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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版)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市级行政机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5.市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等方面的信息;
6.市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公开内容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市政府令”“金政发”和市政府办公室“金政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三)公开渠道
1.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jcs.gov.cn/)和“金昌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金昌市人民政府公报》;
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档案馆、金昌经开区服务大厅设置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四)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本指南,可以向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政府办公室申请公开金昌市政府或金昌市政府办公室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但不包括需要进行加工 、分析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地址: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5-8220051
2.邮政寄送
收件人: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邮政编码:737100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提交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其他: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网络提交
申请人可登陆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经补正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经审核申请不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信息处理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五)存档
1.存档内容
存档材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原件(含信封);申请人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接收回执;补正告知书;第三方意见征询书;办理单;其他行政机关的协办意见;法律顾问咨询建议书;答复书及附件材料;邮寄单据(含挂号信凭证、挂号信回执单、EMS邮寄单等)及相关签收单据;文件查阅和借阅记录等材料。
2.存档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配置扫描仪等必要设备,将案卷材料制成电子档案,实现对案卷材料电子化保存,有条件的可在系统办理平台中设计电子化保存文档;对于纸质原件材料,应当按照日期和文号进行编号装卷,确保储存环境良好。因复议、诉讼或研究需要,可以按照索引快速查找卷宗。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市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5-8220051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电子邮箱:jcsxxgk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和投诉、举报部门
机构名称: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5-8220051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通信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邮政编码:737100
2.行政复议
机构名称:金昌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路103号,金昌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邮政编码:737100
3.行政诉讼
申请人可依据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主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链接: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因需先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再办理企业设立登记,长期以来经营主体积极性不高。今年以来,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安排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聚焦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难点痛点堵点,通过流程再造、系统优化、服务升级,打破“先注销后登记”的传统模式,实现“个转企”变更登记全流程一次办结,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按下“加速键”,有效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助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2025年一季度,全市新设立经营主体2158户,同比增长31.43%,位居全省第一。实现“个转企”30户,同比增长50%。
一事联办减环节
加强多部门协同联办,分别将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涉及的清税信息核验、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变更登记、企业印章刻制、基本账户开立或账户信息变更、社会保险登记或参保信息变更、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或信息变更等6个业务环节整合为1个环节,串联办理改为并联办理,办事环节压缩83%,实现一事联办。
一表填报免重复
制作《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申请书》,通过“多表合一,一表申报”,并通过数据链接共享、电子证照调用、通用材料系统自动生成等数字化方式,大幅精简申报材料,相同的不再重复提交,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从18份减至1份,压缩94%,实现一表填报、一次填报。
一网办理压时限
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和“甘快办”APP,开通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模块,打通6个部门业务管理系统,通过一网受理、数据推送、多部门协同办理,减少群众等待时间,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累计办理时间由21个工作日减少至2个工作日,压缩90%。同时,还可通过服务专区为企业提供办事流程查询、政策法规检索、常见问题解答等线上服务,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
一窗办理减跑动
线下推行“大综窗”改革,将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统一办理,通过“前台统一收件、系统一并录入、后台并行办理、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并提供政策咨询、帮办代办、免费邮寄、绿色通道等综合服务,申请人不用到不同部门跑、不同窗口跑,跑动次数由6次减少至“最多跑1次”,压缩83%,实现线下办事只进一门。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把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市场监管领域优化审批服务的重要抓手,持续推动落实,不断实践改进,强化业务培训,做好政策解读,确保事项落地见效,真正便利企业群众,吸引更多“个体户”转型为“企业主”,为金昌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活力。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5〕6号)要求,按照劳务派遣单位年审工作有关规定,市人社局对市属3家劳务派遣单位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进行了年审,现将年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935-8213602
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7日
按照《金昌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25年深化“一把手”进驻政务大厅坐窗口现场办公解难题求实效活动方案》统一安排,3月19日,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栗得泉深入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一把手”进驻政务大厅现场办公解难题求实效活动,以工作人员身份“坐窗口”,以群众身份“走流程”,以需求导向“优服务”,以为民办事“解难题”。这是今年以来,在全市率先开展此项活动的窗口单位“一把手”,为全年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奠定良好基础。
走进活动专窗,栗得泉首先对窗口设置、设施条件、运行管理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并登陆甘肃政务服务网,查看市场监管部门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流程,对政务事项“应进必进”情况全面摸底,要求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独任审核制等工作制度。同时,栗得泉还重点对市场监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应用场景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他登陆“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查看企业信息变更、企业注销登记、开办餐饮店、企业破产信息查询、企业迁移登记、企业数据填报等6项“高效办成一件事”业务办理系统运行是否顺畅,并就办理时限、跑动次数、材料份数、办理环节能否再提升再精简再压缩与窗口工作人员交流探讨。目前,6个事项平均办理时间压缩75%,跑动次数压缩88%,申报材料压缩77%,办理环节压缩83%。
