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jcs.gov.cn/)和“金昌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金昌市人民政府公报》;
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档案馆、金昌经开区服务大厅设置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四)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本指南,可以向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政府办公室申请公开金昌市政府或金昌市政府办公室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但不包括需要进行加工 、分析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地址: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5-8220051
2.邮政寄送
收件人: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邮政编码:737100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提交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其他: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网络提交
申请人可登陆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经补正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经审核申请不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信息处理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五)存档
1.存档内容
存档材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原件(含信封);申请人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接收回执;补正告知书;第三方意见征询书;办理单;其他行政机关的协办意见;法律顾问咨询建议书;答复书及附件材料;邮寄单据(含挂号信凭证、挂号信回执单、EMS邮寄单等)及相关签收单据;文件查阅和借阅记录等材料。
2.存档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配置扫描仪等必要设备,将案卷材料制成电子档案,实现对案卷材料电子化保存,有条件的可在系统办理平台中设计电子化保存文档;对于纸质原件材料,应当按照日期和文号进行编号装卷,确保储存环境良好。因复议、诉讼或研究需要,可以按照索引快速查找卷宗。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市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5-8220051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电子邮箱:jcsxxgk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和投诉、举报部门
机构名称: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5-8220051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通信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邮政编码:737100
2.行政复议
机构名称:金昌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路103号,金昌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邮政编码:737100
3.行政诉讼
申请人可依据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主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链接: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今年以来,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立足平台服务职能定位,紧紧围绕建设“阳光透明、统一规范、便捷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交易主体满意度为导向,不断提升交易能力和服务水平,坚持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不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效能,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
持续开展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和招标文件预公示为主的“双公示”制度。稳步推进交易项目“应进必进”工作,积极衔接行政监督部门,集中推进草原承包经营权、水权、林权等权益类项目的进场交易,确保纳入交易目录的公共资源“成熟一项、进入一项”。推动交易服务“一网通办”、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率达100%。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标准化,拓宽远程异地合作伙伴“朋友圈”。全面服务各类交易项目,对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民生项目、应急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提前介入,积极与相关业务部门对接,靠前服务,为招标人提供政策宣传、流程指导,协助招标人提前做好项目交易资料准备工作;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予以容缺受理,提前办理入场手续;指导各交易主体提前谋划安排,缩短项目交易准备周期,全面助推重点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
积极推行“网上办、马上办、容缺办、延时办”,不断优化交易流程、简化交易程序、压缩交易时限,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一网通办”;实行“全天候、零时限”服务制度,对进场交易项目实现受理“闪进”、业务“秒办”,使项目轻松入场交易,助力项目早落地早见效。工程建设资格后审项目平均交易周期压缩至21.57天,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平均交易周期22.12天,有力地提升了服务效能。
积极推广“一项目一评价”,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全省一张网”网上服务大厅,以项目为单位,评价主体在招投标业务结束后,通过电子平台交易系统对全过程服务进行评价。做好交易现场服务,评价主体通过扫描“好差评”二维码,进行评价和问题反映,进场交易项目服务好评率达100%。评价事项涵盖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产权交易等所有项目类型,实现交易项目全覆盖。评价范围涵盖业务咨询、入场受理、开评标服务、保证金及电子保函等方面,实现交易流程全覆盖。评价主体可对服务态度是否端正、办事流程是否便利、材料手续是否精简、服务水平是否专业等服务事项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实现评价指标全覆盖。实行“评价-分析-反馈-整改-回访”闭环工作机制,定期对评价结果进行汇总统计、分析研判,及时发现交易服务的堵点、难点和市场主体的诉求、期盼,并安排专人负责“差评”的整改和回访工作,确保“好差评”制度落地落实。
