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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版)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市级行政机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5.市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等方面的信息;
6.市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公开内容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市政府令”“金政发”和市政府办公室“金政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三)公开渠道
1.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jcs.gov.cn/)和“金昌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金昌市人民政府公报》;
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档案馆、金昌经开区服务大厅设置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四)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本指南,可以向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政府办公室申请公开金昌市政府或金昌市政府办公室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但不包括需要进行加工 、分析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5-8212278
2.邮政寄送
收件人: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
邮政编码:737100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提交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其他: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网络提交
申请人可登陆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经补正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经审核申请不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信息处理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五)存档
1.存档内容
存档材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原件(含信封);申请人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接收回执;补正告知书;第三方意见征询书;办理单;其他行政机关的协办意见;法律顾问咨询建议书;答复书及附件材料;邮寄单据(含挂号信凭证、挂号信回执单、EMS邮寄单等)及相关签收单据;文件查阅和借阅记录等材料。
2.存档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配置扫描仪等必要设备,将案卷材料制成电子档案,实现对案卷材料电子化保存,有条件的可在系统办理平台中设计电子化保存文档;对于纸质原件材料,应当按照日期和文号进行编号装卷,确保储存环境良好。因复议、诉讼或研究需要,可以按照索引快速查找卷宗。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市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5-8213289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电子邮箱:jcsxxgk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和投诉、举报部门
机构名称: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5-8213289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通信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
邮政编码:737100
2.行政复议
机构名称:金昌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路103号,金昌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邮政编码:737100
3.行政诉讼
申请人可依据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主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链接: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为防范夏收期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聚焦高原夏菜采收、转运关键时段,全警动员开展农村“六小”车辆和务工务农出行安全专项整治,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高位督导,强化责任落实。坚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先后两次专题部署,分管负责人深入县区、乡镇实地督导、现场交办,交管支队班子成员分片包抓,每日深入农村道路巡查检查,督促工作措施落地落实。
关口前移,深耕源头治理。建立常态化安全预警机制,累计下发务农务工集中出行交通安全预警提示15期,提前规避道路安全风险。开展全覆盖摸排建档,对全市种植大户、用工企业逐一登记,建立“一户一档”台账,精准掌握用工时段、人数、出行方式等核心信息,同步落实点对点安全提示、签订安全承诺。
精准打击,严格路面管控。持续深化“卯酉行动”,落实13个务农务工点位联勤勤务,紧盯“六小”车辆、6座以上小客车,落实一车“三查”举措,严查违法载人、超员、无证驾驶等突出违法行为,农村道路通行秩序持续优化。
靶向宣教,筑牢思想防线。打造“王大姐交通情报站”等系列特色短视频37部,精准发布提示信息24批次6.82万条。开展面对面走访和集中宣讲294场次,曝光典型案例86期。组织开放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8场次,深入红山窑、焦家庄、双湾等乡镇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8场次,制作农村警示教育片及典型案例等视频27部,群众安全防护意识显著增强。
下一步,交管支队将持续深化专项整治行动,固化夏收交通管控经验,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治理机制,全力筑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线。(作者: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法宣大队 王永瓅 )
按照《金昌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金双随办发〔2026〕2号)要求,我局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不断提高监管效能,促进营商环境优化。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统筹部署,科学制定计划。按照法律法规、上级要求和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制定2025年双随机抽查计划,并在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及时更新本部门的“两库一清单”,对检查对象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涵盖我局全部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提升监管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二)明确抽查任务,确保闭环管理。制定印发金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6年跨部门和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明确抽查时间、抽查事项、检查人员和相关工作要求,确定农药生产经营企业(门店)抽查,肥料生产经营企业抽查,兽药经营企业(门店)抽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3个,并将所有抽查计划录入甘肃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双随机监管”系统,确保“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流程网办、闭环管理。
(三)规范检查行为,提升监管效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各项要求,按照“能合尽合”“应联尽联”的原则,规范公正文明开展检查,严控入企检查人员数量,减少入企检查频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优化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截至目前,在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发布监管动态信息11条、曝光台信息5条。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监管手段较为单一,以现场检查为主,信息化、智慧化监管能力不足;二是农资经营点多面广、分散、规模小,农资进货渠道多、杂,加之执法人员不足,导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进展缓慢。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落实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严格把握时间节点,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取得实效。一是丰富监管手段,探索开展远程监控、移动监控等非现场检查,提升动态监测、提早预警、抓源治小、闭环治理能力。二是继续强化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为持续推进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舆论基础,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促进市场秩序健康稳定发展。


近日,龙首公安分局基层基础工作大队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对将重点单位检查、防汛抗旱隐患排查、电子屏摸排等多项工作有机结合、同步推进,通过"一次走访、多项排查"的工作模式,切实提升工作效能,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走访检查中,民警坚持"一单位一档"标准化管理要求,对辖区重点单位的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核查,逐一核对单位基本信息、安防设施配备、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确保档案资料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同时,民警结合当前汛期特点,对各单位内部及周边的防汛设施、排水系统、低洼区域等进行细致排查,重点检查防汛物资储备、应急值守安排等情况,对发现的隐患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到位。此外,民警还对各单位及周边的电子显示屏进行逐一摸排登记,详细掌握电子屏的数量、位置、运营主体及型号等信息,向相关负责人宣传"先审后播"管理制度,进一步压实安全主体责任。
此次走访检查,既有效整合了工作资源,又全面掌握了辖区重点单位的安全状况,取得了"一举多得"的良好效果。下一步,大队将继续坚持统筹兼顾、一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常态化开展各类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不断完善重点单位管理档案,扎实做好防汛抗旱等各项工作,全力筑牢辖区安全稳定防线。(作者:韩亮 龙首分局基层基础大队)


