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王文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中共金昌市委任字〔2024〕104、116、117、122号文件精神,经九届市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王文华为金昌市公安局督察长(兼);

张钧乾为金昌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雷晓琳为金昌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金昌市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兼);

许学文为金昌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薛辉玲为金昌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保督察专员(试用期一年);

魏希年为金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李辉的金昌市公安局督察长职务;

闫明山的金昌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金昌市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宝学的金昌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职务;

雷晓琳的金昌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保督察专员职务。


金昌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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