2024年,我市聚焦改革创新、发展提质、风险防控、市场公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深入推进质量强市战略,以高质量服务促高质量发展,以高效能监管保高水平安全,全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4年,我市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企业开办实现全流程2.5小时办结,累计为2650户新开办企业发放免费印章12726枚,降低企业经营成本127.3万元。行政许可升级提速,加快企业信息变更、企业注销登记、开办餐饮店、企业破产信息查询等6项“高效办成一件事”应用场景落地见效,办理时间压缩75%,办理环节压缩83%。深化“一把手走流程、科长坐窗口”沉浸式体验活动,主动服务金川集团镍钴股份有限公司解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等疑难问题25个。经营主体量质齐升,积极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帮扶,推荐认定“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364户。截至2024年11月底,全市经营主体累计达到56675户,同比增长4%;1至11月,全市新设立经营主体6649户,实现了稳中有升的目标。
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扎实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行动,指导恒信高分子等153家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累计为元生农牧等526家企业开展质量“一站式”服务,金川集团公司被推荐为全国“质量强国建设”领军企业,甘肃元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入选甘肃省质量强国建设领军企业培育名录,“金驼”牌电解镍成功认证首批“陇字号”品牌,入选甘肃省第一批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累计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409项,550家工业制造业企业自我声明公开1327项标准,位居全省第二。新增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和省级优势企业各1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5.53件,位居全省第二。规范提升认证认可和计量工作,新增小微企业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2张,完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1.96万台(件)。严守食品药品安全防线,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举办2024年食品药品安全战略专题培训班,开展2024年金昌市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全市77家学校食堂、49家校外托管机构100%实现智慧监管,完成食品监督抽检2310批次,合格率97.25%;完成药械化抽检269批次,合格率98.66%,上报药械化不良反应报告/事件1092例。
严守产品质量监管底线,全市45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和235家燃气具、电动自行车等经营主体依法配备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严守特种设备安全红线,修订《金昌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演练2次,查改隐患662个。不断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积极推进信用监管,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计划233个,实施信用修复654户次。“互联网+监管”系统认领监管事项2445项,归集各类监管行为信息5257条次。深化放心消费创建,组织开展“3·15消费维权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累计创建放心消费承诺单位951家,处理各类投诉、举报359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0万元。
我市坚守“只要企业定了干、一切手续政府办(除了环保和安全)”的承诺,建机制、破壁垒、增便利、降费用,持续打造政策稳定的法治环境、竞争公平的市场环境、服务高效的政务环境、成本优惠的要素环境,以良好的营商环境构建发展的“强磁场”。2022年以来,连续10个季度获全省高质量发展“贡献奖”第1名。
我市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工程”,先后出台优化营商环境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建立领导干部包抓重点项目、包联企业、政企沟通交流座谈、优化营商环境月调度、企业家日等机制,累计走访企业15355人次,收集318个问题,解决292个问题,构建了衔接配套、系统完备的政策制度体系。把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贯彻到各个环节,主动融入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立柔性执法、多元化解纠纷、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和处理回应、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统一市场监管等制度机制,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全面推行“两轻一免”柔性执法,制定公布“两轻一免”清单1015项,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实现行政执法效果最大化。认真落实企业家参与制定涉企政策机制,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累计审查存量和增量政策措施文件1275件,清理27件。健全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建立损害营商环境和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通报制度,做到有诉必受、受必有果。前9月,全市新设经营主体5395户,高于全省1.66个百分点,市场活力不断激发。
坚持降低企业成本、强化要素保障,严格规范执行国家和省上公布保留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不断深化拓展“政银企担”融资对接机制,全省首款“科创贷”为企业发放贷款5000万元,为企业量身定制供应链金融服务,推进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和“不来即享、即申即享”,拓展“零成本”惠企措施,企业开办印章刻制、工程设计地形图测绘、施工图审查、用水报装等费用均由政府“买单”。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围绕要素保障补短板,实施经开区综合管廊及管网工程、污水处理厂扩容提升工程等一批新建基础设施项目,基本实现“九通一平”。在全省率先全域开展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改革,大力推广“信用承诺制+标准地+帮办代办+信易贷”综合改革模式,累计出让“标准地”63宗、6697.74亩,“金昌信易贷”平台入驻企业49490家、授信额度148.05亿元,成功放款59.36亿元,实现企业“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晶科能源、金拓锂电、东展铝业等一批重点项目当年引入、当年建成投产,用实打实的真金白银助力企业降本增效加快发展,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
