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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版)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市级行政机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5.市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等方面的信息;
6.市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公开内容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市政府令”“金政发”和市政府办公室“金政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三)公开渠道
1.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jcs.gov.cn/)和“金昌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金昌市人民政府公报》;
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档案馆、金昌经开区服务大厅设置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四)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本指南,可以向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政府办公室申请公开金昌市政府或金昌市政府办公室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但不包括需要进行加工 、分析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地址: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5-8220051
2.邮政寄送
收件人: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邮政编码:737100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提交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其他: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网络提交
申请人可登陆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经补正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经审核申请不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信息处理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五)存档
1.存档内容
存档材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原件(含信封);申请人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接收回执;补正告知书;第三方意见征询书;办理单;其他行政机关的协办意见;法律顾问咨询建议书;答复书及附件材料;邮寄单据(含挂号信凭证、挂号信回执单、EMS邮寄单等)及相关签收单据;文件查阅和借阅记录等材料。
2.存档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配置扫描仪等必要设备,将案卷材料制成电子档案,实现对案卷材料电子化保存,有条件的可在系统办理平台中设计电子化保存文档;对于纸质原件材料,应当按照日期和文号进行编号装卷,确保储存环境良好。因复议、诉讼或研究需要,可以按照索引快速查找卷宗。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市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5-8220051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电子邮箱:jcsxxgk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和投诉、举报部门
机构名称: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5-8220051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通信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邮政编码:737100
2.行政复议
机构名称:金昌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路103号,金昌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邮政编码:737100
3.行政诉讼
申请人可依据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主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链接: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是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作为政法机关,就是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金昌、法治金昌。
坚持底线思维,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化对敌斗争,依法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分裂活动。深化严打暴恐音视频和“防回流”“打派遣”等专项行动,坚决守住暴恐事件“零发生”底线。加大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和新兴业态涉恐隐患排查整治,提升通道反恐工作效能和涉恐风险过滤能力。
坚持情报引领,确保抢占先机赢得主动。加强技术情报手段创新,全方位搜集获取反宣渗透、分裂破坏、串联煽动、非法聚集等情报信息。健全情报共享机制,拓宽情报信息来源渠道,及时动态掌握行业领域内情报信息。建强专群结合、布局合理、全域覆盖的情报信息员队伍,及时发现报送前端信息,做到情报信息来源准、事实准、数据准。强化监测预警机制,突出重点领域情报专题分析研判,及时核查处置内幕性、行动性、指向性情报线索,坚决防止发生影响国家政治安全的各类风险隐患。
坚持专项治理,纵深推进主动创稳全面提升。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护航平安冬春季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命案防范治理、审判执行工作涉稳矛盾风险排查管控、重点人员赋分预警和分级管控等专项行动,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命案防范综合治理、重点人员系统治理、涉稳信息数据治理,严防社会领域风险向政治领域传导,防止发生极端案事件。组织开展打击惩治涉黑恶违法犯罪攻坚行动,全面整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
坚持综合施策,加强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扎实开展打击整治涉枪涉爆、电信网络诈骗和“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深入落实“家校社”协同育人模式,不断完善“一校一警”工作机制,加强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治理。大力推行“连心促治理”1456工作法,持续推动派出所所长进乡镇(街道)班子、民警进村(社区)“两委”班子,积极打造“村(社区)+民警+法律顾问”基层治理模式,全力推行“有事找书记”“有事找警察”等有效做法,深入开展“三无”“三不”村(社区)建设,织密织牢基层社会治理网络。