随后,栗得泉以工作人员身份坐窗口,对前来办事的群众提出的企业设立登记、营业执照变更、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等咨询问题给予热情解答,对申报材料进行悉心指导,现场操作业务系统进行复核,在最短时间内核发证照,并就业务办理便利度、工作效率、办结时限、服务态度等方面与群众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了解他们的办事体验和所需所盼,征求他们的意见建议。值守期间,栗得泉先后协调解决金川集团镍钴股份有限公司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等疑难问题9个,接听咨询电话1个,办理金川集团矿山工程有限公司设立登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金都支行营业执照变更、老百姓大药房连锁(甘肃)有限责任公司医疗器械备案、金昌镍都矿山实业有限公司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甘肃创元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等5笔业务。
金川集团镍钴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李雪燕在办完业务后谈到:“我觉得‘一把手’现场办公活动非常好,让我们企业看到了政府部门解决问题的决心和行动。市市场监管局局长亲自协调,帮助我们解决营业执照变更过程中的困难问题,很快并高质量的完成了营业执照的变更业务,第一时间拿到新的营业执照,方便我们开展后续工作。对此,我们非常赞赏。希望下一步政府部门能够持续关注我们的需求,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让我们办事更加方便快捷”。
栗得泉说: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紧盯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需求,以“三抓三促”行动为抓手,以“高效办成一件事”求突破,以“秒批快办”服务树品牌,以“五优五减”措施塑形象,以“套餐礼包”干货暖人心,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服务质效,擦亮金昌营商环境“金名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活力。
通过职工个人申请、用人单位申报,对照《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目录》审核后,经市人社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金昌市2025年2月份拟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共14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8日,共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有影响退休的问题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反映问题须用本人真实姓名。我们将认真受理,并进行调查核实。若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程序办理退休手续。
受理部门: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联系电话:0935-8213602 0935-8315017
附件:金昌市2025年2月份企业职工拟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花名册.xlsx
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4日
根据《关于开展劳动用工标准化示范工地和优秀劳资专管员推荐活动的通知》(金人社发〔2024〕152号)精神,市人社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自下而上的原则,经各有关单位申请,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候选劳动用工标准化示范工地19个、优秀劳资专管员20名。2024年11月,市人社局联合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评审组,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对推荐报送的候选项目和候选人员认真进行了评审,拟评定金昌市金川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三期工程等10个项目为全市2024年度劳动用工标准化示范工地;根据劳资专管员履职尽责情况,拟评定张文燕等10名同志为全市2024年度优秀劳资专管员。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现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一、公示对象
(一)全市2024年度劳动用工标准化示范工地名单
1、金昌市金川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三期工程(施工单位: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
2、G312线丰乐至马营口段(含永昌过境)工程施工FMSG—1标项目(施工单位:华邦建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金川集团人才公寓建设项目(施工单位:金川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4、金昌市金川区2#区棚户区改造项目(7#地块)(施工单位: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5、国芳万和城A1—7、8、9、14、18号楼,1号地下室(二期)项目(施工单位:甘肃润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金川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甘肃大禹节水集团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7、永昌县博物馆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甘肃华英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8、G312线丰乐至马营口段(含永昌过境)工程施工FMFJ—1标项目(施工单位:甘肃新瑞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9、金川区白家嘴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五期天庆雅苑(施工单位:金昌兴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0、金川区2024年滨河路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二标段(施工单位:金昌市水电工程局)。
(二)全市2024年度优秀劳资专管员名单
1、国芳万和城A1—7、8、9、14、18号楼,1号地下室(二期)项目劳资专管员张文燕;
2、金昌市金川区2#区棚户区改造项目(7#地块)劳资专管员苏志强;
3、金昌八冶·康颐·幸福e家项目三期工程C区劳资专管员王志强;
4、金沙御府住宅小区项目劳资专管员赵丽;
5、金川区2024年滨河路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二标段劳资专管员谢晓琴;
6、金昌市金川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三期工程劳资专管员刘丽花;
7、金川区农田水利工程补短板项目三期劳资专管员韩帅;
8、G312线丰乐至马营口段(含永昌过境)工程施工FMSG—1标项目劳资专管员张得红;
9、G312线丰乐至马营口段(含永昌过境)工程施工FMSG—2标项目劳资专管员苟晓婵;
10、甘肃省石羊河流域红崖山等灌区整灌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永昌县2024年项目劳资专管员李润晶。
二、公示时间
2025年2月24日至2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受理电话:0935—8212242 监督电话:0935—8213602
受理部门: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科(市人社局314室)
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4日
2024年以来,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经营主体准入、准营、退出全生命周期为企服务,持续创优营商环境,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截至2024年年底,全市实有经营主体57172户,同比增长3.60%,1-12月,全市新增各类经营主体7558户,实现了稳中有升的目标。
聚焦“准入”,促经营主体“轻装上阵”。推行准入“提速办”,企业开办全流程2.5小时办结,个体工商户实现“秒批”。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落地见效,将企业信息变更、企业注销登记、开办餐饮店、企业破产信息查询、企业迁移登记、企业数据填报等6项“高效办成一件事”涉及的多个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整合起来一网受理、数据推送、多部门协同办理、办理结果统一获取,办理时间合计压缩75%,申报材料压缩77%,办理环节压缩83%。
聚焦“准营”,促经营主体“稳健前行”。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模式,依法实施市场监管领域19项行政审批,做到“法无禁止即可为,清单之外无审批”。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和优化更新,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许可审批办理时限平均减少80%,承诺时限压缩比提升至92%,即办件率提升至90%以上。实施“个转企”登记,帮助经营者最大限度保留原名称中的字号、行业特征、商标及商业信誉,提升经营主体市场竞争力。
聚焦“退出”,促经营主体“快速出清”。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聚焦企业注销中的“疑难杂症”,切实打通企业注销环节的“堵点”“难点”,畅通企业退出渠道,完善简易注销制度。全面缩短注销时限,加速市场“新陈代谢”,促进市场资源配置优化,为新生企业创造发展空间。同时,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明确注销的实施条件、程序和时限要求,“即来即办”。对因特殊情况,如股东死亡、无法签名的告知其办理手续,一对一进行指导,解决注销难题。2024年共注销各类经营主体5698户,同比增长59.79%。
下一步,金昌市市场监管局将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进一步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拓展和释放登记许可集成服务质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和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