自省上提出开展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以来,我市积极复制推广,经全市各单位先行先试,全力推进,目前,在全省复制推广的286项制度创新成果中,我市共计复制推广201条,复制推广率达到70%,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按照省上要求,我市制定了阶段性复制推广实施方案,明确了机构职责和工作规则,以及各改革事项责任单位、工作措施、推广范围、时限要求。各责任单位主动加强与省上对口部门的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复制推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积极推进落实复制推广工作,全市复制推广率从2021年的56%提高到了目前的70%。
通过各部门积极复制推广,市场主体“准入不准营”问题进一步解决,49项行政许可事项100%实现全程网上办理,企业开办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从提交材料到全部办结平均用时1天,为企业开办节省时间和人力成本,企业营商环境更加优化。市场监管部门将23个部门的50个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实现企业开办线上一网并行办理,强化了企业的市场投资主体地位。税务部门全面推行“不来即享”,将6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实现在电子税务局全程网上办结,投资便利化水平显著提升。
通过实施个人其他经常项下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实行意愿结汇、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等改革任务,满足了个人和企业人民币跨境结算需要,进一步深入推进金融领域改革。相关部门积极寻求制度突破和创新化发展,推出了政策创新成果11项,金昌电力公司全面推广低压小微企业客户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零”服务,办电环节压减至3个以内,示范带动效应成果明显。金昌海关由实时逐票审单转化为后置审核和税款结算,接单、放行一体化,货物通关时间大幅缩短,企业物流成本进一步降低,通关便利化水平显著提高。
“选择投资金昌,是因为金昌不仅有比较完整的上下游产业链和丰富的人才储备,而且有优良的营商环境。在项目手续办理过程中,我们享受到了快速便捷的‘保姆式’‘妈妈式’服务,遇到问题政府部门全力支持解决,减轻了企业的压力。”近日,在第三十届兰洽会上与金昌市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的金昌环亚富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娄水林对金昌优质的营商环境大为称赞。
营商环境怎么样,企业最有发言权。能够让民企老总这样为金昌营商环境点赞,折射出金昌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取得了成效。
近年来,金昌市秉持“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我们当好服务员”的理念,持续擦亮营商环境“金”名片,全面实行“不来即享”“项目管家”、专员制服务,尊重企业家、支持企业家的理念深入人心,“重商、亲商、爱商、护商、安商”蔚然成风,打造出了一片近悦远来的投资兴业热土。
2022年,深圳市致信新能源有限公司在金昌投资建设2.5吉瓦时磷酸铁锂储能电池生产项目。本届兰洽会上,企业又与金昌签约了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司持续在金昌投资,跟金昌市委、市政府对我们的大力支持有很大关系。在丰富的资源供给和各项优惠政策扶持下,在金昌的投资进展非常顺利。”公司总经理王俐琼深有感触地说。
与金昌签约的金昌市清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新能源企业。公司总经理狄二平坦言:“之所以选择在金昌投资兴业,主要看中的是金昌的资源禀赋和营商环境。有77%的原材料实现了本地供应,大大降低了企业生产成本。还提倡‘只要企业定了干,一切手续政府办’的营商服务理念,给我们坚定了信心,让企业能够安心在金昌落户。”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保障,金昌构建共生互补的现代产业体系的实际行动赢得了企业口碑,吸引了一批批企业纷至沓来,在金昌投资兴业,与金昌携手共进。本届兰洽会上,金昌成功签约项目67个,签约资金456.4亿元。
项目“招进来”只是第一步,“落得下”才是真本事。金昌市招商局局长王振德表示:“我们将认真落实企业包抓联、‘白名单’、‘六必访’等机制,持续强化招商引资项目‘色卡’管理,优化招商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扎实做好招引项目的跟进服务保障,切实提高合同履约率、项目开工率、资金到位率、建成投产率和经济贡献率,以优质服务助推招商引资工作量质齐升。”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供需有效衔接的重要保障,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坚实基础,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去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扎实推进城市信用建设,形成了以信用平台为基础、以信用共享为延伸、以信用监管为支撑、以信用应用为导向的社会信用体系,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信用保障。
2023年,包括兰州市、张掖市等11个地级城市,临夏回族自治州、甘南藏族自治州2个州以及玉门市等5个县级城市在内的共18个城市纳入了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范围。监测情况显示,我省各城市2023年平均综合信用指数排名相较2022年明显上升。
完善信用政策体系
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
去年,我省印发实施《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加快打造“诚信甘肃”的实施意见》,并配套印发重点任务清单,明确重点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推动“诚信甘肃”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按照《实施意见》要求,教育、公安、民政、人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文旅、市场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等部门相继出台了行业信用监管政策措施。
随着一系列政策措施相继落地,我省逐步搭建起“诚信甘肃”政策体系的四梁八柱,有力推动了全省社会信用体系法治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夯实了我省社会信用体系的政策基础。