坚持担当作为,凝聚协同作战群防群治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政法领域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安全协调机制作用,全面把握职责任务、工作边界,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推动政法领域重点工作落实见效。协调推动行业部门认真落实“管发展必须管安全稳定、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稳定、管业务必须管矛盾风险”责任,全面履行部门职责。常态化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担当国家安全责任、提升维护国家安全能力。(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赵守浩)
4月5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琳玺在督导检查清明假期安全防范和值班值守工作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心中有底”的执行力,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紧盯道路交通、消防救援、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抓实落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文华参加。
王琳玺先后来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G570与北二环路务工务农勤务点、金川区双湾镇龙源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听取了清明假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汇报,实地察看了数字交管应用、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运行情况,现场视频调度G30连霍高速马营口段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他强调,要以现代警务建设为抓手,用好智慧交管数字平台,科学安排部署警力,持续提升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加快构建信息实时共享、指挥扁平高效、行动快速精准的实战体系,全面推动公安工作现代化、智能化、实战化发展。要以“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护畅通”为目标,严格落实公安部春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范八条措施和省公安厅“严管十条”措施,紧盯“人、车、路、企”关键要素,及时掌握路面实时情况,严查超员超载、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违法载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加大警示教育曝光力度,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1月8日,市领导深入我市学校、医院、广场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就公共安全防范工作进行调研。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陈晰,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文华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市人民文化广场、市龙门学校、国芳广场、市体育公园、市人民医院北院区等地,通过实地察看和听取汇报等形式,详细了解安保人员配备、消防设施配备、突发应急事件处置等情况,并就现场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要求。
调研组强调,各相关部门要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安全稳定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落实好各项安全工作措施,严防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发生。要紧盯关键节点、重点部位,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风险源头防控、前端处理,强化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公共安全行为。要紧盯学校、医院、商圈等人员密集场所,进一步加强物理隔离等安全防护措施建设,围绕岗位安全操作规范、安全隐患排查、应急逃生等方面加大培训力度,持续提升应急处突能力,切实拧紧应急处突“安全阀”、筑牢警情处置“防火墙”。要紧盯本行业、本领域薄弱环节,按照“三管三必”要求,压实落细各方责任,着力补齐短板、堵塞漏洞,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放过,风险不清除不放过”,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 《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 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24〕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2024年9月30日 (本文有删减) 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 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中国证监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期货市场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发现价格、管理风险、配置资源等功能,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直接相关,对稳定企业经营、活跃商品流通、服务保供稳价发挥着积极作用。近年来,我国期货市场发展成效显著,有力支持了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但与中国式现代化和金融强国建设需要相比,还存在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和价格影响力不强、监管规则和风险防控体系适应性不足等问题。为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加强期货市场监管,有效防范期货市场风险,有力促进期货市场平稳运行和高质量发展,助力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预期稳定,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中国式现代化。 做好期货市场工作,要坚持政治引领、服务大局,加强党的领导,突出期货市场功能属性,将监管的政治性、人民性与专业性有机结合起来,坚决服从服务于国家战略部署和大政方针;坚持目标导向、系统谋划,围绕提升大宗商品价格影响力、建设世界一流期货交易所,明确期货市场发展目标、路径和重点任务,逐项抓好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补短板、转方式、强弱项,切实解决期货市场存在的问题;坚持统筹兼顾、稳中求进,高度重视期货市场复杂性和跨市场关联性,确保各项监管政策协同、有效、形成合力,努力实现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高质量发展有机统一。 到2029年,形成中国特色期货监管制度和业务模式总体框架,期货市场监管能力显著增强,品种布局与国民经济结构更加适配,市场深度和定价能力进一步提高,建成一支诚信守法、专业稳健、服务高效的中介机构队伍。