炎炎夏日,随着气温持续攀升和学生假期来临,辖区涉水区域游玩、纳凉的群众日益增多,溺水风险也极易发生。为切实守护群众生命安全,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特巡警中队紧密结合夏季治安特点,针对辖区金川公园、龙泉景观带、龙首湖、紫金花海、玫瑰谷等涉水区域,全面开展防溺水巡逻防控、宣传劝导工作,全力筑牢夏季水域安全防线。
针对夏季学生放假、群众涉水活动增多的实际情况,金川公安特巡警中队科学部署巡逻力量,优化勤务模式,聚焦午后、傍晚、节假日等时段,对辖区重点涉水区域实行“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双管齐下的巡逻机制。中队采取“车巡+步巡+无人机巡”相结合的方式,对水域沿线开展高频次、全覆盖巡查。巡逻过程中,民警辅警重点查看水域周边防护设施是否完好、警示标识是否清晰醒目,对发现的防护栏松动、警示牌模糊等隐患及时记录并督促整改。通过构建“地面+视频”立体巡防体系,确保水域安全风险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置。截至目前,中队已累计投入巡逻警力300余人次,巡查重点涉水区域60余次,切实做到“重点水域有人巡、重点时段有人管”。
“各位家长、同学们请注意,水深危险,请勿下水游泳、嬉戏……”在金川公园水域、龙首湖岸边,特巡警队员手持小喇叭,循环播放防溺水安全提示语。针对夏季傍晚群众纳凉、学生结伴游玩的高峰时段,中队将“小喇叭宣传”作为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抓手,用群众“听得见、听得懂、记得住”的方式,将防溺水知识传递到每一位游客和过往群众耳边。同时,民警还结合实际案例,面对面讲解野外水域暗藏的风险隐患,提醒群众切勿抱有侥幸心理。通过“小喇叭”+“面对面”的宣传模式,有效提升了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意识,让防溺水提醒入耳入心。
“小朋友,这里水深,快上来,不要在水边玩耍!”在龙泉景观带水域,巡逻队员发现几名未成年人在无家长陪同的情况下临近水边嬉戏,立即上前劝阻,将他们带离危险区域,并耐心讲解私自下水的危险性。针对未成年人好奇心强、安全意识薄弱的特点,特巡警中队将劝阻未成年人私自下水、临水危险行为作为巡逻重点。巡逻中一旦发现未成年人在无成人监护的情况下靠近水域或准备下水,队员第一时间上前制止、耐心劝离,并及时联系家长进行安全教育。截至目前,中队已成功劝阻未成年人临水危险行为20余次,有效避免了溺水事故的发生。(作者:张德鹏 特巡警中队)

近日,市人民文化广场文艺演出圆满落幕,散场时段人流密集、熙攘喧闹,一名刚结束登台表演的小男孩不慎和父亲失散。惊慌失措的孩子独自蜷缩在广场 “金娃娃” 雕塑旁低声落泪,路过热心市民见状,第一时间将孩子护送至就近警务站求助。
执勤民辅警即刻开启救助工作,俯身轻声安抚:“小朋友不要害怕,警察叔叔在这里,一定会帮你找到爸爸妈妈。” 暖心的话语慢慢抚平孩子的惶恐。在民辅警耐心引导下,孩子断断续续报出了姓名与所在幼儿园名称。
因为孩子提供的线索有限,民辅警当即决定分工协作:一名辅警寸步不离陪伴看护孩子,另一名民警火速开展找寻工作,往返巡查演出舞台、离场通道与广场各处步道,同步对接幼儿园老师,多渠道查找孩子家长信息。仅 15 分钟,民警顺利拨通了孩子父亲的电话。
经了解,演出散场后,由于家长疏忽致使孩子走失。心急如焚的父亲火速赶到警务站,看见孩子平安无恙、被民警悉心照料,当即红了眼眶,紧紧搂抱住孩子,反复向民辅警致谢。
从走失求助到亲人团聚全程只用 25 分钟,在热心群众与公安民辅警的接力守护下,一场走失险情顺利化解。民辅警以贴心温情与高效处置筑牢平安防线,用点滴暖心举动温润镍都。(作者:姜德功 特巡警中队)
5月25日,永昌县持续降雨、气温偏低,辖区一名91岁高龄老人独自外出后失联。危急时刻,永昌公安快速响应、多警联动、科技赋能,历经19小时昼夜工作,成功找回失联老人。
当日18时许,群众紧急报警求助称,家中九旬老人清晨离家后一直未归。雨夜寒冷、野外地形复杂,高龄老人失联风险极高。接警后,永昌县公安局立即指令城关派出所、刑侦大队、东寨派出所警力成立搜救专班,开启全方位立体救援。
针对雨夜视线差、排查难度大的实际,民辅警采取视频追踪、警犬搜寻、无人机热成像三位一体工作模式,空地协同、精准排查。全体民辅警不畏风雨、连续作战,经过19小时不间断搜寻,于5月26日13时许成功锁定老人位置,在一处水渠低洼地带找到身体虚弱、全身湿透的被困老人。民警立即做好保暖防护,第一时间将老人送医救治,目前老人生命体征平稳。(作者:张昊 县公安局刑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