甘肃省2023年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情况分析报告显示,2023年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7项评价指标中,我省信用政策制度贯彻落实、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事前事中事后信用监管、信用服务实体经济、信用主体守信与失信、诚信宣传与社会舆情情况等6项指标得分均高于全国平均得分和西部地区城市平均得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何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各项政策落到实处,需要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今年初,我省印发《甘肃省2024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将城市信用监测纳入年度中心工作;印发《甘肃省市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评价办法(2024版)》,进一步强化工作调度,靠实工作责任,推动形成全省信用工作最大合力。
“作为牵头部门,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将积极推进各相关部门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加快推动信用监测、信用惩戒、信用奖励、信用应用等措施嵌入到本系统、本行业、本地区专项工作当中,形成公共信用信息评价与部门信用评价相结合,部门失信惩戒与跨部门联合惩戒相统一的社会信用建设体系。”省营商环境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说。
夯实信用信息基础
消费者通过微信搜索“兰州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微信公众号并关注,可以实时查看追溯服务信息;扫描产品二维码,既可查询肉菜溯源信息,还可以查看企业的信用信息和企业的信用预警结果……
兰州市将信用信息和兰州市肉菜追溯体系相结合,进一步丰富信用信息的应用场景,对有行政处罚信息、严重失信行为信息以及经营异常信息的企业及时进行预警并实时监控,不仅实现对追溯节点企业的有效监管,也从源头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数字经济时代,信用数据、信用信息已逐步成为衡量市场主体信用状况最重要的元素和载体,数据归集共享更是贯穿于信用体系建设的全过程。
近年来,我省积极抢抓数字政府建设机遇,统筹建设甘肃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甘肃)”网站,并将其作为全省信用信息交换共享的“总枢纽”。
“2022年,我省升级上线了新版信用信息报送系统,为省市县乡四级6592个信源部门、1.2万多个注册用户提供了多种数据报送端口,满足各类信息源报送需求,逐步实现全覆盖。”省经济研究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截至目前,甘肃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完成信用主体采集入库总量1572.57万户,归集信用承诺信息3382.10万条,累计数据归集量由2020年的3210万条增长至目前的18.43亿条。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的2023年度“双公示”评估工作中,我省排名全国第七位。
构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归根结底要落脚在各类应用场景中,重点做到“以信为媒,以用为要”。
在信用应用场景方面,我省有关部门都进行了积极探索。团省委通过志愿者信用积分兑换实物的方式,发挥“志愿服务+信用”引领作用;省妇联将妇女群众诚信与“巾帼家美积分超市”相结合,鼓励妇女群众和家庭以诚信换积分,用积分兑商品、得褒奖;省文旅厅将守信情况纳入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民宿等资质等级评定、金融服务等工作中。
值得关注的是,2020年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建设的甘肃省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简称“甘肃信易贷”平台)上线,为企业与银行搭建信息对接桥梁,着力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提升了信用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截至目前,“信易贷”平台累计注册认证企业54.6万户,21家省级银行的886家分支机构和营业部、20家担保机构、15家小贷公司入驻平台,发布金融产品592款,企业发布融资需求3299.2亿元,获得授信1288.7亿元,累计发放贷款825.12亿元。
强化信用监管质效
信用承诺是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我省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印发《甘肃省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办法》,引导全省各部门将信用分级分类评价结果积极运用到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工作中,以信用评价为基础,对监管对象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
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清单制度、强化信用赋能政务服务、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省直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行业信用监管主体责任,不断创新监管手段和方法,通过信用承诺制改革,以事前充分告知推动服务前移,努力做到优流程、减负担、增便利,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切实提高市场主体办事体验感和获得感。
在推行信用承诺制方面,我省创新推动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改革获评“2023年度全国信用承诺优秀案例”;民政、财政、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大力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公安、医保、通信管理等部门深入推行行政许可事项告知信用承诺;教育、科技、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文旅等部门探索开展主动型和行业自律型信用承诺。
在开展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方面,对全省企业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及时推送各行业监管部门和市州使用;教育、财政、生态环境、住建、税务等部门针对本行业监管对象开展信用评价,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方面,对公务员录用、调任考察、推荐表彰先进等环节,严把事前信用监管关;财政、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在重点行业领域持续加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省人民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开展失信信息公示和失信惩戒工作,成效显著。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协同配合,持续发力,共同擦亮诚信甘肃‘金字招牌’,切实推动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省营商环境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说。(记者曹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