到2035年,形成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期货市场体系,主要品种吸引全球交易者充分参与,大宗商品价格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中介机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到本世纪中叶,建成产品齐全、功能完备、服务高效、运行稳健、价格辐射全球的世界一流期货交易所,大幅提升期货市场服务国民经济、配置全球资源能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和金融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严格监管期货交易行为 (一)加强对各类交易行为的穿透式监管。压实中介机构客户管理责任,严格落实账户实名制、交易者适当性等监管要求。按照“新老划断”原则,提高市场参与者准入门槛。加强对期货市场参与者尤其是中小企业和个人交易者的教育培训引导,增强市场参与者风险防控意识,维护中小交易者合法权益。优化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方式,完善相关认定标准。强化持仓管理,完善持仓合并规则。改进大户报告规则,提升报告可用性。完善对异常交易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处理流程。研究对交易行为趋同账户实施有效监管。密切关注新型交易技术和策略演进,做好前瞻性研究和监管政策储备。 (二)强化高频交易全过程监管。坚持从维护交易公平和市场稳定运行出发,加强高频交易监管。持续优化特定程序化交易报备制度。完善高频交易监管规则。根据市场发展变化,适时优化申报收费实施范围和收费标准。规范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的手续费减收行为,取消对高频交易的手续费减收。加强期货公司席位和客户设备连接管理。规范期货公司使用期货交易所主机交易托管资源。 三、严厉打击期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三)坚决抑制过度投机炒作。督促银行机构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严防企业违规使用信贷资金从事大宗商品期货投机交易。不断完善监管规则,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抑制过度投机,防止资金异常进出和价格异常波动。加强期现价格偏离监测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公开曝光,对严重违法违规者实施市场禁入。从严从快查办期货市场大要案件,着力实现精准执法、高效执法。加强央地、部门协同,提高非法期货活动查处能力。加大对以商品中远期交易名义开展“类期货”交易的地方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力度。 四、加强期货公司全过程监管 (五)强化期货公司股权管理和法人治理。加强对期货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穿透式监管,严防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机构和人员控制期货公司。督导期货公司建立清晰的治理结构和规范的治理体系。加强期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管,严厉惩处侵害客户利益的行为。密切监测期货公司关联交易,严禁关联方违规占用、挪用期货公司资产。 (六)规范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活动。完善期货公司功能定位,严格业务资质要求,实现对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管全覆盖。加强期货经纪业务监管,规范期货公司营销行为。加强期货交易咨询业务监管,规范研究报告发布行为。引导期货公司聚焦期货和衍生品领域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切实履行主动管理职责,推动实现客户资产实质性独立托管。加强期货公司做市交易、衍生品交易业务监管。督促期货公司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对子公司的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加强期货公司信息技术监管,督促期货公司严格交易信息系统外部接入管理,保障信息技术安全。 (七)健全期货公司风险出清长效机制。对不符合持续性经营规则要求、严重影响正常经营的期货公司,依法撤销期货业务许可。鼓励通过兼并重组平稳化解期货公司风险。加强舆情管理、风险处置、维护稳定等工作协同,稳妥出清期货公司个案风险。支持具备条件的期货公司拓宽资本补充渠道,提升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五、强化期货市场风险防范 (八)巩固期货市场风险预防预警体系。建立健全跨交易所跨市场跨境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完善期货保证金封闭运行和安全存管规则,保障期货市场资金进出看得清、管得住。加强对大额资金的监测管理。常态化开展期货市场压力测试,优化测试方法,加强定量分析,强化对风险的源头管控和早期纠正。 (九)提高期货市场风险应对和处置能力。压实结算参与人的风险管理和损失吸收责任。优化担保品管理。严格对期货交割库的资质审查,加强交割库日常管理,推动期货交易所共享交割库风险预警信息。优化多层次违约风险处置规则。探索实现期货风险准备金常态化、便利化使用。提高期货市场基础设施的网络和信息安全水平。加强期货市场信息技术服务机构备案管理。 六、提升商品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十)充分发挥商品期货期权品种功能。聚焦农业强国、制造强国、绿色低碳发展等,完善商品期货市场品种布局。立足于更好满足实体企业风险管理需求,丰富商品期货市场交易工具。推动商品期货市场持续贴合现货市场实际和产业发展需要,不断提升功能发挥水平,增强大宗商品价格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推动加快建设贸易强国。 (十一)期现联动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实施产业客户提升行动计划,持续改善企业套期保值交易的制度环境。稳步推广组合保证金,完善做市商管理规则,降低企业套期保值成本。发挥期货公司专业优势,为实体企业提供更为优质的衍生品综合服务。深入做好重点商品价量指标的趋势性监测和前瞻性研判,建立期现货、场内外、境内外综合分析体系,提升从期货看宏观、从宏观看期货的能力,更好服务宏观经济管理。加强期货价格分析解读,引导企业根据价格信号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推动批发行业和企业高质量发展,规范商品现货市场交易,促进商品现货市场优化升级,提高商品现货市场信用水平,为商品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创造更有利的基础条件。 七、稳慎发展金融期货和衍生品市场 (十二)提高金融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发展水平。发挥股指期货期权稳定市场、活跃市场的双重功能,丰富交易品种,扩大市场覆盖面,提高交易便利性,加强期现货市场协同联动,助力增强股票市场内在稳定性。在国债期货跨部委协调机制下,稳妥有序推动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试点。支持各类中长期资金开展金融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 (十三)深化资本市场领域衍生品监管改革。完善资本市场领域衍生品监管规则,统一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衍生品交易的监管尺度和强度。健全资本市场领域交易报告库,建立统一规范的机构、产品、交易识别体系,提高数据质量和可用性,推进报告库间数据互通,为强化系统性风险监测监控提供支撑。加强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柜台衍生品业务的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 八、稳步推进期货市场对外开放 (十四)持续扩大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有序推动符合条件的商品期货期权品种纳入对外开放品种范围,允许合格境外投资者参与更多商品期货期权品种交易。研究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纳入特定品种对外开放。支持境内外期货交易所深化产品和业务合作,允许境外期货交易所推出更多挂钩境内期货价格的金融产品。加大国际市场开发培育力度,吸引更多境外产业企业参与境内期货交易。 (十五)强化开放环境下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发挥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功能,夯实大数据基础,增强数据挖掘和分析能力,向数字化、智能化、实时响应转型,大力提升开放环境下期货市场运行监测水平。 九、深化期货市场监管协作 (十六)优化期货监管资源配置。强化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的行政监管职能,完善期货交易所和期货业协会自律管理职能。充分运用科技手段赋能期货监管,提升非现场监测效能,优化现场检查资源配置。依托监管大数据仓库,加强期货监管与股票、债券、基金等监管的数据信息共享。 (十七)强化跨部门、跨地区监管协同。加强期货监管部门与现货市场管理部门、其他金融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会商和协同联动,妥善应对期现货市场风险,促进期现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对产业企业的培训,推动产业企业充分利用期货市场提高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政府、司法机关加强沟通协作,合力打击期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和非法期货活动。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强化与境外监管机构的跨境监管执法协作。 十、保障措施 各有关方面要按照本意见要求,细化职责分工,加强资源保障,强化工作协同,做好政策解读和人员培训,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基础制度研究设计,持续评估期货市场制度规则的针对性、有效性和执行效果,推动监管规则立、改、废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为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稳慎推进影响范围较大、市场较为关注的政策措施。要切实加强期货监管干部队伍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提升期货监管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实现监管理念和工作作风大转变。要引导期货公司加强队伍建设,弘扬诚实守信、以义取利、稳健审慎、守正创新、依法合规的行业文化,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
一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召开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安排部署全市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市委常委带头赴基层和分管领域开展宣讲,组建市委宣讲团分众化、对象化宣讲全会精神,强化全媒体报道、互动化传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迅速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
二是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紧扣“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目标要求,周密部署、专班推进,高质量举办读书班,市委常委带头开展学习研讨、专题辅导,示范带动各级党组织逐章逐条研学、交流研讨互学、纪律党课讲学、警示教育促学、解读培训助学,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不断增强。
三是系统谋划推进现代化建设。聚焦省委省政府赋予金昌聚力打造“五城”的新使命新任务,加强对中国式现代化金昌实践的整体谋划、系统布局,印发实施“一规划两方案”,认真起草了《关于深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金昌实践的决定(讨论稿)》,构建起“1+3”政策框架体系,有力有效推动转型跨越高质量发展。
四是全面完成党政机构改革。新组建市委社会工作部、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中医药管理局,优化调整金融、数据管理、老龄工作等领域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涉改人员转隶、班子配备同步完成,以县区为主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到位,市级层面议事协调机构由192 个减少到30个、精简84.4%,市县乡机构改革任务全面完成。
五是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统筹发展和安全,研究部署意识形态、民族宗教、经济金融、防汛抗旱、主动创安主动创稳等领域工作,组织力量着力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争取新增债券额度10.37亿元,超额完成全年市本级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全市高风险机构清零,全省首个金融安全区即将验收,巩固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近日,记者从相关会议上获悉,市国资委进一步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指导企业持续做好重大风险评估监测和及时处置,严控重点领域风险,国资监管体系持续优化,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重大风险的底线。
健全完善风险防控体制机制,制定《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压实市属国有企业防范化解风险主体责任,指导国有企业将制度建设作为内控建设工作的切入点,全面梳理排查和完善修订企业内部各项制度,从制度上规范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人事管理、资产管理、财务审批等行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环境、风险评估、内部监督和信息沟通等建设。充分运用国资国企实时在线监管平台,建立《金昌市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对企业“三重一大”事项运行实时监督。各企业根据实际建立《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机制,逐步建立全面、全员、全过程、全体系的风险防控及应对机制。
加强企业产权、资产、财务等管理,开展市属企业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完成全市国有企业202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产权登记确认、产权信息系统建设,开展虚假贸易专项督查、反诈、非法集资打击治理、挂靠经营综合整治等工作。按照《关于加强全市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将资产负债率作为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基础控制指标,纳入年度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截至2024年上半年,市属企业资产负债率64.86%,同比下降1.4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